楼主: 孟子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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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是如何变戏法把他自己说的W=C+V变成W=C+V+M的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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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6-10-7 12:36:37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3 16:00
偷换概念!“不是资本家强迫的原因”不等于不是资本家的原因。你只要承认有资本家的原因,就已经搬起石头 ...
瞧瞧,你这个碰瓷德性又进一步表现出来了,按你所谓“不是资本家强迫的原因不等于不是资本家的原因”的说辞,无异于说不是救助者肇事的原因不等于不是救助者的原因,这都是什么逻辑啊?工人不自愿的长时间劳动不就已经给出是生活所迫的原因了,怎么还推给资本家?简直是无理加无赖!

你所谓选举的示例完全不顾不同的条件。在一个自由选举的社会,选举法是选民委托其代表制定的,代表着选民制定的选举规则,基础选举可以推选任何人,何来“只能在某某人当中选择”的说辞?胡言乱语!

生活资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必须从产品中来,于是这里实际存在两个产品的内涵,一是耗费产品,也就是生活资料,二是功效产品,即通过耗费产生的结果,所以我们就用两个概念来区别,也就是生活资料和产品。你现在对马氏的论述生吞活削,把生活资料当成一个与产品无关的东西,似乎工人的生活资料是天助的。其实马氏早就明确过工人的生活资料来自于产品,即所谓工人为自己生产半天,为资本家生产半天,意思就是劳资之间对产品一分为二,各取一部分,生活资料怎么不是产品的一部分呢?莫名其妙。

此外,你又搞混两种劳动的不同内涵。由生活资料转化为劳动力,再释放出劳动能而形成的劳动是一个内涵,而释放的劳动能与生产资料结合,作用于劳动对象而形成的功效又是一个内涵。前者是等量转化,后者则是物理性变量,是前者劳动能引起劳动对象转变成产品,是另一个事物产品的量在变化,劳动能的量始终没有任何改变,无论采用什么衡量单位计量。

经济学从来不会去计较什么外界的影响而没有严格意义的等量关系,而把那些影响忽略不计。如果真要这样计较,那么人类的任何度量衡都无法实现精准,因为人们至今无法知晓最大和最小是什么,只能逼近极限。按你所谓的“科学”,人们根本就无法从事经济活动,也根本不存在什么等价不等价的概念了。

至于你把生活资料的物质能量形成的劳动量用时间进行随意变化,实际上你忽略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即能维持8小时的物质能量如何维持到12小时?如果你不对8小时的支出量进行稀释,也就是偷懒而节省能量,从唯物论的观点出发,你何以实现延时?

至于你看不懂“小于、等于和大于”包不包含等量的意思,这个问题恐怕就不是本人能够帮你解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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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7 15:25:45
he_zr 发表于 2016-10-7 12:36
瞧瞧,你这个碰瓷德性又进一步表现出来了,按你所谓“不是资本家强迫的原因不等于不是资本家的原因”的说 ...
就你那德性,靠别人用劳动养活了你,还自诩为救助者,真不知天底下还有羞耻二字。
就人类来说,离开了劳动,就无法像人类一样的生存,不劳动的人归根到底都是由劳动者养活的,是受劳动者救助的。而你,不仅看不到劳动对于人类生存的决定意义,反而把利用对生产条件的占有而将雇佣工人每天的劳动时间延长到14、16、甚至18小时的行为称之为对工人的救助!这种乘火打劫的德性也就只有像你这样的人才会具有。

我说的是选举的现象。基础选举即便可以推选任何人,但并非任何一个被推选的人都可以成为正式候选人。因此,只要有人能够决定候选人的条件,进而实际上能够决定候选人,众多的选举人最终都只能在投票给不喜欢的候选人和弃权之间作出选择。在你看来,其原因不在有权决定候选人的条件和决定候选人的人,而在于选举人吗?
同理,众多愿意缩短劳动时间的工人,最终无法在缩短劳动时间和延长劳动时间之间作出选择、却只能在延长劳动时间和流落街头之间作出选择,在你看来,原因就在他们自己吗?你说,“工人劳动的时间长短对资本家没有任何实质区别”,延长劳动时间“只说明资本家拗不过工人提出延时的违规要求,没有坚持原则”,请问:那些愿意缩短劳动时间、从未提出延长时间要求的工人,资本家为什么不满足他们的愿望?这个原因难道还不在资本家吗?

你怎么连社会生产的基本常识都没有呢?为了帮助你理解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从生产的ABC开始讲起。
人类的社会生产总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这个过程又是由许多前后相继的一个个阶段组成的。当我们讲到某个生产阶段的时候,我们首先考虑的当然是从这个阶段的起点到终点的过程,否则,我们便不能把它称之为“这个生产阶段”。
从起点来看,这个生产阶段一定要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否则,这个阶段的生产就无法进行;至于这里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是怎么来的,那是这个生产阶段之前的事情,如果我们当前考察的仅仅是“这个生产阶段”,那么我们可以暂时忽略它。
从终点来看,这个生产阶段一定要有劳动产品,否则,这个生产阶段就毫无意义。至于这个产品是下一个生产阶段的生产资料,还是用于生活的生活资料,对于“这个生产阶段”来说,则是无关紧要的。
现在我们来看看这个生产阶段的劳动力是怎么来的。很显然,它是通过耗费了作为上一个生产阶段产品的生活资料而“生产”出来的。也就是说,你所谓的“功效产品”对工人来说,实际上就是他的劳动力,而不是在上面提到的“这个生产阶段”的劳动产品。

认识上面两种产品——耗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生产出劳动产品与耗费生活资料生产出劳动力——的区别对于我们的讨论来说至关重要。
在劳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必然有劳动者劳动力或劳动量的付出,其付出的劳动量是一个社会意义的量,付出的量与凝结到劳动产品中的量当然是等量的。在劳动力的生产过程中必然有能量的转化,这个量是一个自然意义的量,当然是遵守能量守恒的。
而你根本无法分清上述两种产品的不同,用一个臆造的“功效产品”来混淆视听,以便把劳动力与劳动产品这两种不同的产品混为一谈,进而把社会意义的劳动量与自然意义的能量混为一谈。

劳动者的生活资料是维持劳动者生存必须的,劳动者一天的生存是24小时,而不仅仅是劳动的8小时或12小时。一个劳动者在劳动8小时以外,还可以有其他的活动,这些活动同样也要耗费来自于生活资料的能量。所以,维持劳动者一天的生存,并不意味着劳动者除了劳动再也不能有任何能量的耗费了。那按照你的观点,现在实行8小时工作制,就一定意味着劳动者每天耗费的生活资料只相当于工作12小时时的2/3了吗?
最关键的问题是,按照你的“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它耗费的生活资料的量决定”的观点,耗费生活资料相同的劳动者,不管每天劳动多少时间,其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量也都是相同的,而强体力劳动者一天生产的商品的价值量一定大于脑力劳动者一天生产的商品的价值量。这不是胡说八道又是什么?

“物理性变量存在两物之间‘小于、等于或大于’的关系”和“物理性变量,不是等量转化”,你的这些话里有物理性变量也是能量守恒的意思吗?那你怎么不说“化学性变量存在两物之间‘小于、等于或大于’的关系”和“化学性变量,不是等量转化”呢?自己智力低下,说错了话还不承认,乃是加倍的智力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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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6-10-8 00:17:11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7 15:25
就你那德性,靠别人用劳动养活了你,还自诩为救助者,真不知天底下还有羞耻二字。
就人类来说,离开了劳 ...
劳资双方都是劳动者,谁养活谁呀?无的放矢。

在自由选举社会里,每个选民都具备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条件,有谁不具备,说来听听?因此你那所谓的“只要”无异于废话。至于经过竞选,按照规则剩下少数竞选人,再在这些少数竞选人当中选择,那是选举规则使然,与谁何干?

工人不得不在生活和工作两个方面选择而不自愿,是不是自己的原因你尽可以去探寻,但无论如何都扯不到资本家的头上就行。工人虽然不愿意,但因生活所需不得不提出延时劳动,资本家同意延时不就是满足工人提出的愿望吗?怎么反过来责怪资本家呢?这是什么逻辑?

至于你啰里吧唧在扯什么生活资料和产品的关系,根本就是不知所云,肉来绕去还是没有超出生活资料来自于产品的关系。什么“社会意义的量”,自己炮制概念,搞不清关系也就罢了,还自以为清楚了而去指称别人搞混,真是可笑之极。难道给劳动量挂一块“社会意义”的招牌,劳动量就改变了?莫名其妙。

马氏为什么假定工人的生活资料与资本家支付的工资是等量关系,而不像你这样去扯什么工资还能提供再生劳动力以外的什么其它活动消费,从而成为其剩余价值论的前提条件?

你一再强调脑力劳动的劳动量比体力劳动的大,那么脑力劳动通过耗费什么获得爆发更大的能量,从而让你衡量出来?

化学性变量是一个事物本身,两种质能存在方式的变化,而不是什么“两个事物”之间的变量关系。相反的是,物理性变量才是两个事物之间的变量关系。你至今什么对什么都没搞清楚,你谈何能分清什么和什么的关系?这还要需别人来怎么评价你的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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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8 09:28:31
he_zr 发表于 2016-10-8 00:17
劳资双方都是劳动者,谁养活谁呀?无的放矢。

在自由选举社会里,每个选民都具备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条 ...
“劳资双方都是劳动者,谁养活谁呀?”
那你157楼的“救助者”和被救助者说的是谁啊?难道就是为了显示一下你的碰瓷德性吗?

你的知识怎么如此贫乏?你不知道不同的选举会有不同的候选人条件吗?至于一个选民能否被提名为正式候选人,也会有种种条件的限制。如果你不了解这些,可以去网上搜一下,何必不懂装懂?

我所提供的材料已经表明,绝大多数工人都是愿意缩短劳动时间的,他们并没有提出延时劳动的要求,资本家为什么不满足他们缩短劳动时间的愿望?如果资本家满足了他们的愿望,他们还需要在延长劳动时间和流落街头之间进行选择吗?这个原因难道不在资本家而在工人自己吗?
再看看马克思的时代,绝大多数工人、农民都不是选民,法定工作时间都是有钱人制定的,工人按照法定时间每天劳动12、16个小时,难道原因不在资本家吗?工人为了实现8小时工作制必须要斗争几十年,原因难道不在资本家吗?

你当然可以把劳动量等同于能量,但商品交换绝不会按照其所包含的能量来进行你所谓的等价交换。
例如,生产煤炭的如果要按照煤炭所包含的能量来等价交换,那么供热企业就必须把它所购买的煤炭所产生的全部热能都提供给煤炭企业,否则,就不是等价交换。因为在供热生产过程中,只有煤炭产生热能才是化学性变量,其他的都是物理性变量;煤炭是耗费产品,热能就是它的“功效产品”。如果供热企业还把一部分热能提供给他人和自己,那么这里的交换就没有遵循能量守恒定律,就违反了你的等价交换原则。
所以,你所谓的等价交换遵守能量守恒的观点,你把劳动量等同于物质能量的观点都不过是你自己的一厢情愿,现实中的商品交换根本不是按照你的愿望来进行的。

马克思假定工人的生活资料与资本家支付的工资是等量关系,那是因为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而要购买劳动力,劳动力首先就必须存在,即工人首先必须能够每天生存24小时,这就必须要有维持工人生存24小时的生活资料。而不是因为要让工人劳动12小时,所以只要能够维持12小时劳动的生活资料。难道12小时劳动以外,工人就都一动不能动了吗?
以你这样的智力,怎么能够研究经济学呢?

能量守恒还分一个事物和两个事物吗?一个事物就守恒,两个事物就不守恒吗?生活资料转变为劳动力这是一个事物本身的变化吗?一个匀速直线运动的物体,它自身就没有动能吗?它的动能就不守恒吗?智力不够,就不要进入到智力所不及的领域去,否则,只能是加倍的智力低下。

145
he_zr 发表于 2016-10-8 18:47:07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8 09:28
“劳资双方都是劳动者,谁养活谁呀?”
那你157楼的“救助者”和被救助者说的是谁啊?难道就是为了显示一 ...
你觉得把示例中的救助者去对比资本家不舒服,那就改成现场路过的目击者好了,对碰瓷的比喻没有影响。

除了法律硬性规定的选举条件,候选人还要具备哪些有人有,有人没有的必备条件,倒是第一次听闻,说来听听,别推给网络。

请你搞清楚的是,马克思时代西方任何对劳动时间的法律规定都不会构成对资本家有利,关键还在劳动时间中的“时价”和工资总量。法律规定最高日工作时限,不等于资本家就具有权力硬性规定工人必须按最高时限劳动,这完全是两码事,劳动时间和劳动报酬最终取决于劳资双方的讨价还价。所以光拿劳动时间说事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劳动量等于劳动力耗费产生的能量,凝结在商品中构成商品的价值量,如果要说是谁认为出来的,那也是马氏劳动价值论干的。

你的煤炭示例中实际包含着两种能量,一是劳动力耗费凝结的能量,一是煤炭商品自身使用价值可以转化出来的能量。瞧瞧你的说法,你把劳动价值论说成效用价值论去了,自己还在津津乐道。

马氏尽量把再生劳动力以外的费用看成是劳动力再生必须的,而不是多余的量,你倒好,却在与马氏抬杠,硬是要揭露马氏隐瞒工资价值大于劳动力自身价值的事实。换句话说,资本家不仅支付了劳动力的价钱,还支付了维持工人生存的价钱,而资本家仅仅获得劳动力,这不就是不等价交换吗?这种不等价交换不就变成工人首先在剥削资本家了吗?瞧你什么智力,拍马溜须遛倒毛去了。

你把事物转化关系与非转化关系混为一谈,这里的劳动是一个事物,它分别呈现生活资料、劳动力或劳动力耗费释放的能等不同形式,这不同的形式相互转化就适用于质能守恒定律。至于一事物与另一事物之间的量是否等量,这取决于它们之间是否进行转化,转化就适用,不是则否。生产过程中劳动力耗费的劳动与产品之间没有进行转化,而是提供外力作用,带来物理性变化。事物之间没有在进行转化,你怎么去适用质能守恒定律呢?瞧你什么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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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8 20:55:17
he_zr 发表于 2016-10-8 18:47
你觉得把示例中的救助者去对比资本家不舒服,那就改成现场路过的目击者好了,对碰瓷的比喻没有影响。

...
现实中的救助者或目击者是可以随便哪来在学术上作类比的吗?资本家如果是目击者,怎么可以与工人签劳动协议?难道资本家是碰瓷者的幕后指使者吗?如果工人是碰瓷者,那么他是按照与救助者的协议去碰瓷的吗?是不是你把碰瓷当作你所付出的劳动?怪不得你总是充满了碰瓷德性。

你去网上搜一搜,看看美国法律规定当选美国总统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你就知道了并不是每一个选民都具备当选候选人条件的。至于如何才能成为正式候选人,必须具备的条件还要多。让你去网上搜一搜是希望你能够改变知识贫乏又不愿意学习习惯。否则,明明无知却要冒充无所不知,只能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请你搞清楚:第一,我们讨论的是工人不得不每天劳动12、14、甚至16小时以上,原因是否在于资本家。既然工人都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因此法定的劳动时间就是由包括资本家在内的有钱人选举的议会制定的。工人按照法定时间每天劳动12、14、甚至16小时以上,原因当然不在工人,而在于资本家。
第二,工人提出将劳动时间缩短为每天8小时的工作制,却长期被议会所拒绝,这难道不是有利于资本家而是有利于工人吗?
第三,只要法律规定了每天的工作时间,资本家根本用不着另作什么硬性规定,他只要不与那些希望缩短劳动时间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人们就不得不在延长劳动时间和流落街头之间作选择了。
最后,不是我要拿劳动时间说事,而是你从一开始就在劳动时间上歪曲历史事实,颠倒是非。我所做的不过是要把被你颠倒的是非再颠倒回来。而你,拿不出任何历史事实,只能一味地胡说八道,现在在铁一般的历史事实面前又想逃跑了?

“劳动量等于劳动力耗费产生的能量,凝结在商品中构成商品的价值量”,自始自终都是你的观点。如果你说是“马氏劳动价值论干的”,那么就请你给出马克思的原话与出处。给不出来就是你在歪曲马克思,在颠倒黑白。

你的智力差到了极点,煤炭的能量怎么还会包含劳动力耗费凝结的能量?难道在劳动开采出来之前含有1000大卡热量的A量的煤炭,在劳动开采出来之后,热量就超过了1000大卡?你的智力怎么低到了连这么简单的逻辑推理都不会了?
说商品是按照其所能提供的能量来等价交换的,完全是你自己的观点。现在我举出煤炭的例子,证明了你的把商品的能量当作价值的观点是及其荒谬的,你就不承认这是你自己的观点了?你做学问怎么连敢说敢当的胆量都没有呢?

马克思说的维持劳动力所需的生活资料说的首先就是维持工人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你要批判马克思,怎么连如此基础的东西都不知道?或者是要故意歪曲?
再说一遍,资本家要购买劳动力,必须以劳动力的存在为条件,劳动力的存在是以工人维持24小时的生活为前提的。所以,资本家购买劳动力就必须按照工人生存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支付工资。而这个工资额,工人又必须用自己的劳动为资本家创造出一个等价物外加一个增加额。也就是说,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工人不仅用自己的劳动还给了资本家,而且还给资本家创造出了一个增加额,何来工人剥削资本家。
好比有人给了你可以维持一天生活的野果,你用自己的劳动为他摘了够维持两天生活的野果,这就是你在剥削他吗?

你把“生活资料、劳动力或劳动力耗费”看成是能的不同形式,本身并无问题。但你要把它直接当成经济学上的价值就有问题了,因为经济学的交换根本就不是按照能量来进行的。我所举的煤炭就是典型的一例,日常生活资料的交换也是典型的一例。这些例子都充分说明,把能量当作价值的观点根本就是极端荒谬的,现实中没有哪个生产者会智力低下到按照商品的能量去进行商品交换。

刚说完煤炭中实际还包含着劳动力耗费凝结的能量,现在又一次打了自己的嘴巴:“生产过程中劳动力耗费的劳动与产品之间没有进行转化,而是提供外力作用,带来物理性变化。事物之间没有在进行转化,你怎么去适用质能守恒定律呢?”既然如此,煤炭中包含的劳动力耗费凝结的能量又是哪里来的,难道这种能量的凝结就不适用质能守恒定律了吗?
你智力已经低到了如此的程度,竟然连思维的同一性都无法保持了,翻来覆去地只会自打耳光,怎么还能搞学术研究呢?

147
he_zr 发表于 2016-10-9 11:16:35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8 20:55
现实中的救助者或目击者是可以随便哪来在学术上作类比的吗?资本家如果是目击者,怎么可以与工人签劳动协 ...
瞧你智力低下的,这里的碰瓷示例是比喻你的行为,与现实中的劳资当事人无关。工人已经道出长时间劳动的原因在于生活所迫,而非资本家,而你那种碰瓷者心态却还在作祟。

当选美国总统,美国任何一个法定的选民都具备当选的资格条件,你说不是,那么就请你列举出来给大家看看,证据弄不出来,借口叫别人去找,只当是理屈词穷,信口雌黄。

本人上复就明确告诉你,法律规定什么时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资本家没有权力强迫工人劳动多长时间,关键还在劳资之间怎么讨价还价,你听不懂啊?你时间来时间去的所谓“历史事实”,不过是一堆废话。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可见,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资本论》第一章 商品)这句话是否证明了本人所言“商品包含两个不同的能量”,一是商品本身使用价值可以转化的能量,一是劳动力耗费转化的能量,凝结在商品中,构成和体现为价值量?

“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在前一种情况下,是怎样劳动,什么劳动的问题,在后一种情况下,是劳动多少,劳动时间多长的问题。既然商品的价值量只是表示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那末,在一定的比例上,各种商品应该总是等量的价值。”(出处同上)这句话除了商品本身使用价值提供的能量外,是不是又证明了商品中还包含着劳动力耗费的劳动量?是不是戳穿了你那煤炭示例把效用价值论当成劳动价值论玩弄的把戏?

关于工资转换的生活资料与劳动力的关系,无论你再说多少遍也是一样,你实际不知不觉的在与马氏抬杠,无意中暴露出马氏不愿凸显的东西,即工资的实际价值大于劳动力自身价值。你想拍马溜须,结果还弄脏马氏的屁股。

经济学肯定离不开能量的耗费与耗费的计量,否则劳动量怎么来的?没有物质能量的基础,劳动者何以持续劳动而让人通过衡量工具计量?你的问题根本不在于什么经济学不经济学的区别,而在于你根本搞不清马氏关于商品中的价值为何物,所以听不懂商品包含劳动力耗费这个凝结物是什么意思,这个凝结物又是如何构成和体现为价值的,从而把两种不同的量混为一谈。

你现在连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都一概不知,你谈何什么经济学,什么“学术”?外加你那种丑陋的碰瓷心态,不知你那所谓的“学术”会被你糟蹋成什么样。

148
he_zr 发表于 2016-10-9 18:49:39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9 13:52
你看看,你那碰瓷者的德性又暴露出来了。158楼,你的原话就在那里摆着:“按你所谓‘不是资本家强迫的原因 ...
碰瓷示例中把不把救助者比喻成资本家,根本与揭露你的碰瓷心态毫无关系,你不过在这里企图转移问题的视线而已。

我说“法定的选民”,你给我列出法定的内容,于是就是我要的“证据”。你望文生义也就罢了,连163楼的基本文字都看不懂。

有的工人不愿意干超过8小时,可是有的愿意,否则“被迫流落街头”,这不是工人之间的竞争原因吗?怎么赖在资本家的头上?再说,资本家并没有权力硬性规定工人干多少小时,所以提高工资的方法并不需要通过延时方式,提高时间单位价格就行。争取单位时价和争取延时工资,哪个对工人增加收入更有利?时价一旦确立,资本家都是按时按价付酬,干多长谁来干,对资本家有什么区别?简单的道理谁都明白,唯有碰瓷者故意视而不见。

马氏不提能量二字,不等于劳动的量不由能量构成,否则劳动从哪里来?劳动的量又从哪里来?只因为经济学不是物理学,所以才把物理学意义的能量改称劳动量。你读书从来都是望文生义,无脑思考,你自然就无法知晓劳动和劳动的量来自哪里,这有什么奇怪?

此外,马氏所谓不是几何物理化学这番说辞,只是针对商品包含的意义,是一种抽象的包含,而非像商品使用价值那样的实体让人看得见摸得着,但这并不意味着马氏在否认劳动和劳动的量的物理性来源。为了进一步区别实体概念和抽象概念,经济学又采用价值一词来表达抽象的意义,并由劳动的实体意义去体现它,即劳动代表价值,劳动量代表价值量。

既然物理学意义的能量在经济学中被改称为劳动量,那么计量单位也随之不能用物理学的,而必须使用经济学的,所以经济学才采用时间、货币等计量单位。因此,所谓劳动量不是能量,只是学科的称谓区分而已,而非实质内容的区别。你现在是只知其表,不知其里,所以一直在把形式和内容混为一谈。

你连马氏说什么都理解不了,你何以能称别人“断章取义”?

149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9 20:59:30
he_zr 发表于 2016-10-9 18:49
碰瓷示例中把不把救助者比喻成资本家,根本与揭露你的碰瓷心态毫无关系,你不过在这里企图转移问题的视 ...
你把资本家类比为救助者完全是你歪曲历史事实的必然,也是你碰瓷德性的反映。
好比开车的把人行道全都拆了,行人只能冒险穿梭于机动车道上,被开车的撞了,你却说行人走上机动车道的原因不在开车的,因为开车的没有用暴力强迫他们走到机动车道上,走上机动车道完全是他们自觉自愿的自主行为,如果他们不愿意,他们完全可以一辈子待在家里不要出门。
你看看,这就是你的强盗逻辑,这就是你的碰瓷德性。

“当选美国总统,美国任何一个法定的选民都具备当选的资格条件,你说不是,那么就请你列举出来给大家看看”,这句话不是你说的吗?白纸黑字还想抵赖吗?我给出的法定内容难道不足以证明,在美国,并不是每一个法定选民都有资格当选为总统的吗?你说我望文生义,那你说说,你想要的到底是什么证据?

工作时间长,当然有工人竞争的原因,但并非没有资本家的原因。资本家根本不需要硬性规定工人劳动多少时间,他们只要拥有选择签约对象的权利就足够了。如果他们只与愿意劳动12小时的工人签约,那么希望工作时间缩短为8小时的工人就只能在延长劳动时间和流落街头之间进行选择,结果劳动时间就被延长到了12小时。如果相反,如果他们只与愿意劳动8小时的工人签约,那么劳动时间就会缩短为8小时。在这里,劳动时间的长短难道没有资本家的原因吗?
企业的工资有日工资的形式,也有小时工资的形式,而小时工资又是以日工资为基础来确定的。你连这么基本的常识也不具有吗?如果工人维持每天生活的基本费用为12元,资本家只要把小时工资定为1元,就可以让工人每天不得不劳动12小时。对于资本家来说,当然可以说干多长谁来干都没有区别,但对工人就是有区别的。对于更多的实行日工资12元的企业,你能够说干多长谁来干对资本家都没有区别吗?

你不是说“劳动量等于劳动力耗费产生的能量,凝结在商品中构成商品的价值量”是“马氏劳动价值论干的”吗?编造的谎言被我揭穿了,还要嘴硬,还要继续歪曲,什么“因为经济学不是物理学,所以才把物理学意义的能量改称劳动量”。你怎么还会有如此下作的无中生有的手段?
马克思当然没有否认劳动量要以自然的能量为基础,但马克思绝对没有把劳动量归结为自然的能量,因为两者之间是有质的区别的,造成这种区别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脑力在劳动量中的重要作用是绝对无法用能量来衡量的。
而你,马克思明明没有把劳动量归结为能量,你却要千方百计地按照自己的需要作出这样的解释,除了断章取义、望文生义以外,完全就是无中生有了。像你这样玩弄无中生有把戏的,还有什么谎言编造不出来?

150
he_zr 发表于 2016-10-9 22:00:01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9 20:59
你把资本家类比为救助者完全是你歪曲历史事实的必然,也是你碰瓷德性的反映。
好比开车的把人行道全都拆 ...
碰瓷示例救助者的比喻是不是等于现实中的比喻对象,跟揭露你那种碰瓷心态毛关系没有,你觉得比喻不舒服,我也没有明确是,且已声明可以更换另一种“现场目击者”比喻好了,你喋喋不休对无关的东西老在纠缠不清,你这不是企图转移问题的视线是什么?

“法定的选民”是不是已将法定的内容作为了已知条件?你现在还去罗列法定的内容,把这个已知条件当证据,把已知当未知,你是脑袋不好使呢,还是眼珠不好使?

既然劳资双方对劳动时间、单位时价和工资总量等内容都一律经过双方讨价还价达成协议,何以出现资本家在双方确定的劳动时间内再要求工人延时劳动而不付酬的情况?回答出这个问题,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

什么归结不归结的,劳动量来源于物质能量,这是任何人任何理论都无法否认的事实,剩下的只是如何区分不同学科,不同的称谓的问题。你连形式和内容这些基本概念都一概不清,马氏说什么你也是生吞活削的望文生义,你去扯什么“揭穿”?无知无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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