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商品价值(量)是凝结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个杜撰
说其杜撰,不是说商品的生产无需人们付出艰辛劳作,而是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说法只是一个杜撰出来的东西
不同的人或企业为生产同类无差异产品的劳动,总是有差异的,劳动生产率不同的,在马那里,承认这些是“个人劳动(时间)”,但他马上就杜撰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平均必要劳动(时间)”。非常有意思的是,当他说平均的时候,不是对时间做平均,而是对“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做“平均”。当时人们的统计知识水平并不高,被他忽悠了。熟练程度如何标度,劳动强度又如何标度?如果无法标度,又如何平均?还有后续许多问题,不列了。当年苏联科学院测量“价值”便无疾而终,徒留笑柄。退一步说,他说的是现有各个生产者生产单位商品的劳动时间算术平均吗?似乎又不是,他说用机器生产耗费一小时,而手工生产耗费三小时,则手工生产的价值也只是一小时,那么就是众数了。因为机器取代手工,残存的手工生产似乎可以不予考虑。我们姑且认为,”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劳动时间的众数,但这依然是有问题的。
在双边垄断情形下,就没有什么众数问题,也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根本就是一个不存在的东西。非要说有,那它出现的次数只等于1,是不是很可笑?而李嘉图就是栽在这里,他一方面证明双边垄断下的贸易原理,另一方面证伪了劳动价值论。
再来看竞争的市场结构。仅仅从生产者角度看,排除了低技术和高技术后(求众数的要求),普遍采用中等技术的厂家的劳动生产率依然是会千差万别的,就是用相同的机器生产也是这样,工艺差异、人员技能差异、劳动组织差异甚至积极性差异等造成生产率差异,即成本差异。就算我们退一步,同意有劳动时间的众数,那么,它就是供给曲线上的某个定点。问题是,它是价格波动的中心吗?马弟子们必须指出是什么力量把均衡价格拉向供给曲线上的这个定点、必须证明均衡点不会停留在远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地方。请证明吧,我相信你们是说不出是什么力量把均衡价格拉向”劳动价值“的。
另外,企图调和劳动价值论和供求价值论,说均衡价格也就是”劳动价值“,不是一般的糊涂,而是整个糊涂。均衡价格,在供给不变的情况下,随需求变动而变动,它不是定值。
在我看来,成交的比例就是瞬间的”价值“,而在某种产品技术不变的一段时间内,这个价值却是变动不羁的,因为,其他专业的技术在变化,人口在变动,新技术新产品在出现,人们的偏好在缓慢变化,某些资源接近枯竭,某些资源被突然发现,等等,这些都在导致需求变化。这样的变化,怎么可能推动均衡价格趋于某个杜撰的定点?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