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戚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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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讨论“价值”的人,大部分是在乱弹琴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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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09-6-29 14:32:09
看看我在那篇文章的第二个与第三个阶段的描述(你的认识好像就是属于第二个阶段):

但是,接下来马克思对于劳动者的观察却使马克思一时之间产生了困惑,因为,他在分析不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时间比较之中,发现即使是生产同一商品同一行业的劳动者之间劳动时间虽然一样,但是,其生产率却是不一样的,比如,不同劳动者用同样的时间去生产一样商品,他们之间的生产率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同一单位的商品被不同的劳动者生产他们之间的劳动时间是不一样的,他了解到这个现象之后认识到:看来劳动时间作为价值的尺度行不通。
又经过了许多时间之后,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马克思无意之中发现原来之前的研究方向出现了问题,之前的劳动时间只是个别劳动时间,一个单位商品A的生产个别劳动者之间的劳动时间肯定是不一样的,但是,如果是从整个社会系统来进行统计分析的话,那么,这个劳动时间就具有可比较性了。这时马克思把由政府主导组织社会经济系统的生产看作为是完全理性的社会生产(我区别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个人理性称之为社会理想),他认为毫无疑问由政府主导组织社会经济系统的生产要比个人的理性高,因此也许这就是马克思的经济学成为典型宏观计划经济的原因依据吧?他这种认为由政府主导组织的生产认为生产出来的商品都是社会必要的劳动生产量,即社会生产供给量=社会必要需求量。因此,社会必要的劳动生产量对应的时间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ge=1&from^^uid=717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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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华建 发表于 2009-6-29 14:38:41
林先生,马克思的文字描述比你多得多。文字描述在经济学是没有说服力的。有说服力是把数据找出来,跟经济现实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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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小书童! 发表于 2009-6-29 14:42:40
戚华建 发表于 2009-6-29 14:38
林先生,马克思的文字描述比你多得多。文字描述在经济学是没有说服力的。有说服力是把数据找出来,跟经济现实对应。
数据也不一定有说服力,数据也是要建立在正确的前提之下的。否则,只会一错在错,错的一塌糊涂!数学的逻辑推理就可以得出经济学的结论吗?不用告诉我,说我没看你的前提,说实话,我看了,而且你的前提很可笑!剩下的就由林同学接着来批判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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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09-6-29 14:43:37
你那里看不明白?可以说出来嘛!我也可以在描述方面详细一些。事实上我这些不仅仅是文字方面的描述,是有数学逻辑在哪里的,每一个概念都存在着对应的数学逻辑,它们之间是对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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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09-6-29 14:52:44
就说劳动时间这个概念吧!它可以分为:
1、社会劳动时间,它又包含: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㈡社会不必要劳动时间;㈢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
2、个别劳动时间,它又包含:㈠、个别必要劳动时间;㈡个别不必要劳动时间;㈢个别平均必要劳动时间。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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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华建 发表于 2009-6-29 15:03:45
林汉扬 发表于 2009-6-29 14:10
上面我们都搞错了,P= C/ J是从需求方的角度来说的,如果是供给方,P= C/ J之中的C与J相反。但是,J还是与你计算出来的结论一样。
对供应方来说,公式:

P=J/C

是吗?

手机A价格(t1)P=400,成本C=500,那么就是:

400=J/500

我问你,J=400×500=200000,对吗?

(对供应方来说,手机亏了100元,而价值却是200000,你不是跟我在乱弹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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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华建 发表于 2009-6-29 15:06:13
迷途小书童! 发表于 2009-6-29 14:42
戚华建 发表于 2009-6-29 14:38
林先生,马克思的文字描述比你多得多。文字描述在经济学是没有说服力的。有说服力是把数据找出来,跟经济现实对应。
数据也不一定有说服力,数据也是要建立在正确的前提之下的。否则,只会一错在错,错的一塌糊涂!数学的逻辑推理就可以得出经济学的结论吗?不用告诉我,说我没看你的前提,说实话,我看了,而且你的前提很可笑!剩下的就由林同学接着来批判你吧!
叫林同学来批判我,等1000年后吧。你看看他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公式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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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09-6-29 15:18:38
戚华建 发表于 2009-6-29 15:03
林汉扬 发表于 2009-6-29 14:10
上面我们都搞错了,P= C/ J是从需求方的角度来说的,如果是供给方,P= C/ J之中的C与J相反。但是,J还是与你计算出来的结论一样。
对供应方来说,公式:

P=J/C

是吗?

手机A价格(t1)P=400,成本C=500,那么就是:

400=J/500

我问你,J=400×500=200000,对吗?

(对供应方来说,手机亏了100元,而价值却是200000,你不是跟我在乱弹琴,是什么?)
你的理解能力这么差?难怪你看不明白我的文章?
对于交换A、B双方两个人来说,AJ=BC,AC=BJ,你那个例子之中,对于销售供给方来说成本是卖出去手机的进货价,对于购买需求方者来说,购买手机时的付出(钱数量)是成本。(这里仅仅是账面上的成本,如果现实中双方应该还包括其它交易费用,但是J仅仅是获得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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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09-6-29 15:24:42
戚朋友!我再次声明一下(你也可以把我的那个帖子再看看,详细点,我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简洁),我的公式是从需求方的角度来看问题,而你这里的销售方如果转换个角度,商品的付出就是C,获得的交换物就是J,如果你再看不明白,只能说是你的理解或者逻辑能力问题了,我叫你给出一个例子可不是叫你自己在那里胡乱运用和理解我的公式!然后,再在那里发扬自我安慰的IQ精神,这可不是做学术的态度呀!

60
林汉扬 发表于 2009-6-29 15:39:21
所以,按照我的公式:P=C/J,销售商的J=C/P=400/500=0。8;应该这样逻辑,明白嘛!如果还是不明白我就真的很难以再说下去了,因为,这仅仅是我的理论公式的一个小插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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