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演C+V+M:一个后现代时期马克思经济理论的解释
马克思的C+V+M公式历来在学术界颇具争议。马克思得出的这个结论基本是依照资本主义早期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总结出来的。但是在现代经济中,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尽管马克思对已经注意到资本家对“机器技术“的高度依赖和追求,但他毕竟由于历史条件所限,没有预计到科学技术及其成果(知识产权)对资本运作的重大影响。尽管如此,马克思作为一个严谨的学者和政治家,他以“机器技术”这一宽泛的概念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学者留下了思想发展的空间。也就是说即使在后资本主义时期,资本家对新技术成果以及科技创新是极为敏感的。对此《大繁荣》一书给予了一个简要的高度概括:创新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就现代新经济中,马克思的C+V+M公式应该从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入手进行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探索(陈文通,2012,理论经济学)。对于马克思的C+V+M公式,原本马克思的V,是基于当时的工人状态近乎奴隶性质(例如黑人和华工以及教会里的孤儿和流浪者)V应理解为劳动者的工资及福利(社会保险以及法定征收的费用,例如教育附加生育保险等等)支出。关于C,应包括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这样比较适合现在的企业资本构成)。因为除了机器设备和原材料这些传统的固定资本之外,知识产权的购买或者技术入股也就都可以纳入其中。实际上马克思也没有作硬性的规定: 1、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资本本质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资本只有在再生产中依靠工人的剩余劳动才能增值。但是在生息资本出现以后则“造成这样的结果:每个确定的和有规则的货币收入都表现为资本的利息,而不论这种收入是不是资本”,而“人们把每一个有规则的会反复取得的收入按平均利息率来计算,把它算作是按这个利息率贷出的资本会提供的收入,这样就把这个收入资本化了”
2、 2、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这个想象的财富,按照它的原来具有一定的名义价值的每个组成部分的价值表现来说,也会在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进程中扩大起来。”所以,在提出了虚拟这本该年的基础上,马克思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价值进行了研究。(李韵,马艳 2012)此外,在后资本主义时期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甚至在抗战期间的延安窑洞中,技术工人和具有专长的技术人员都实行过“知识技能赎买政策”。例如,在计划经济时期采用直接的物质补偿政策或者精神生活的“优先满足”政策。延安时期的黄龙洞兵工厂在生活物质供给困乏的情况下,对聘请的技术人员允许外出物资采购的同时提供“顺便做生意”的机会(包括出资做本钱、提供武装押运保护)等等措施。这些政治的,经济的补偿交换条件从其实际的表现形式上看也都符合马克思的上述论点。
3、我们现在的关于马克思的有关资本经典表述,就文字表达而言,阿瑟·刘易斯在其《经济增长理论》中认为:“我们已经看到,这种分析适合资本主义早期阶段。” 也就是说关于虚拟价格理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有所启示的。在现代经济中,马克思的上述表述显然是有重要意义的,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此要说明的是,李韵和马艳关于虚拟价值理论的研究(见《理论经济学》2014.4)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这个研究方向将会给当前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创新发展提供一个可践行的新途径。
4、承认虚拟资本的存在,只是表明新经济下资本的新构成。但是,资本主义“子代”的资本通过垄断生产资料以及将大众的有机劳动转化为一种遭受无限制剥削的商品来运作的事实没有改变。由于生产固定资本的绝对增加总趋势,决定了三种有辩证关系的结果:技术创新所创在的利润率不断降低,工资在商品价值配中的比重普遍下降,无产阶级陷入绝对贫困的贫困。也就是说,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绝对贫困”的论断在后资本主义时期仍然是正确的,客观存在的。其根源就在于后现代社会中仍然存在“货币——商品——货币”关系,仍然存在资本和雇佣劳动。 现在学术界争论的一是剩余价值如果刨去政治因素,单就产品交换中价值分配中资本家的资本投入是不是应该享有分配权,劳动者的劳动对于2产品的增值部分是不是也有分配权。二者的分配比例又是多少?
其二,按照经典的说法,C已经作为成本计算在产品的价值中,所以M是应有工人所有而被资本家占有(因而称之为剥削)。但是这里面就有一个悖论:资本家的资本投入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利润,也就是C的投入是为了获得大于C的那一部分效益。因此按照“传统解释”实际上就是C投进多少,资本家就应该收回多少。这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
按照上述理解,那么马克思的C+V+M公式在现代经济的生产关系中应该修正为C+V+Mc+Mv,即Mc为资本增值收益;Mv是劳动者的知性劳动和技能劳动价值的增值部分。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后资本主义时期的生产关系。进而也就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如何解释资本主义“垂而不死腐而不朽”作了理论发展上的铺垫。至于Mc和Mv之间分配比例问题,已经跨过经济学进入政治领域。这里不做评判,免得遭愤青攻击。这个是经济学、政治家和社会伦理家们尽可争论的事情。不过,作为一个稳定社会关系的参照系,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倒是可以用得上。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会和雇主协会的博弈——薪酬谈判和我国的ZF干预——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都属于解决或者缓解C+V+Mc+Mv矛盾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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