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om_lv1
1188 0

[创新发展] 细谈打车软件的前景 [推广有奖]

  • 1关注
  • 47粉丝

院士

1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93132 个
通用积分
105.5839
学术水平
602 点
热心指数
475 点
信用等级
479 点
经验
54652 点
帖子
1077
精华
21
在线时间
75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6-2-24
最后登录
2024-1-8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细谈打车软件的前景

                            于德浩

                           2017.1.19

    昨天,我写了篇关于对当前网约车限制政策的评论。主要是从新技术会推进社会进步的角度出发,希望决策层能放开对网约车新生事物的限制,逐步让其替代传统的出租车公司。很快,我的评论收到了反馈,我的一个大学同学从务实的角度,在具体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总体意思是决策层对网约车当前的限制,还是比较合理的,因为网约车的具体实践有利也有弊,前景还不是太明朗。

我非常感谢我同学能从另外一个角度,提出具体的看法,我认为,这才是更有效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思想只有碰撞才能产生火花,就如同庄子和惠施,王贻芳和杨振宁,林毅夫和张维迎。正是理越辨越明,集思广益、百家争鸣将更有利于社会的治理。

我一直认为“盛名之下无虚士”,决策层是精英阶层,他们自有他们的智慧;大多数经济学家也都是很有见地,当然民间也不乏卧虎藏龙之士。比如,决策层对于支付宝及微信的容许,我很敬佩;新的支付形式及交流方式促进了整个社会的进步。如果严格按照以前的法律,那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就足以打杀支付宝;微信诈骗案件高发,冠以“危害公众安全罪”也未尝不可。当然,企业家的“我心向善”为新技术的研发及推广给予足够的胆识,不怕触及法律红线。

有些争论性的问题,从不同的角度看,往往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比如200年前,英国《谷物法》的废除过程,就经历了一个反复讨论的过程,对此黄少安教授做了非常全面的评价,对于当时的英国政府行为给予了足够的肯定,这也是黄少安老师的一篇成名作。

我简单的说一下,《谷物法》就是对进口的粮食征收关税,从而使得英国国内粮食价格不会太低。当时,李嘉图从贸易比较优势原理得出,取消关税才会更有利于经济发展,增强英国的国力。但是,马尔萨斯从国家安全的角度出发,认为应该保护国内的农业生产,不能让粮食控制在外国人手中,所以主张征收关税。几十年以后,英国的粮食生产基本实现了自给自足,《谷物法》也就被废除了。

我们类比到现在我国的“城市运营牌照”问题。毋庸置疑,当时出台相关政策是为了方便公共交通的管理及保护市民的利益。现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及具体的打车软件运行,我认为“行政管制”应该可以退出历史舞台了。因为,对于老百姓的出行难问题,网约车比传统出租车的效率更高。如果依然设置“运营牌照”反而增加了市民的打车成本,同时司机师傅的劳动收入也被剥夺一部分。

对此,我同学认为我对网约车太过于乐观,他提出了以下几个具体看法:第一,网约车服务提供的是个体服务,传统的出租车服务是企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及责任会更有保障。第二,打车软件冲击了出租车原来的呼叫中心业务,造成资源浪费,而且使得部分工人失业。第三,网约车烧钱刷流量,属于恶性竞争,等到自己垄断后,会挟制司机,从而提高价格,市民的利益也会受损。从实践上看,现在的专车比出租车更贵了,原来的那些好处一去不复返了。第四,就是从大处说,互联网企业烧钱模式对实体经济冲击太大太快,互联网泡沫严重,脱实向虚不利于整体社会发展。

好,下面我具体的一条一条回答。先说第一个,企业服务是否高于平台个体服务。其实,企业本身就是一个信息平台,这与互联网提供的平台,本质上是一样的,只是形式不同。企业平台与员工是雇佣关系,互联网平台与个体服务商是协作关系。商品或服务的买卖,最终形式必然是个人对个人。关于售后责任,互联网平台也可以提供,而且还有公共的社会保障体系。再者,网上平台提供的个人服务好,还是企业提供的服务好,最终由消费者说了算,消费者有自由选择的权力。就网约车的个体服务来看,消费者还是相对满意的,否则早就被自然淘汰了。

第二,关于技术创新引起的资源浪费。技术的研发及推广,甚至落后技术的淘汰,这期间必然有交易费用,也就是人们看到的浪费。假设没有竞争浪费,那么指望传统的出租车公司是不可能有先进的打车软件创新的。再者,这些浪费与后面的效率提高是可忽略不计的,比如,打车软件会使得更多的小汽车利用率大幅提高,从而私家车大幅减少,道路会不再拥挤;这就是新技术带来的能源节约。落后技术的淘汰及相关工人的失业没必要太过于担心,比如当年的传呼机、磁带、软盘、光盘、mp3/mp4,等等都被智能手机淘汰了,并没有引起社会不安定。

第三,网约车的互联网烧钱模式。这其实一种新的市场推广模式,精准投放。以前,传统企业是通过户外广告牌,及电视广告推广。即使砸钱很多,也未必有效果。打车软件是精准的用户体验式推广,一是快,二是准,三是不对其他人有干扰。这不是恶性竞争,这是新的较量方式,就如同手枪对刀剑。

自然竞争的最后结果必然是垄断,但是自然垄断不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为一直存在着潜在对手。比如,你开饭馆因为一盘菜10元,把竞争对手的11元给踢出局。这时,你敢再提价至20元一盘吗?当然不敢,因为潜在的对手可以15元就把你踢出去。

相反,行政垄断则会出现坐地起价。比如,现在只许滴滴打车,其他不许再进入,那么消费者就麻烦了。但是,如果没有行政限令,那么滴滴就要一直压低价格谨防潜在对手。

现在,我们看到网约车提价,不是滴滴打车垄断市场,心黑肆无忌惮;而恰恰是因为“营运牌照”的原因。各种限制一卡,那费用就与出租车的份子钱持平了。所以我说,现在的网约车已经退化为传统出租车了。

第四,关于脱实向虚。我从来就不认为经济有所谓实体或虚体之分,我认为,那个更有利于社会进步,那个就更应该充分发展,而且市场往往已经做出了选择。比如,“打车软件”是虚体的,但比“招手停车”的实体效果更好。以前,你提着沉重的行李走一公里出小区门口,来到大马路上,翘首期盼一辆出租车过来;那辆出租车也已经空驶了3公里才遇到你这个顾客。有打车软件以后,你省力,司机也省油。

实体或虚体是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最终就发展成为物联网。比如,网上购物是虚体的,但是快递送货是实体的。门店是实体的,但也可以在互联网上加大推广。网络游戏,网上直播是虚体的,但是和实体的打篮球一样可以给人带来欢乐。而且,网上玩家对体验度的高规格要求,进一步促进了计算机硬件及通讯设备实体的发展。

存在就有其存在的道理,人们不应该刻意去压制某一个产业。通俗的说,只要不是烧杀抢掠,吸毒贩毒,让市场去自由选择一般就不会出错。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出租车公司 软件 大学 技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8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