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7-3-21 14:54 
资本的利润到底来自哪里?——兼谈劳动价值论的自相矛盾之处
你怎么连个账也不会算呢?教教你如何用等量代换来算账吧。
假设有一个天然的生产资料,你利用这个天然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经过一个生产周期,天然的生产资料被耗费掉了(我们假设自然自己还会重新产生出这样一个天然的生产资料)。你创造了5元的财富。
如果问这5元的财富哪里来的,那当然是你的劳动创造的。
现在再假设,这个生产资料不是天然的,而是你花费了相当于两个生产周期的劳动生产出来的,也就是说,在你最后生产的财富上,你总共耗费了3个周期的劳动,这样,你的劳动所创造的财富就是15元,其中10元体现在你生产的生产资料中,超过生产资料的那5元同样也是你用自己的劳动创造的。当然,在下一次的生产上,你同样还要花两个周期的劳动去生产10元的生产资料。
再进一步假设,这个10元的生产资料不是你自己生产的,而是别人事先生产的,那么你用这个生产资料经过一个周期的劳动所生产的财富也依然是15元,其中相当于生产资料价值的那10元是别人的劳动预先创造的,财富出售后当然应该归别人。而超过生产资料的那5元不还是你的劳动创造的吗?
但是现在,向你提供生产资料的人发话了,他说,因为他向你提供了生产资料,所以他有权在10元之外再索要一个增加额。如果你认可他的权利,那么你就只能在你所创造的5元中给他一个增加额。
算清楚了吗? 所以,问题不在于资本家有没有权利索取资本以外的增加额,而在于资本以外的增加额只能来源于雇佣工人的劳动。
你把剩余价值理论当成了资本家有无权利之争,说明你根本就不懂什么是剩余价值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