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资本论》一辩
——与胡培兆先生商榷
赵 磊
(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科学》编辑部)
作者按:这是我撰写于2007年下半年,发表在《当代经济研究》2008年第6期的文章。文章的缘起,是厦门大学教授胡培兆先生指认:“《资本论》的有些原理和结论就已过时”。尤其是胡先生断言:“无政府状态已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经济有周期波动是难免的,但又不会再酿成大萧条”,“现在大家确认按生产要素分配,正常情况下的分配所得就是合理合法的,不存在剥夺者”,“现在世界的财富,主要是由资本家筹资、投资和组织、经营、管理创造出来的。没有他们(资本家),哪能有今天这么多企业和这么多的职工就业?”——在我看来,这些貌似“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不仅在理论上站不住脚,而且其荒谬性也已经被(且还将被)实践所证明。胡培兆先生是我尊敬的政治经济学界的老前辈,拙文对事不对人。我将拙文重新挂出来,为关注《资本论》学习的青年人,以及关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发展的同仁们,提供一个参考。
内容提要:《资本论》发表距今已经140多年了。随着时光的流逝,对《资本论》的某些具体结论和观点,当然有必要做出与时俱进的认识。然而,《资本论》的基本原理是否仍然有效,在当下好像越来越成了一个不能确定的问题。在“与时俱进”的背景下,如果抛开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不论,学术方面的分歧和争论,无疑有助于《资本论》经受各种理论的挑战和挑剔。基于此,本文针对胡培兆先生指认的《资本论》中已经过时的那些原理,提出六点不同看法。
关键词:资本论,劳动力价值,资本,收入分配,剥夺者
近读胡培兆《从历史与现实的双重视角看〈资本论〉——纪念〈资本论〉出版140周年》[1]3-9,文章认为:“从今天世界的现实看,《资本论》的有些原理和结论就已过时”。胡先生毕竟是专业人士,以同行的眼光来看,我感到文章中的很多观点的确是与时俱进,令人耳目一新。不过在我看来,虽然《资本论》中的某些结论甚至基本原理,或许需要今人作出“与时俱进”的认识,但胡先生提出的例证,有不少似乎并非如胡先生所断言的那样,是《资本论》中“已经过时”的原理。由于胡先生是我国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所以他的观点和看法显得格外地引人注目,值得认真对待。基于此,我将自己的困惑梳理为六个问题,向胡先生以及学术界请教。
一、“劳动力价值由必要生活资料价值决定”已不适用了吗?
胡先生断言:“劳动力价值由必要的生活资料价值决定已基本不适用。劳动力价值由最低生活资料价值决定的原理,反映当时的真实……。现在不同了,发达和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劳动力普遍升值……。最低必要的生活资料价值是这些国家社会保障的基本标准,就是失业工人也有温饱保障。如英国现在失业工人每周有64英镑的保障。就业工人的劳动力价值当然要高过这个连失业工人都有的生活水平。而且现代劳动力价值的构成因子增加,智力生产和再生产需要有更高的生活条件,如教育费用、一定量的高蛋白食品、家用电器、白领服饰、书籍、年假旅游等等。没有这些条件,就会压抑智力的发展和再生产。因此劳动力价值不能再限于马克思时代填饱肚皮了。”
概括上述观点,胡先生否定“劳动力价值由必要的生活资料价值决定”的理由[①],大致有三条:(1)马克思时代的劳动力价值与现时代的劳动力价值,在量上已经有很大差距(后者大大高于前者)。由此可知,胡文的立论隐含着一个假定:马克思把劳动力价值构成看作一个既定不变的量。(2)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构成,只限于“填饱肚子”。(3)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构成中,没有包含劳动力的教育和发展费用。(4)马克思否认经济的发展会导致劳动力价值的提高。我认为,胡先生的这几条理由与马克思的原意并不相符:
其一,马克思的确认为,“劳动力价值是由平均工人通常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2]593,但他并没有把劳动力价值构成看作是“既定不变的量”。换言之,在马克思看来,“必要的生活资料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一个随时代发展而不断变动的量,“必要量”并不是“不变量”。比如马克思说:“在比较国民工资时,必须考虑到决定劳动力的价值量的变化的一切因素”[2]644,“还有两个因素决定劳动力的价值。一个是劳动力的发展费用,这种费用是随生产方式的变化而变化的;另一个是劳动力的自然差别:是男劳动力还是女劳动力,是成年劳动力还是未成年劳动力。这些不同劳动力的使用(这又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在工人家庭的再生产费用上和在成年男工的价值上都造成很大的差别。”[2]593
其二,马克思并没有断言,劳动力价值只限于“填饱肚皮”,比如马克思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必要劳动将会扩大自己的范围。一方面,是因为工人的生活条件更加丰富,他们的生活要求将会增大。另一方面,是因为现在的剩余劳动的一部分将会列入必要劳动,即形成社会准备基金和社会积累基金所必要的劳动。”[2]605
其三,马克思认为,在劳动力价值的构成中,必须包括教育费用等用于促进劳动力发展的费用。比如马克思说:决定劳动力的价值量的变化的因素有:“自然的和历史地发展起来的首要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范围,工人的教育费,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的作用,劳动生产率,劳动的外延量和内涵量。”[2]644
其四,马克思认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劳动力价值也会相应提高。比如马克思说:“在工人自己所生产的日益增加的并且越来越多地转化为追加资本的剩余产品中,会有较大的部分以支付手段的形式流回到工人手中,使他们能够扩大自己的享受范围,有较多的衣服、家具等消费基金,并且积蓄一小笔货币准备金。但是,吃穿好一些,待遇高一些,持有财产多一些,不会消除奴隶的从属关系和对他们的剥削,同样,也不会消除雇佣工人的从属关系和对他们的剥削。由于资本积累而提高的劳动价格,实际上不过表明,雇佣工人为自己铸造的金锁链已经够长够重,容许把它略微放松一点。”[2]714
综上可见,我认为胡先生断言“劳动价值由必要的生活资料价值决定已基本不适用”,是很难让人信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