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Sungmoo所作的总结发言明白无误的显示了,我先前的表述——“一文不名”,不过,这一结论相信只有那些对奥派一无所知的人,并对sungmoo谦恭有加的人,才是认可的罢。而且,sungmoo提到,我“随心所欲地表述这些概念与逻辑”,别忘了,sungmoo后面提到(我认为是真实的)——“凭本人的能力,确实看不懂,哪些是前提,哪些是推论”,既然连前提与推论都无法分辨,如何能理解概念与逻辑,更何来判断我乃“随心所欲”地表述?——“这就是你‘亮明’的逻辑”!
废话少说,虽然sungmoo惜墨如金,对本贴之主题一毛不拔,但我觉得对奥派经济学之研究方法作一梳理多写点文字恐怕还是必要的,以利于后来者(虽然冒着被sungmoo挑三拣四的风险):
奥派经济学,在奥派看来应称为行为学更适当,接受方法论的先验论,从人的行为公理出发,逻辑推演出整个理论体系。它所提出的陈述和命题不是来自经验。其起点,不是对于一些公理的选择,不是关于处理方法的决定,而是关于行为本质的深思熟虑。其范围,限之于对人的行为元范之说明。因而,关于行为学的一切定理的推演所需要的,只是关于人的行为之本质的知识。而这种知识,是我们自己的知识,因为我们是人;人,除非他因病理的关系变成了植物性的存在,决不会缺少这种知识。为了解这些定理,无须特别经验;对于一个不会先验地知道什么是人的行为的“人”,经验也不能叫他了解这些定理,不管经验如何丰富。认知这些定理的唯一途径,是我们对于行为元范的固有知识之逻辑分析。行为学的一切概念和定理,都蕴含在人的行为的元范中。行为学的知识,同逻辑和数学一样,是我们所固有的,不是外来的。不过,行为学却不是按照逻辑和数学的程序而展开的。它不是一个脱离现实的纯粹演绎推理的完整体系,它的结构是先验的理论以及对历史现象的解释交织起来的。
重申,所有行为学和经济学的推理的出发点,也即人的行为的元范。人总是有意地要达成所选择的某些目的(就前述而言,sungmoo有意贬低我之表述一文不名,因而也是一个“行为人”)。任何历史的或经验的考究都不能发现这个命题有何毛病。从人的行为的元范这个不可动摇的基础,行为学和经济学一步一步地靠推理的方法展开,直至导出一切逻辑推理的结论。而对于这样的结论,只能有两种态度:揭发这个结论的逻辑错误,或者承认他们的正确和有效。或许还应有第三种态度:忽略掉它!就像上世纪来的所谓“主流经济学”那样,关起门来用所谓“实证”的“数学”的方法自得其乐地进行绝不会得出任何实际用途的结论的“经济学研究”(错了,不是没有实际用途,是有实际“负用途”。因为我们对那些“主流经济学”提出并付诸实施的政策主张祸害地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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