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石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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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事实判断是连接价值判断的桥梁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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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4 15:10:42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4 15:04
我选择鸣笛,孩子们难道不知道危险吗?为什么不鸣笛?司机是瞎子吗?看不见孩子?

做正确的选择很重要 ...
你不愧是蠢蛋。不过,这回,这一回,你不是混蛋,是半混、半不混的浑蛋了。

请看,原题:

1,哈佛大学公开课:公正-该如何做是好?

有两条铁轨,一条正在维修,一条正常通行。在正常通行的铁轨上有五个正在玩耍的孩子,而在正在维修的铁轨上有一个维修工人。你是一名司机,驾驶着疾驰的列车行驶在正常的轨道上,而你发现五个孩子的时候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只能选择变轨,而变轨就会撞死维修工人,不变轨就会撞死五个孩子。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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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24 15:14:37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4 14:53
我并没有否认所有权逻辑是资本论中的逻辑——原来不知道它在资本论中也提过——我早已说过并没有读过很多 ...
我什么地方说过《资本论》中没有创造权逻辑了?你看清楚了吗?

我说的是《资本论》从来没有说过在资本主义所有制条件下,剩余价值应该归工人所有。而你把应该归工人所有放到了资本主义所有制条件下,那才是你杜撰的东西。

你能分清有无资本主义所有制的不同吗?
其次,一种应然判断是否成立,不能用它在一定条件下能否实现来证明。例如,奴隶作为人应当有人身自由,这个应然判断在奴隶制下当然是不能实现的,但你就能证明这个应然判断不成立吗?你就能断定奴隶作为人根本就不应当有人身自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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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4 15:18:41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4 15:04
我选择鸣笛,孩子们难道不知道危险吗?为什么不鸣笛?司机是瞎子吗?看不见孩子?

做正确的选择很重要 ...
如果用它来比喻剩余价值的归属问题,我提出这样的方案:
工资水平要尽量提高,在工资水平没有不公平时,剩余价值(我已将之命名为超出价值)归投资者所有。
这样不就两全其美了吗?剩余价值归工人所有,资本家一无所有这公平吗?
你不愧是蠢蛋的浑蛋。


现在的课题是,

第一,剩余价值的本身,是不是剩余劳动?剩余劳动,是不是一部分的劳动?一部分的劳动,以及全部的劳动,是不是劳动者的劳动?换言之,劳动者,是不是劳动的主体?

第二,剩余劳动的权益,是归属于资本家这个所有权的主人。但是,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交换,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



现在的课题并不是: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无偿交换,是不是合法,是不是有权?

现在的课题并不是:如何改进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无偿交换?


你完全是一个人,有俩脑袋的瓜子,有俩尾巴,一个脑袋的瓜子,指挥一个尾巴,还互相越权。

104
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4 15:24:54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4 14:45
法律上有两种也有两种判断: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

规定什么是什么的是事实判断;规定什么应什么的是价 ...
你不要怪大哥说你,说你不诚实,不聪明,怂包软蛋,蠢蛋混蛋。

老弟你请看:





现在的课题是,

第一,剩余价值的本身,是不是剩余劳动?剩余劳动,是不是一部分的劳动?一部分的劳动,以及全部的劳动,是不是劳动者的劳动?换言之,劳动者,是不是劳动的主体?

第二,剩余劳动的权益,是归属于资本家这个所有权的主人。但是,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交换,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



现在的课题并不是: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无偿交换,是不是合法,是不是有权?

现在的课题并不是:如何改进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无偿交换?


你完全是一个人,有俩脑袋的瓜子,有俩尾巴,一个脑袋的瓜子,指挥一个尾巴,还互相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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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4 15:27:39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4 13:17
您已经知道自己错了,开始走退路了。所以要用历史学家说事。
可我说的明明是法律的事。是法律规定。
你说的明明是法律的事。是法律规定。

那么,哥哥明明告诉你,代表马克思告诉你:劳资之间的无偿交换,完全合法,完全合理,完全有权,完全平等和自愿,而资本家,完全有合法的充分的权利,占有剩余价值,资本家是当然的所有权的权者。

但是,小弟弟啊你请看:


你不愧是蠢蛋的浑蛋。


现在的课题是,

第一,剩余价值的本身,是不是剩余劳动?剩余劳动,是不是一部分的劳动?一部分的劳动,以及全部的劳动,是不是劳动者的劳动?换言之,劳动者,是不是劳动的主体?

第二,剩余劳动的权益,是归属于资本家这个所有权的主人。但是,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交换,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



现在的课题并不是: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无偿交换,是不是合法,是不是有权?

现在的课题并不是:如何改进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无偿交换?


你完全是一个人,有俩脑袋的瓜子,有俩尾巴,一个脑袋的瓜子,指挥一个尾巴,还互相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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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4 15:39:26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24 15:14
我什么地方说过《资本论》中没有创造权逻辑了?你看清楚了吗?

我说的是《资本论》从来没有说过在资本 ...
“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个人从属于一定的生产关系)—— 这是上述同一关系的进一步规定。这种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

听说过马克思的上面这两段话吗?如果听说过,那么你所谓的“资本论的逻辑”又是从哪里来的?

这是您的回贴。
“资本论的逻辑”就是创造权逻辑。是资本论中有的逻辑。如果不是您说,我确实不知道资本论中含有所有权逻辑。
我的所谓的“资本论的逻辑”正是从资本论而来——具体说从剩余价值的定义而来。

非常感谢您用事实证明了我的正确,我没有编造或杜撰。

107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4 15:42:17
一个乌龙球让我胜局已定,这可能是天意。天意不可违也。

108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4 15:53:26
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4 15:37
小石啊,哥哥苦口婆心,对怂包软蛋的你,对你的蠢蛋加混蛋,说了这么多了,你的开窍了么?
我说过大致的意思:一旦在文章中出现了粗语,这说明已经失败了。我很同情甚至怜悯你们。
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我只坚持真理。我也承认自己无知——不知道资本论中有所有权逻辑。
我绝不说粗话骂人话——这是我的原则。
论坛是追求真理的地方,不是骂大街的地方。我不能因为您那样我也那样。

这样关于剩余价值的逻辑可以改名了:一个是所有权逻辑,一个是创造权逻辑——它们都是资本论的逻辑。

关于逻辑的论战,我已经获胜。至于关于判断的问题,我早已获胜。

多谢二位前来论战,虽然说了些粗话,也情有可原,我原谅你们。

109
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4 15:54:34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4 15:42
一个乌龙球让我胜局已定,这可能是天意。天意不可违也。
你不愧是蠢蛋的浑蛋。


现在的课题是,

第一,剩余价值的本身,是不是剩余劳动?剩余劳动,是不是一部分的劳动?一部分的劳动,以及全部的劳动,是不是劳动者的劳动?换言之,劳动者,是不是劳动的主体?

第二,剩余劳动的权益,是归属于资本家这个所有权的主人。但是,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交换,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



现在的课题并不是: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无偿交换,是不是合法,是不是有权?

现在的课题并不是:如何改进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无偿交换?


你完全是一个人,有俩脑袋的瓜子,有俩尾巴,一个脑袋的瓜子,指挥一个尾巴,还互相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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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4 15:54:56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4 15:53
我说过大致的意思:一旦在文章中出现了粗语,这说明已经失败了。我很同情甚至怜悯你们。
在真理面前人人 ...
你不愧是蠢蛋的浑蛋。


现在的课题是,

第一,剩余价值的本身,是不是剩余劳动?剩余劳动,是不是一部分的劳动?一部分的劳动,以及全部的劳动,是不是劳动者的劳动?换言之,劳动者,是不是劳动的主体?

第二,剩余劳动的权益,是归属于资本家这个所有权的主人。但是,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交换,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



现在的课题并不是: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无偿交换,是不是合法,是不是有权?

现在的课题并不是:如何改进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无偿交换?


你完全是一个人,有俩脑袋的瓜子,有俩尾巴,一个脑袋的瓜子,指挥一个尾巴,还互相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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