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天涯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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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whm303 、索然等人的所谓劳动价值论的发展观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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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vjfkhkfkhk 发表于 2009-11-9 19:08:06
他想到的是什么呢,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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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m303 发表于 2009-11-9 19:11:19
1# 天涯诗客
1、请问,所谓马克思的原意是发展的,还是已经确定的呢?诗客先生大谈马克思的原意,似乎诗客先生就是马克思本人。诗客先生的大脑就是马克思的大脑吗?所谓的“原意”,有100的《资本论》的研究者,就会出现101个马克思的“原意”,何以为据?诗客先生何以令人信服的证明,自己的理解就是马克思的原意

2、你这段文字(包括索然的这段文字“马克思在论述过程中运用的联系的方法意味着他不能将任何一个概念处理为一个固定的、已知的或甚至可知的理论基石,并以这些基石为基础来解释资本主义的丰富的复杂性”)是缘于你不承认我说你观点有所改变并与效用论取得了某种一致。我的想法你也清清楚楚?能够透露一下你具备此能力的秘诀么?

3、如果一个理论的核心思想发生根本的改变,那么这就不是这个理论的发展,而是自我否定。发展,是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到繁,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变化过程。还算诚实,你的发展观和方法论,你自己说的很到位,无须我多加评论。

4、而尽管所谓辩证的否定是通过自我否定而获得的一种自我发展,但是在这种既定存在的事实面前,你们的所谓发展不过仅仅是表现为接受了这种事实罢了——你们对这个理论的阐述及其发展毫无贡献。你们之前恰恰就是要否定或反对你们现在所谓发展的东西。因此,你们的那种纯粹是诡辩式的发展的否定说在此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说你是庞巴维克第二,那是在抬举你,也是对庞巴维克的贬低。

5、遗憾的是,你们的所谓发展未免姗姗来迟,你们的这个范畴不过是拾了效用价值论之牙慧,或者说不过是向效用价值论投诚——至少是暗送秋波。效用何时变成了诗客先生的专利?谁要是提到“效用”这两个字,那就是对“效用论”的献媚,那就是对效用论的剽窃?!还有比这种逻辑更可笑的么?

7、因此,你们的问题不仅仅是不了解你们所一向标榜的辩证法问题,而且也是对基本的语义学及形式逻辑无知的问题。你理解辩证法么?
经济学是劳动人民的科学,不是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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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m303 发表于 2009-11-9 19:29:39
2# 天涯诗客
1、生产条件具备了,就等于所生产出来的商品的有用性确定了吗?商品的有用性无须确认,面包可以食用,这是面包的使用价值,不管面包实际上有没有被消费掉,它仍然具有这样的使用价值。按照诗客的逻辑,一个面包没有被吃掉,就没有使用价值了?没有被消费的商品,都不能说具有使用价值了?你是不是认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只能存在于它们被消费后留下的残渣中吧?!
2、试问,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说,考虑到了这一层吗?没有比这个提问更搞笑的了,如果“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说”考虑到了“这一层”,还有必要发展到“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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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是劳动人民的科学,不是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14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11-9 20:06:30
whm303 发表于 2009-11-9 19:11
1# 天涯诗客
1、请问,所谓马克思的原意是发展的,还是已经确定的呢?诗客先生大谈马克思的原意,似乎诗客先生就是马克思本人。诗客先生的大脑就是马克思的大脑吗?所谓的“原意”,有100的《资本论》的研究者,就会出现101个马克思的“原意”,何以为据?诗客先生何以令人信服的证明,自己的理解就是马克思的原意

2、你这段文字(包括索然的这段文字“马克思在论述过程中运用的联系的方法意味着他不能将任何一个概念处理为一个固定的、已知的或甚至可知的理论基石,并以这些基石为基础来解释资本主义的丰富的复杂性”)是缘于你不承认我说你观点有所改变并与效用论取得了某种一致。我的想法你也清清楚楚?能够透露一下你具备此能力的秘诀么?

3、如果一个理论的核心思想发生根本的改变,那么这就不是这个理论的发展,而是自我否定。发展,是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到繁,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变化过程。还算诚实,你的发展观和方法论,你自己说的很到位,无须我多加评论。

4、而尽管所谓辩证的否定是通过自我否定而获得的一种自我发展,但是在这种既定存在的事实面前,你们的所谓发展不过仅仅是表现为接受了这种事实罢了——你们对这个理论的阐述及其发展毫无贡献。你们之前恰恰就是要否定或反对你们现在所谓发展的东西。因此,你们的那种纯粹是诡辩式的发展的否定说在此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说你是庞巴维克第二,那是在抬举你,也是对庞巴维克的贬低。

5、遗憾的是,你们的所谓发展未免姗姗来迟,你们的这个范畴不过是拾了效用价值论之牙慧,或者说不过是向效用价值论投诚——至少是暗送秋波。效用何时变成了诗客先生的专利?谁要是提到“效用”这两个字,那就是对“效用论”的献媚,那就是对效用论的剽窃?!还有比这种逻辑更可笑的么?

7、因此,你们的问题不仅仅是不了解你们所一向标榜的辩证法问题,而且也是对基本的语义学及形式逻辑无知的问题。你理解辩证法么?
1.你自己曾说,不懂辩证法,就不能理解马经,那么,你这里的一百个人,看来是无一懂得辩证法的喽?也许你会说,懂得辩证法是理解马经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要条件;那么如此看来,这世上除了马克思自己,任何人都未必是理解马经。既然如此,那么又有谁可以说,他对马经的所谓发展,就是对马克思原意的发展呢?于是,你们的所谓发展,岂不成了算命先生的把戏——瞎忽悠?
而既然一百个人里竟然可以出现一百零一个原意,那么又有谁敢确定地说,我所理解的“原意”就不是“愿意”呢?以此逻辑,你那篇文章就不应当言之凿凿地叫做《劳动价值论中价值范畴的多层次内涵》,而应当加上几个修饰辞,从而叫做《大概、可能、也许、或者的劳动价值论中价值范畴的多层次内涵》,从而以示治学之严谨;不然,大家岂不以为你就是马克思第二?或者,你就想暗示你是马克思第二?
2,对你想法的判断,来自你自己的表述。怎么?这会你果然就成了马克思第二,从而没有人能够理解这位马克思第二303先生所说的话喽?
3.你倒想反驳几句,可是你拿什么来反驳呢?而敢于向效用价值论暗送秋波,并承认一个理论的核心思想发生根本改变就是一种自我否定,却不敢承认自己这种行为就是在自我否定——你却很不诚实!
4.呵呵,真不知道你怎么在此扯上了庞巴维克。即使你胸中积郁着这种话并想说出来,总得找个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场合罢?我可不想借庞巴维克来抬举我自己,我就是我。至于你若是把我与庞巴维克联系到一起是不是贬低了他,按你的前述逻辑,又有哪一个人有资格进行这种判断呢?
5.我何曾说效用价值论是我的专利呢?更何况有那么多效用价值论的先驱者们。不是你们提到效用二个字的问题,而是你们的所谓发展利用了效用价值论所阐述的原理。把其他学派的既定成果说成是对自己学派的发展,算是献媚还是算剽窃,你们可以自己任选其一。
6.我是否理解,我不需要自己评价。只是,你有根据什么来说你们就理解辩证法呢?以你的逻辑,既然理解辩证法的人,都未必理解马经,那么不理解辩证法的人,又怎么能理解辩证法呢(这话好玩罢?不过,却符合你们的逻辑!你们的逻辑运用起来,有时就是这么好笑)?于是,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人能够理解辩证法,而没有人理解辩法,又怎么能够理解马经呢?而没有人理解马经,这马经岂不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当然,你们可以时常以之意淫,这恐怕是对你们惟一的用处了。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15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11-9 20:19:18
whm303 发表于 2009-11-9 19:29
2# 天涯诗客
1、生产条件具备了,就等于所生产出来的商品的有用性确定了吗?商品的有用性无须确认,面包可以食用,这是面包的使用价值,不管面包实际上有没有被消费掉,它仍然具有这样的使用价值。按照诗客的逻辑,一个面包没有被吃掉,就没有使用价值了?没有被消费的商品,都不能说具有使用价值了?你是不是认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只能存在于它们被消费后留下的残渣中吧?!
2、试问,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说,考虑到了这一层吗?没有比这个提问更搞笑的了,如果“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说”考虑到了“这一层”,还有必要发展到“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说”么?
1.呵呵,不知道303先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呢?还是真糊涂.这里的有用性是就消费者对物的评价而言,而不是就物的自然属性或技术属性而言.难道你吃一个馅饼与吃一百个馅饼的感受是一样的吗?当然,你可以说是一样的,那么恭喜你,你是超人了.
把物的自然或技术属性混淆于物的社会属性,也算是你们马粉的一大特色.
2.妙极了,自己竟然发现不了,你的第二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存在着可笑的矛盾.不过不管它,笑话太多,说不过来了.只就这一段本身来说:
既然承认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没有考虑到这一层,那么这种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就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臆想.而所谓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却又不是决定商品的价值,而只是决定生产价格的依据.因此,所谓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根本就构不成对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于价值决定的补充.

-----一个小结:303先生目前有些不知所云了.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16
whm303 发表于 2009-11-9 21:05:31
3# 天涯诗客
1、那么试问,商品是为谁而生产的?是为消费者,如果消费者不能认可也就是确定这种价值,你们的价值在何处?没有这种确定,就没有相应的交换,那么你们的价值在何处?既然承认价值是一种社会价值,那么就不要忘记,社会是由生产者与消费者共同构成的,孤立地以生产者的生产为价值存在的前提,那是一种价值的生产吗?商品生产一开始就是建立在对消费需求加以把握的基础上,商品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就是为了出售,他难道不管消费需求而闭门造车么?商品一开始就是按照人的需要来生产的,理智的商品生产者不会生产无需求无销路的产品,因此,产品的有用性一开始是蕴含于生产的目的性之中,所以价值的生产无须消费者确认,就像商品的使用价值也无须通过消费者使用来确认是一样的道理。交换所确认的只是价值量的社会标准,而不是价值本身,商品通过了交换只是说明商品中的个人劳动获得了社会承认。没有交换,价值就不存在?诗客先生的这个逻辑出自何处?如果是你自己的逻辑,我必须无条件接受吗?

2、难道对消费者无用的东西,也是有价值的东西吗?诗客先生能举出一个对消费者无用的劳动产品的例子么?

3、你们的那种价值概念,不过是一种生产成本概念的变种罢了——只有生产成本,才是在消费者的评价之外形成的。又是一种命令式的判断,能说说其中的道理么?这里的读者不是信徒,你说什么别人就会相信什么么?《资本论》里也有生产成本的论述,你那么清楚马克思的原意,你的这个观点是你自己的观点还是马克思的原意

4、不是效用价值论者让你们脱离实际——你自己就承认了你们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说是远离实际的;脱离实际?远离实际?我说过这样的话么?我记得只说过“前两种涵义上的价值范畴是不能直接用于日常经济现象的分析的”。关于规律与现象之间的关系,我记得恩格斯曾说过“如果规律和现象是直接统一,那么科学就成为不必要的了”(大意)。

5、最后,看看你的自相矛盾:你自己之前承认,“符合社会客观需求的价值”的“概念是最接近实际生活的价值范畴,是对社会经济现象具有较强分析功能的价值范畴,而前两种涵义上的价值范畴是不能直接用于日常经济现象的分析的。”现在,又反过来说“在社会产品总价格(价值)的衡量上,仍然只能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标准才能得到科学的说明。”请问,远离实际生活的价值范畴,如何倒成了这种实现生活的科学说明标准?诗客先生以为“社会产品总价格(价值)”是社会经济现象?那么,还有什么不属于现象的东西么?相反,“社会产品总价格(价值)”这个范畴就已经是对社会生产、乃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进行剖析的范畴了。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会经常使用这个概念么?我说“前两种涵义上的价值范畴是不能直接用于日常经济现象的分析的”,并不意味着它们毫无理论意义,相反,它们是马克思主义把握社会发展规律的基本原理。社会经济现象越是复杂,运用基本范畴来解释这种现象就必然要经过较多的环节和中介范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基本的范畴和规定就会离日常经济现象较远,从而不能直接用来解释日常的经济现象。但是,这些基本的范畴和规定对于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却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以外我们就不能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的本质规律。所以关于价值范畴的三层含义都是有其必要性的,针对不同的分析对象,具有不同的分析作用。不理解辩证法,就会把价值规定直接用于日常经济现象的分析,当然会闹笑话,这不就是你诗客先生所喜闻乐见的么?

不过,说了这么多,对于你还是等于零。

6、不是哪一个人或哪一个学派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不是必要的问题,而是事实上它是否必要的问题,中国的改革开放以及西方经济学在世界上的地位就很说明问题。老调重弹了,萨缪尔森老早就挥动了“剪刀”,要将劳动价值论剪掉,可惜每当危机来临,劳动价值论总会被再一次重提。不是早就日暮途穷了么?如果马克思主义真的已经是落水狗,还要烦劳诗客先生如此卖力的穷追猛打么?
经济学是劳动人民的科学,不是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17
whm303 发表于 2009-11-10 00:04:51
14# 天涯诗客
1、既然如此,那么又有谁可以说,他对马经的所谓发展,就是对马克思原意的发展呢?我从来不认为我的观点就是马克思的原意,我的方式是表述自己的观点,然后说明理由,从不自诩为马克思的原意。倒是诗客先生常常夸口自己的理解就是马克思的原意,并认为发展马克思就是要“发展马克思的原意”。马克思的原意是能够发展的么?某个理论家的原意只能是经济思想史家研究的对象,如何发展?对于前人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只能是就其客观含义和逻辑而言的,而不是前人的原意,任何理论的发展也都是对前人观点的突破,同样不是对于其原意的符合。怎么在诗客先生看来就成了“算命先生的把戏——瞎忽悠”?像诗客先生这样,武断地把自己的解读说成是马克思的原意,就不是“瞎忽悠”了?恐怕是刚好相反吧。

2、对你想法的判断,来自你自己的表述。怎么?这会你果然就成了马克思第二,从而没有人能够理解这位马克思第二303先生所说的话喽?欢迎真诚的探讨,不欢迎刻意的曲解。诗客先生的这个评论从何而来?语言表述一经作出就成为了一个客观的对象,对其含义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评判,而思维过程只有本人才知,别人无法了解。诗客先生刻意把二者混为一谈,是有意为之吗?是想把探讨引向别的方向么?

3、呵呵,真不知道你怎么在此扯上了庞巴维克。我还以为你能看懂,看来是高估了。既然有此一问,我作简单解释。庞巴维克从不承认范畴的发展,自始至终认为《资本论》第一卷与第三卷是自相矛盾。你的观点与之如出一辙。

4、以你的逻辑,既然理解辩证法的人,都未必理解马经,那么不理解辩证法的人,又怎么能理解辩证法呢(这话好玩罢?不过,却符合你们的逻辑!你们的逻辑运用起来,有时就是这么好笑)?诗客先生在这里代表我和我的逻辑思维了一次,好玩,好笑,到底该是谁呢?
经济学是劳动人民的科学,不是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18
whm303 发表于 2009-11-10 00:12:56
15# 天涯诗客
1、这里的有用性是就消费者对物的评价而言,而不是就物的自然属性或技术属性而言.难道你吃一个馅饼与吃一百个馅饼的感受是一样的吗?我装糊涂还是你装糊涂?即使我承认效用论关于效用的定义,感受不一样也只能说明效用的大小和排序不同,总不能说感受大就有效用,感受小就没效用吧。你能说明一下,什么样的感受表明商品没有效用吗?

2、既然承认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没有考虑到这一层,那么这种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就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臆想。不管是第一种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还是第二种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都是有着客观的判定依据。按照我的定义,第一种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于某类产品个别劳动时间之和除以此类产品的的市场总量,也即“Tp=(T1+T2+T3+……+Tn)/N”(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606715-1-1.html),诗客先生喜欢睁眼说瞎话么?

3、-----一个小结:303先生目前有些不知所云了。你可以以此为乐,继续意淫下去。
经济学是劳动人民的科学,不是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19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11-10 13:05:03
3# 天涯诗客
1那么试问,商品是为谁而生产的?是为消费者,如果消费者不能认可也就是确定这种价值,你们的价值在何处?没有这种确定,就没有相应的交换,那么你们的价值在何处?既然承认价值是一种社会价值,那么就不要忘记,社会是由生产者与消费者共同构成的,孤立地以生产者的生产为价值存在的前提,那是一种价值的生产吗?商品生产一开始就是建立在对消费需求加以把握的基础上,商品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就是为了出售,他难道不管消费需求而闭门造车么?商品一开始就是按照人的需要来生产的,理智的商品生产者不会生产无需求无销路的产品,因此,产品的有用性一开始是蕴含于生产的目的性之中,所以价值的生产无须消费者确认,就像商品的使用价值也无须通过消费者使用来确认是一样的道理。交换所确认的只是价值量的社会标准,而不是价值本身,商品通过了交换只是说明商品中的个人劳动获得了社会承认。没有交换,价值就不存在?诗客先生的这个逻辑出自何处?如果是你自己的逻辑,我必须无条件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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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不错,每一个生产者主观上都想正确地把握消费者的需求,但是,你以为主观上的意愿,就等于客观上达成的效果么?如果是这样,那么也就没有什么积压产品了,进而也就没有什么经济危机了。
你的产品有用性只是物的自然属性和技术属性,而不是其社会属性,物的社会属性要得到消费者的认可。
既然承认交换所确认的只是价值量的社会标准,那么请问,如果社会判断这个价值量为零,你生产的价值何在?如果按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是一百,而社会以其标准判断只为五十,另外的五十何在?
你问“没有交换,价值就不存在?”言外之意,没有交换,其价值也是存在的。那么看看这句话如何:“在商品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的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试问,一物没有实现交换,是商品吗?不是商品,有商品价值吗?“一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一个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那么请问,你说我的逻辑是出自何处呢?



2难道对消费者无用的东西,也是有价值的东西吗?诗客先生能举出一个对消费者无用的劳动产品的例子么?
天涯诗客:
请你注意,商品的有用无用,是针对消费者的有效需求而言的。同时,也是根据消费者对其性价比的评价而言的。 我国原机械部等发文要求1986年12月31日前淘汰严重耗能的JO2、JO3电动机,要求改用节能的Y系列电机替代。那么请问,在1987年这种高耗能的产品还有用么?而如果节能产品价格足够低性能足够好,即使国家不禁生产前者,那些产品对于消费者还有用么?如果想举,例子多得是。你想说,生产者没有这么傻,所以不会生产这种产品,如果情况如你说的那样,那么也就没有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的生产者了。

3你们的那种价值概念,不过是一种生产成本概念的变种罢了——只有生产成本,才是在消费者的评价之外形成的。又是一种命令式的判断,能说说其中的道理么?这里的读者不是信徒,你说什么别人就会相信什么么?《资本论》里也有生产成本的论述,你那么清楚马克思的原意,你的这个观点是你自己的观点还是马克思的原意?
天涯诗客:
按劳动价值论,商品的价值来源是什么啊?劳动者的劳动,那么劳动者在生产某种产品时所消耗的劳动是不是商品的生产成本?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不是表明劳动者的劳动时间?这个时间是不是一定劳动量的支出?那么你就它不是生产成本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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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效用价值论者让你们脱离实际——你自己就承认了你们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说是远离实际的;脱离实际?远离实际?我说过这样的话么?我记得只说过“前两种涵义上的价值范畴是不能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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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用于日常经济现象的分析的”。关于规律与现象之间的关系,我记得恩格斯曾说过“如果规律和现象是直接统一,那么科学就成为不必要的了”(大意)。
那么我们就看看你那句话之前是怎么说的如何:“这种涵义的价值概念是最接近实际生活的价值范畴,是对社会经济现象具有较强分析功能的价值范畴,而前两种涵义上的价值范畴是不能直接用于日常经济现象的分析的。”
请问,什么叫做“这种涵义的价值概念最接近实际生活的价值范畴”?这种涵义最接近,那么哪种离的远啊?
你把规律,与揭示规律混为一谈了,自己觉不出来么?怎么?一个理论离现实生活远,就等于它揭示规律了吗?揭示的所谓“规律”越能够说明现象,才越具有科学性,而不是相反。



5最后,看看你的自相矛盾:你自己之前承认,“符合社会客观需求的价值”的“概念是最接近实际生活的价值范畴,是对社会经济现象具有较强分析功能的价值范畴,而前两种涵义上的价值范畴是不能直接用于日常经济现象的分析的。”现在,又反过来说“在社会产品总价格(价值)的衡量上,仍然只能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标准才能得到科学的说明。”请问,远离实际生活的价值范畴,如何倒成了这种实现生活的科学说明标准?诗客先生以为“社会产品总价格(价值)”是社会经济现象?那么,还有什么不属于现象的东西么?相反,“社会产品总价格(价值)”这个范畴就已经是对社会生产、乃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进行剖析的范畴了。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会经常使用这个概念么?我说“前两种涵义上的价值范畴是不能直接用于日常经济现象的分析的”,并不意味着它们毫无理论意义,相反,它们是马克思主义把握社会发展规律的基本原理。社会经济现象越是复杂,运用基本范畴来解释这种现象就必然要经过较多的环节和中介范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基本的范畴和规定就会离日常经济现象较远,从而不能直接用来解释日常的经济现象。但是,这些基本的范畴和规定对于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却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以外我们就不能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的本质规律。所以关于价值范畴的三层含义都是有其必要性的,针对不同的分析对象,具有不同的分析作用。不理解辩证法,就会把价值规定直接用于日常经济现象的分析,当然会闹笑话,这不就是你诗客先生所喜闻乐见的么?

不过,说了这么多,对于你还是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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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我说的就是这个范畴(概念)与社会经济现象的关系。而不是说这个范畴(概念)是经济现象本身。不然,怎么会说这个价值范畴(概念)远离实际生活这话来?第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说明白了只不过是社会生产成本的内容,从而以之为价值范畴(概念)即是不恰当的,也纯粹的多余的。范畴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而价值这个基本概念不是离现实生活远,只不过是它与其他概念所揭示的对象不同而已——价值这个东西离生活远么?社会生产成本离生活远么?
张口闭口辩证法,你说的这一番话,与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哪一个沾边?别自欺欺人了。

6不是哪一个人或哪一个学派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不是必要的问题,而是事实上它是否必要的问题,中国的改革开放以及西方经济学在世界上的地位就很说明问题。老调重弹了,萨缪尔森老早就挥动了“剪刀”,要将劳动价值论剪掉,可惜每当危机来临,劳动价值论总会被再一次重提。不是早就日暮途穷了么?如果马克思主义真的已经是落水狗,还要烦劳诗客先生如此卖力的穷追猛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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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呵呵,你听说过有病乱投医这话没有?危机来了有人提一下劳动价值论,就等于它是济世良药了吗?
既然你说到了落水狗这个词,那么痛打落水狗这个词听说过罢?何况毛氏还教我们不可沽名学霸王呢。只要还有一个人在执迷不悟,我们就应当继续进行下去。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20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11-10 13:06:01
1、
既然如此,那么又有谁可以说,他对马经的所谓发展,就是对马克思原意的发展呢?我从来不认为我的观点就是马克思的原意,我的方式是表述自己的观点,然后说明理由,从不自诩为马克思的原意。倒是诗客先生常常夸口自己的理解就是马克思的原意,并认为发展马克思就是要“发展马克思的原意”。马克思的原意是能够发展的么?某个理论家的原意只能是经济思想史家研究的对象,如何发展?对于前人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只能是就其客观含义和逻辑而言的,而不是前人的原意,任何理论的发展也都是对前人观点的突破,同样不是对于其原意的符合。怎么在诗客先生看来就成了“算命先生的把戏——瞎忽悠”?像诗客先生这样,武断地把自己的解读说成是马克思的原意,就不是“瞎忽悠”了?恐怕是刚好相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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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你不认为你的观点是马克思的原意,那么你想发展谁的理论?你既然曾说一百个人,会有一百零一个解读,那么你又有什么根据说我的理解就不是正确的?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你可以说包括恩)按自己的原意建立起来罢?那么你们要发展劳动价值论,试问,你们是发展什么呢?
前人理论的客观含义和逻辑,是什么?不是通过其原意的表述么?发展是对前人观点的突破?呵呵,这个观点是什么?按你的逻辑,你的观点不是你的原意?我看,现不要提什么辩证法,还是先补习一下形式逻辑与语文罢。

2、
对你想法的判断,来自你自己的表述。怎么?这会你果然就成了马克思第二,从而没有人能够理解这位马克思第二303先生所说的话喽?欢迎真诚的探讨,不欢迎刻意的曲解。诗客先生的这个评论从
何而来?语言表述一经作出就成为了一个客观的对象,对其含义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评判,而思维过程只有本人才知,别人无法了解。诗客先生刻意把二者混为一谈,是有意为之吗?是想把探讨引向别的方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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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没人研究你的思维过程,只考虑你思维的结果。如果按你说的,自己说的话只有自己能够理解,别人理解不了。那么,我们还辩论干什么?岂不毫无意义?

3.
,真不知道你怎么在此扯上了庞巴维克。我还以为你能看懂,看来是高估了。既然有此一问,我作简单解释。庞巴维克从不承认范畴的发展,自始至终认为《资本论》第一卷与第三卷是自相矛盾。你的观点与之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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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庞巴维克承认不承认范畴的发展我不管,我不承认范畴的发展了么?你们把别人确定的既定概念据为己有,那是对马经的发展么?说好听点不过是借用或接受而已。因此,你扯上庞巴维克毫无根据。更何况,所谓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根本就不是对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发展,而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看来你连概念的扩展(你叫发展)与新概念的确立二者之间的区别都不懂。

4以你的逻辑,既然理解辩证法的人,都未必理解马经,那么不理解辩证法的人,又怎么能理解辩证法呢(这话好玩罢?不过,却符合你们的逻辑!你们的逻辑运用起来,有时就是这么好笑)?诗客先生在这里代表我和我的逻辑思维了一次,好玩,好笑,到底该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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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如果你说萝卜比苹果大,苹果比葡萄大,那么,你说我会得出什么结论呢? 我应不应该得出你的逻辑说明萝卜比葡萄大呢?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09894&page=2&from^^uid=136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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