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中国古代阶级斗争的根本性质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中国古代社会被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这三种基本形态,其中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存在着阶级斗争,即存在者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斗争,奴隶社会,是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斗争,封建社会,是地主和农民之间的阶级斗争,马克思说,正是这种阶级斗争,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先不论,马克思的阶级斗争促进了社会进步的观点,是否绝对的正确,我们只是简单地探讨一下中国古代封建社会阶级斗争的性质如何,看看地主和农民之间的阶级斗争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性质的斗争。
我们还一直热情地歌颂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农民起义,说农民起义——这种阶级斗争的最激烈的形式极大地动摇了统治阶级的统治基础,极大地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其实,这是我们没有详细考察中国古代阶级斗争的性质而得出的简单的结论。
那么,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地主和农民之间的阶级斗争,其性质到底如何呢?很简单,我们只要看一看这种斗争的目的就会很清楚地明白这种阶级斗争的根本性质。
我们先可以考察封建社会阶级斗争最激烈的形式——农民起义。纵观历史,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不论成功与否,其实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争夺最高统治权。而获得最高统治权,其实就意味着,推翻原有的统治阶层,由自己取而代之。过去,自己是被压迫的对象,今天,我取得了最高统治权,于是,我摇身一变,成为新的统治者,去压迫其他没有统治权的人。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其目的只是,推翻旧皇帝,换一个新皇帝。由中国古代农民起义的最终目的,我们可以进行这样地总结:中国古代社会尤其是封建社会的阶级斗争,地主和农民之间的阶级斗争,其性质,就是谁当新地主压迫农民的斗争,是争夺新的最高统治权的斗争,是争做统治阶级的斗争,而绝不是打倒地主、打倒统治阶级,争取人人平等自由彻底解放被压迫者的斗争。而只有近代的资产阶级革命,才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古代阶级斗争“争夺最高统治权”这一基本性质。
因此,对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阶级斗争,尤其是农民起义,我们既要看到它的一定程度上的历史进步性,在客观上,的确使农民的生活得到了暂时地改善,比如农民起义成功地改朝换代新朝代建立初期,同时,站在历史的高度,我们也不能夸大封建社会阶级斗争的作用,因为,这样的阶级斗争,无非是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斗争罢了,它对于社会的进步,并无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写到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两类不同的阶级斗争,一类,就是以争夺最高统治权为目的的阶级斗争,在这类阶级斗争中,大多数人都做了少数人争权夺利的工具,而不能实质上改变自己的命运。第二类阶级斗争,则是彻底地推翻统治阶级,取消阶级特权,争取人人平等的阶级斗争。当然,我们知道,在一定阶段,阶级或者说,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是无法消除的,差别无法消除,但是,阶级特权可以消除,任何阶级,都不能拥有凌驾于其他阶级之上的特权。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中国古代的阶级斗争,作为农民和地主之间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斗争,实在是不值得成为了这种斗争的牺牲品和斗争工具的人去歌颂的!
于是看到过去的文学史评价那些中国古代描写歌颂农民起义的小说和文章具有“人民性”这样论调时,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些小说的所谓的“人民性”,其实只是反映了没有成为统治阶级之前的农民他们极力渴望成为新皇帝的心理和祈盼,而是在是没有什么更多的东西。因此,我们可以用一个新词来代替“人民性”,就是“准皇帝性”!还没有当皇帝而想当皇帝之前,这样的人,绝对是要把自己打扮成各种能够吸引到大批他人支持和拥护的角色的,这就是“准皇帝性”,而一旦当上了皇帝,这种“准皇帝性”还要继续地维持下去,直到皇帝很放心地认为自己已经牢固地掌控一切,以至于没人敢反抗自己为止!封建社会,谁是人民,在新皇帝眼里,人民就是那些想当皇帝没有当上的人,不然,皇帝们怎么会像防贼一样防着所谓的“人民”呢?
草作于2018年4月1日 于从吾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