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具体劳动是如何形成社会抽象劳动的?换句话说,个人具体劳动时间是如何”折算”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这是劳动价值论需要回答的一个问题。
马克思的回答是,通过社会过程。这种回答不能说不对,但是过于笼统。
那末,个人具体劳动到底怎样形成的社会抽象劳动呢?
答案是:通过货币。
人们在社会的商业活动实践中,为了把个人具体劳动转化为社会抽象劳动,把不同质的个人劳动时间转化为同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发明了货币。正是货币的使用把个人具体劳动转化为社会抽象劳动,把个人具体劳动时间通约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在没有发明货币之前,商业活动是交换而不是买卖,其特征是以物易物,物物交换。在这个过程中,个人具体劳动尚不存在形成社会抽象劳动的机制,也就是还没有真正形成社会抽象劳动。社会抽象劳动处于萌芽状态。直到人们发明了货币,社会抽象劳动才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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