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孟子的学生
5479 55

给 某网友 启蒙 ,为什么说规律(包括自然规律)都是人造的! [推广有奖]

  • 2关注
  • 30粉丝

学术权威

1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
论坛币
16366 个
通用积分
5506.5330
学术水平
1420 点
热心指数
1104 点
信用等级
964 点
经验
148890 点
帖子
5671
精华
3
在线时间
380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4-6-23
最后登录
2024-4-23

相似文件 换一批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给某网友 启蒙 ,为什么说规律(包括自然规律)都是人造的!





某网友在批驳我的文章《辩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规律似乎是“伪规律”》中说,中国在几千年前就有扑素的唯物辩证观了!《易经》的“一阴一阳谓之道”,就已经指明物体位置的东南西北和高低,物体的软硬、方圆、美丑、香臭,也是物体对立统一的性状。现代自然科学的正负电子、正负离子、引力与斥力、正物质和负物质、明物质和暗物质等,也是辩证唯物的。



某网友说着这些话,是因为他根本就不懂为什么规律是人造的这个基本原理。




说事物有对立的性状,请问  @xinfu1232016 事物的这些的对立的性状,是谁让它对立起来的?难道在自然界中,有一个人画了一个方,然后说,不行,得有个东西,应该画个圆 和它对立吗? 圆,方,本身就是自然存在 在 哪里的,本身就不存在什么对立,所有的对立,都是人认为它们是相对的,是对立的。在拿高低来说,一个高的物体和一个低的物体,摆在那里,是这些物体自己觉得自己比其他的高或者比其他的低吗,人家就是这个样子,这些物体从来不会觉得它自己是高的,还是低的,同样是人类的感觉和分类,冷热也是一样。正负电子、正负离子、引力与斥力、正物质和负物质、明物质和暗物质更是一样,从来不会有一个电子或者一个物质说,我是正的,那么你就是负的。



事物之间在客观的性质上是有区别,人类也自认为观察到了这些区别,但是如何给这些区别分类和命名,那就是人类自己的事情二和自然无关了。



因为,在自然界,事物性质的这种区别,并不天然存在着对立,它们只是一种存在,一种自然的存在。对立不对立,什么是正的,什么是负的,都是人的划分,是人把自己的意识投射到具有不同性质的事物上,然后说它们对立,命名一个是正的,然后说,另一个是负的。



  我们可以说,自然事物是有着不同的性质的区别,但是,并不是自然事物天然存在着某些类别,而是人对它们进行分类,而如何把这些性质分成什么样的类别,全看人类的需要,全看人类的目的。难道动物界有着门纲目科属种这样的天然区别吗?原子、电子是有性质上的区别,但是,人可以把我们现在称作电子的叫做原子,把质子称作原子,这难道不可以吗?难道有个东西,逼迫着人必须把现在称作原子的叫做原子吗?难道不是人类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标准把动物和客观的事物的一些特点分门别类然后对动物和自然事物进行分类的吗?



  自然事物是由它的特点和性质的,但是,人却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和目的,把一些性质归为一类,把另外的一些性质归为一类。当然,我们也可以随时根据自己的需要,把归为某一类的事物的性质拿出来,归到另外的一类。我们可以把方和圆对立起来,我们也可以把方和不方对立起来,更可以把方和扁对立起来,只看这种对立是否符合我的需要!



  自然事物就在那里,现象就摆在那里,但是对自然事物的解释,对现象的解释,有时却可以是多个,只要一种解释对我们有用,而且不和我们的其他说法冲突就行了!但也要注意:人类只能对观察到的事物和现象进行解说,对于观察不到的事物和现象进行解说,就超出了人类的理智范围,解说那些观察不到的事物和现象,就是形而上学和神学的事情了。因此,马克思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解说,就属于神学而不是科学。



   自然界本身并不存在辩证唯物主义所说的什么对立啊,什么量变质变啊,这些都是人类根据自己的需要对事物的性质进行解说的结果。自然规律也是我们对事物的现象进行解说的一种方式,我们不断地对我们对它们的性质的解说进行验证,或者说,我们不断地变化我们对它们的性质的解说,只要这个解说对于人类有益处就行了。



   事物的性质是客观的,但我们认识到的事物的性质,却不是客观的,我们认识到的事物的性质,就是我们对事物本身的性质的一种主观解说,这种对事物的性质的解说,是否绝对符合事物的客观的性质,我们是不必要考虑的,也是我们无法判断的,因为,我们不能拿着我们不知道的事物去判断我们的对事物的认识,这也是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的错误所在。我们只能拿着这种对事物的性质的解说,看它是否符合人类的需要,是否对人类有好处就行了。如果有好处,我们就说,我们对事物的性质的解说,是正确的,是符合客观事物的性质的。


我们不能拿着我们认识到事物的性质去判断它是否反映了外在客观的事物,我们缺乏判断的标准,因为,我们事先根本就不知道客观的事物的性质,我们知道的只是我们认识到的事物的性质。我们不能拿着我们不知道的事物的客观性质去判断我们认识到的事物的性质是否正确反映了我们本来就不知道的客观的事物的性质,我们不能拿着我们不知道的事物的性质来判断我们知道的事物的性质是否符合我们不知道的事物的性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反映论错就错在这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就是让我们拿着我们不知道的事物的性质来判断我们认识到的事物的性质是否反映了客观实在。



   而最终,辩证唯物主义把我们对事物的性质的解说,当成了事物本身就具有的性质,这就犯了以主观代替客观、把两类不同的事物的性质混为一谈的错误。



  某网友,你只要记住一条,凡是规律都是人类创造的,都是人类根据自己的需要对他观察到的现象的一种符合自己的需要的解释就够了!如果还不明白,你可以读一读《实用主义》,如果还不明白,我只能说孺子不可教也了!



另外,我说辩证唯物主义 的规律是伪规律,是因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根本就不是在对观察得到是事物的现象进行解说,很多时候,它们只是一种臆想,面对不存在的事物的性质进行臆想。某网友,你的明白!




草作于2018810日早  于从吾庐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 辩证唯物

已有 2 人评分经验 学术水平 收起 理由
zhuosn + 5 精彩帖子
bjy1285582 + 10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100  学术水平 + 5   查看全部评分

沙发
break0oo0 发表于 2018-8-10 10:21:1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理无自然,皆人心而已

使用道具

藤椅
一心求约 发表于 2018-8-10 10:58:37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8-8-10 10:16
给某网友 启蒙 ,为什么说规律(包括自然规律)都是人造的!


楼主你很有想法,不过我觉得你的推理说明的结论并不是人类创造了规律,只能说明人类创造了概念,在概念的基础上才诞生了规律,如果概念不存在,规律也就不存在。自然界确实没有什么高矮圆方这种概念,只有客观存在的不同状态的物质(当然这仅仅是唯物主义的观点,如果你是唯心主义者,那咱们就不用聊了,又回到唯心唯物两大阵营的问题了),概念一开始虽然不存在,但是之前应该承认物质客观差异的存在,如果不承认,就是诡辩论的观点,即物质之间不需要任何条件就可以相互转化,如果楼主是诡辩论者,那咱们也不用聊了,因为诡辩论者不需要规律,不需要是非美丑,诡辩论者对就是错,错也是对,诡辩论者也不需要概念。现在假设楼主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同时并不坚持诡辩论的哲学观点,在这个基础上,那我们就可以来讨论这个问题了,即规律是人创造的还是人发现的。<br>

已有 3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sorefulips + 3 + 1 + 1 + 1 精彩帖子
bjy1285582 + 100 精彩帖子
yangfw + 20 + 20 + 3 + 3 + 3 精彩帖子

总评分: 经验 + 120  论坛币 + 23  学术水平 + 4  热心指数 + 4  信用等级 + 4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板凳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8-8-10 11:1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一心求约 发表于 2018-8-10 10:58
楼主你很有想法,不过我觉得你的推理说明的结论并不是人类创造了规律,只能说明人类创造了概念,在概念的 ...
不承认差异,人类就不会创造规律!

使用道具

报纸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8-8-10 11:18:0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一心求约 发表于 2018-8-10 10:58
楼主你很有想法,不过我觉得你的推理说明的结论并不是人类创造了规律,只能说明人类创造了概念,在概念的 ...
你好好读一读《实用主义》,难道发现,就排斥了人类的创造?

你强调发现和创造的区别,无非是想说,规律本身就存在。但是,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先前存在的是事物本身以及事物和事物之间具有的一种现象,而人对它们的解说,则是根据人的需要进行的。

规律,就是一种人对于他不能改变的现象的解说,这种解说(我们认识到的事物的性质)的前提——事物的性质当然不依赖于人而存在,但是,解说,却完全是人自己的事情了!
那么,你说,这种解说,是 发现 ,还是创造  呢?当然,你要使用发现,我也不反对,只不过你要记得,你的发现,也是你对事物的性质的主观的认识,而不是事物的性质本身!请高度注意文章中的以下几段:


事物的性质是客观的,但我们认识到的事物的性质,却不是客观的,我们认识到的事物的性质,就是我们对事物本身的性质的一种主观解说,这种对事物的性质的解说,是否绝对符合事物的客观的性质,我们是不必要考虑的,也是我们无法判断的,因为,我们不能拿着我们不知道的事物去判断我们的对事物的认识,这也是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的错误所在。我们只能拿着这种对事物的性质的解说,看它是否符合人类的需要,是否对人类有好处就行了。如果有好处,我们就说,我们对事物的性质的解说,是正确的,是符合客观事物的性质的。


我们不能拿着我们认识到事物的性质去判断它是否反映了外在客观的事物,我们缺乏判断的标准,因为,我们事先根本就不知道客观的事物的性质,我们知道的只是我们认识到的事物的性质。我们不能拿着我们不知道的事物的客观性质去判断我们认识到的事物的性质是否正确反映了我们本来就不知道的客观的事物的性质,我们不能拿着我们不知道的事物的性质来判断我们知道的事物的性质是否符合我们不知道的事物的性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反映论错就错在这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就是让我们拿着我们不知道的事物的性质来判断我们认识到的事物的性质是否反映了客观实在。



   而最终,辩证唯物主义把我们对事物的性质的解说,当成了事物本身就具有的性质,这就犯了以主观代替客观、把两类不同的事物的性质混为一谈的错误。

使用道具

地板
一心求约 发表于 2018-8-10 11:21:48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8-8-10 10:16
给某网友 启蒙 ,为什么说规律(包括自然规律)都是人造的!


声明一下,我不是楼主说的某网友,我只是碰巧路过,留个评论。继续刚刚的逻辑,承认世界上客观存在的彼此差异,(无论语言是否已经诞生)在概念诞生之前,(由于不确定人类与概念谁先出现,我们假设世界的主宰是某一种生命)生命并不能很好地生存,因为没有概念的区分,物质间的差异性得不到统一的归纳与总结,比如一根15厘米的铅笔跟一只14厘米的钢笔,在概念诞生之前,并不能被系统性的认识,生命只知道两者不同,但是并不能对其差异性进行归纳和总结,因为没有长短,木头与金属等这种相对的概念,为了更好的生存,生命才会对组织之间的相似和差异进行归纳和总结,这就是概念,没错,概念可以说是被生命创造的,但是概念的产生是要有客观物质基础的,没有物质差异性,就没有相对的概念。再说到规律,规律其实就是人们对概念的进一步归纳和总结,规律实际上并不是建立在概念上的,而是客观物质的上,应该说规律的描述是建立在概念上的,到此,我的意思也表达的很清楚了,规律的实质反映的是客观事物,而不是概念,概念的基础是客观物事物规律的基础是概念,规律的描述依赖于概念的存在,但是规律本身并不依赖于概念,没有概念规律依然存在,例如水往低处流,不承认高低概念没关系,水他就是那么流的,就如同你说Water always goes somewhere lower,一样,不管用哪国语言来描述,不管用什么概念来描述,都不能改变规律所反映的客观事物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yangfw + 50 + 50 + 3 + 3 + 3 精彩帖子

总评分: 经验 + 50  论坛币 + 50  学术水平 + 3  热心指数 + 3  信用等级 + 3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7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8-8-10 11:30:3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一心求约 发表于 2018-8-10 11:21
声明一下,我不是楼主说的某网友,我只是碰巧路过,留个评论。继续刚刚的逻辑,承认世界上客观存在的彼此 ...
例如水往低处流,不承认高低概念没关系,水他就是那么流的,就如同你说Water always goes somewhere lower,一样,不管用哪国语言来描述,不管用什么概念来描述,都不能改变规律所反映的客观事物。



对啊,没人反对说水往低处流不存在啊?你到底没明白我在说什么,好像,我反对自然规律一样!水往低处流,是不是一种现象,这种现象,难道有人会否认?但是,你在解释水往低处流的时候,你怎么解释的?

使用道具

8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8-8-10 11:36:4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一心求约 发表于 2018-8-10 11:21
声明一下,我不是楼主说的某网友,我只是碰巧路过,留个评论。继续刚刚的逻辑,承认世界上客观存在的彼此 ...
概念的产生是要有客观物质基础的,没有物质差异性,就没有相对的概念。

我也没反对这一点啊,我不是说了:在自然界,事物性质的种种区别,并不天然存在着对立,它们只是一种存在,一种自然的存在  吗?难道这种存在不是你说的客观的基础吗?我不是说了,自然事物就在那里,现象就摆在那里,现象谁也改变不了,但是对自然事物的解释,对现象的解释,有时却可以是多个,只要一种解释对我们有用,而且不和我们的其他说法冲突就行了!对于有些事物,我们只能做一种解释,对于有些事物,我们是不是可以做多种解释呢?

你读一读《实用主义》很不错的!颠覆你的认知

使用道具

9
一心求约 发表于 2018-8-10 11:40:21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8-8-10 10:16
给某网友 启蒙 ,为什么说规律(包括自然规律)都是人造的!


从楼主的发言我能看出来,楼主是一个不可知论者,目前并不能确定是完全不可知论者还是不完全的不可知论者,因为楼主并不认为人类能够对事物产生客观的认识,但是又不知道楼主说的客观是绝对的纯粹的客观还是相对的客观。而彻底的唯心主义和所有的唯物主义者都是可知论者,所以很容易判断,楼主是一个唯心主义者。唯心主义者和唯物主义者都做不到用对方的哲学观点来驳倒对方,至少目前如此,但是用自己的理论驳倒对方却很容易,因为彼此的基本立场和理论基础都不同,任何双方理论的差异都可以理解为对方的错误。我无法反驳不可知论的观点,因为我并不能证明世界是绝对可知的,正如我无法证明世界是物质的,来驳倒唯心主义者,唯心主义者也一样不能证明世界是意识的。所以我们的讨论可以不用继续进行了,因为我们基本的世界观不同。
已有 1 人评分论坛币 收起 理由
ylyang16 + 3 精彩帖子

总评分: 论坛币 + 3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10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8-8-10 11:45: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一心求约 发表于 2018-8-10 11:40
从楼主的发言我能看出来,楼主是一个不可知论者,目前并不能确定是完全不可知论者还是不完全的不可知论者 ...
我问你:

事物本身的性质  和   我们认识到的事物的性质   是一回事吗?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5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