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2-30 13:41假设我是卖者,你是买者。pengleigz 发表于 2009-12-30 12:44
购买者不在乎卖出着的时间,卖出者也不在乎购买者的时间。他们都是自为目的,互为手段。
晕,买卖双方根本不在乎对方的时间。这已经是我们同意的事实。
我当然不在乎你的时间,也就是说你生产一个东西爱多少时间就多少时间。
可我很在乎你把这一时间折算成我要卖的东西的时间,为此我必须经过衡量之后才能做出决定是否卖给你。
比如,你劳动2个小时折算成1个小时,我觉得不合算,你就必须加大折算比例比如按3个小时折算成1个小时我才肯把东西卖给你。
要是同意,请给出理由。如果我要求你进一步提高折算比例,比如按4:1、5:1、6:1等的比例折算,你是否会继续同意下去?
反过来,你说你不在乎我的时间,我把我的劳动时间按1个小时折算成2个小时的要卖出东西的时间,甚至折算的还要多,你在乎不在乎?
仿照你的逻辑,“看起来是两回事,其实是一回事的两个阶段”,“一回事”的最后结果是什么?
很显然,折算的结果须相等。否则,一定有一方要吃亏而另一方就合算!
对于买方来说,只要购买比自己生产更有好处,他就会购买。作为卖者,只要价格高于其生产转换点,他就会交换。这种比较,都是自我的比较,不存在双方的比较。
如果说要折算,那么,每个人,每次交换,折算率都是不同的。如何折算?为什么要折算?折算是完全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