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jo11 发表于 2010-1-12 14:29
楼主采取瞒天过海的办法,把“价值”的哲学概念、伦理概念和经济学概念混为一谈。
他忘记了,同一个字、词构成的概念,当我们确认其内涵和外延不同时,就是又提出了另外一个不同的概念。
具体分析见本人的《元经济学》。
没有区别于“有用性”这一定义的第二种价值概念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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