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甲无意间幸运地捡到一颗五克拉钻石,乙是专业采钻者且平均要用两年时间采到一颗五克拉钻石,丙是钻石消费者。(暂不考虑人造钻石技术)
甲几乎不费分毫智力和体力就拥有了钻石,丙向甲提出,希望他无偿转让或以极低价格转让钻石,理由是甲得到钻石没有成本或者说成本很小很小。
消费者丙的想法,就是劳动价值论者的想法:甲没有为获得钻石付出劳动或只付出了很少的劳动,因此,甲所拥有的钻石是无价值的或很小价值的。
这样理解问题对吗?显然不对。
我们看看甲怎么说。甲对丙说,我是几乎不劳动而幸运地得到了钻石,但如果我无偿或低价转让给你,你岂不成了幸运者?况且,你要成为幸运者,你可以自己试试去沙滩上碰运气,也去捡一颗钻石回来,何必向我乞讨?进一步说,你自己去采钻石,效率肯定不如专业采钻者乙,恐怕十年八年你要采不到一颗钻石。所以,你如果想要我的钻石,请你出让你八年的劳动产物给我。
甲所说的话里,就包含着很重要的交换原理:买者成本是形成交换价值的最重要因素,卖者的成本反倒不是最重要的。
当然,甲的要价,不过是个谈判技巧,丙如果消息灵通且不痴呆,自然不会同意用自己八年的劳动产物来换甲的钻石。为什么?
因为,专业采钻者乙是个关键人物。丙针对甲的要价,可以应对说:乙用两年就采到一颗钻石,他向我要价也不过三年或四年的劳动产物,因为,乙也是有竞争者的,他也不敢要过高的价格,所以,我现在不要求你无偿或低价转让钻石,但我也不接受你要我八年产物的请求,依我看,我顶多给你 我两年的产物,因为我可以以你的低成本情况,向乙施加压力,要求他以两年多一点点的价格把钻石转让给我。
甲说,乙不会只收取你两年多一点的价格,因为,像我这样的幸运者不多,他按照三年或四年的卖价还是可以卖出的,因为买者不只你一个。
最后,甲同意以获得丙三年半的劳动产物转让钻石。
这还是刚刚讲的那条交易原理:买者的成本是决定交换价值的最重要因素。只不过,买者丙的成本在乙这样的人存在时,就不再是丙的生产成本,而是乙的卖价。
那么,钻石的市场交易价格一定等于市场平均成本吗?根本就不存在“一定等于”,因为,信息不对称、成本分布复杂、产品差异、竞争程度差异等等,所谓等价交换就是一片云。
劳动价值论根本就是在狡辩。
另外,效用价值论根本就是在不着边际地与劳动价值论争辩,根本就没有集中劳价论的要害,反而露出了自己的破绽。
论坛上还有一经济学门外汉CLM0600,诡辩说,只要占有自然资源的人,就是垄断者,垄断者向买者的任何要价都是一种剥削。问题是,像甲这种捡了一颗钻石的人,无论如何也不是什么垄断者(因为还有很多钻石分布于地球上),这一事实,只能说明clm0600不过是在劳动价值论垮台后心有不甘的负隅顽抗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