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研究表明,市场经济的分配与交换是同一个过程。这是王东京先生在其《研究我国当前收入分配的三个角度》中的一句话。他得出结论:“因此我们讨论市场经济下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原因,不能仅就分配谈分配,而应从交换角度研究和分析”。
笔者有一个观点,市场经济讲交换,计划经济讲分配。交换是交换——是市场主体之间的行为,分配是分配——是ZF行为。分配与交换不是同一个过程。
我国目前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阶段。这转型的过程中ZF分配的因素太多,造成有很多收入是分配而来并不是交换而来,所以仅仅从交换角度研究和分析是不够的。
我国的一些收入呈现的是ZF分配的性质。例如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购买或征收价格,不是按市场交换规则来的,是规定了最高限价的,有时市场价格是收购或征收价格的几十倍。例如某国有资产被很低的价格卖给了某私人,谁知道这里是不是有“权钱交易”的寻租行为?
关于要素收入的获得,如果真的是交换而来,与分配无关,即使收入很多,那也是合理的。例如一些企业家通过投资经营企业获取利润,技术专家通过发明专利获取专利使用费等等。
我国目前还是在转型过程中,这个过程的分配因素——国有产权分配到国民。真应该好好研究,不能搞权力分配,应该搞规则分配。
交换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分配一般理解为ZF行为。合法的市场主体交换获得的收入是正当的,合法的从ZF分配获得的收入也是正当的。
解决收入问题,其实应该针对的是不合法的收入问题——分配中的不合法,交换中的不合法。如果收入多是合法所得,收入获得过程就不算是问题。交换过程必然拉大收入差距,这可以通过分配缩小。
研究收入问题,在现阶段必须是分配与交换并重,制定公平合理的规则至关重要。收入差距应适中,保持基尼系数在0.382左右,不宜过高也不宜过低,我国的基尼系数略微偏高。显然,我国应对低收入阶层加大分配倾斜力度,使他们的整体收入水平提高。
交换与分配真的不是一个过程,交换过程被称为一次分配这是有问题的,交换过程就是交换过程。交换过程是市场主体交换的过程。分配是ZF的分配过程,是对市场主体交换过程的结果干预,也是对国有产权分配到国民的过程。
交换与分配不是同一个过程,是不同的过程。研究收入问题,既要考虑交换也要考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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