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剩余价值?按照老马自己的定义,就是商品买卖正差价:
“例如,用100镑买的棉花卖100镑+10镑,即110镑。因此,这个过程的完整形式是g——w——g’。其中的g’=g+△g,即等于原预付货币额加上一个增殖额。我把这个增殖额或超过原价值的余额叫做剩余价值。”
由于实际上的商品买卖差价不可能总是正值,而是存在正负盈亏两种可能。所以,这等于是剩余价值理论一开始就是一个只管盈不管亏的半拉子经济学理论,根本就是完全脱离客观实际的个人空想。但无论如何,只研究正差价,也算是一种研究角度,只能说其不全面不符合实际,还不能说是伪科学吧?
但是,在后来的实际应用中,他把剩余价值概念又变换内涵而偷换成了所谓的剩余劳动的产物:
”劳动过程的第二段时间,工人超出必要劳动的界限做工的时间,虽然耗费工人的劳动,耗费劳动力,但并不为工人形成任何价值。这段时间形成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以从无生有的全部魅力引诱着资本家。我把工作日的这部分称为剩余劳动时间,把这段时间内耗费的劳动称为剩余劳动。……把剩余价值看作只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的剩余劳动,这对于认识剩余价值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并由此得出定性资本主义本质的关键性结论:”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同时就是商品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可见,资本主义生产——实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吸取”。
这当然就已经是典型的偷换自己的剩余价值概念内涵,自欺欺人的谬论了。
所以,我与老马的分歧,不是他定义为正差价的剩余价值问题,而是他后来偷换剩余价值概念内涵而确立的“真理”:雇员的剩余劳动生产出了剩余价值(实际上,这样的剩余价值是根本不存在的——买卖差价永远有,但剩余劳动以及由此而来的剩余价值永远不存在。参见:资本论中的剩余劳动时间及其产物剩余价值纯属虚构,人民网)!而 老马后来的剩余价值概念,一直是特指剩余劳动的产物!与他一开始的差价定义早已完全不同。这就充分证明老马一开始把正差价称为剩余价值,后来又偷换概念改称为“剩余价值看做只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显然是自己概念混乱、主观想当然的主观唯心主义作祟。 并由此而把原本只是片面性的正差价研究的剩余价值理论,推进了伪科学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