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怀璧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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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关于钻石悖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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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3-31 08:36:46
yjg30 发表于 2010-3-31 08:31
够不理 发表于 2010-3-30 22:51
价值和使用价值是概念错误,或是概念用来说明的词语不当。

      例如,若使用价值不能用价格来衡量的话,就是一个废概念。
      若交换价值肯定是价格。那使用价值是什么?若使用价值要让交换价值来表现的话,使用价值就是废话。
商品有用,而且有价值,这不是概念错误,而是事实。
从事实中找出本质,还是从主观幻想中找出本质。这是两种不同思维方式的结果。

另外,事物内在本质的表现是现象,如果不能从现象找到本质,那么也就不能理解价值的表现是价格这种说法的真理性。
老马及其粉。找了近二百年的本质,却越找越穷——马克思自己不也靠资本家接济么?最后向效用论投降,很快就有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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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g30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3-31 08:41:21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3-31 08:36
yjg30 发表于 2010-3-31 08:31
够不理 发表于 2010-3-30 22:51
价值和使用价值是概念错误,或是概念用来说明的词语不当。

      例如,若使用价值不能用价格来衡量的话,就是一个废概念。
      若交换价值肯定是价格。那使用价值是什么?若使用价值要让交换价值来表现的话,使用价值就是废话。
商品有用,而且有价值,这不是概念错误,而是事实。
从事实中找出本质,还是从主观幻想中找出本质。这是两种不同思维方式的结果。

另外,事物内在本质的表现是现象,如果不能从现象找到本质,那么也就不能理解价值的表现是价格这种说法的真理性。
老马及其粉。找了近二百年的本质,却越找越穷——马克思自己不也靠资本家接济么?最后向效用论投降,很快就有钱了。
效用论者的钱如何得来还是个问题呢?
但是象楼主那样,不是从问题本身,而是从另外的角度来进行攻击,有点……
不过,这只能表现其心虚和智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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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g30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3-31 08:42:44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3-31 08:31
yjg30 发表于 2010-3-31 08:28
鸵鸟已经成了死的了!
呵呵,效用论如日中天,某些论不过在荀延残喘而已。
楼主对天长啸,可惜只有山谷回音。[ti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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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3-31 08:42:47
yjg30 发表于 2010-3-31 08:41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3-31 08:36
yjg30 发表于 2010-3-31 08:31
够不理 发表于 2010-3-30 22:51
价值和使用价值是概念错误,或是概念用来说明的词语不当。

      例如,若使用价值不能用价格来衡量的话,就是一个废概念。
      若交换价值肯定是价格。那使用价值是什么?若使用价值要让交换价值来表现的话,使用价值就是废话。
商品有用,而且有价值,这不是概念错误,而是事实。
从事实中找出本质,还是从主观幻想中找出本质。这是两种不同思维方式的结果。

另外,事物内在本质的表现是现象,如果不能从现象找到本质,那么也就不能理解价值的表现是价格这种说法的真理性。
老马及其粉。找了近二百年的本质,却越找越穷——马克思自己不也靠资本家接济么?最后向效用论投降,很快就有钱了。
效用论者的钱如何得来还是个问题呢?
但是象楼主那样,不是从问题本身,而是从另外的角度来进行攻击,有点……
不过,这只能表现其心虚和智穷而已。
呵呵,你也配谈问题本身?你不过只会虚张声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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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g30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3-31 08:47:40
楼主的表现实在是令人失望,这不是一个认真的探讨问题的态度,而是一开始就把问题引向不同的方向。有理说理,但是如果不能就问题本身进行辩论,那也不要把鸵鸟般的屁股始终暴露于外,而且以自己额外的,或者不如说是自己没有经过大脑过滤的暴躁情绪来影响自己的语言和结论,或者对个人进行人身攻击,说什么马克思需要接济等等,但是生活得好不见得认识也好,有肥胖的身体和万贯家财的笨蛋不见得能够有超过一个小孩的认识水平。至于楼主竟然由此问题引发出了道德的不良表现,那么,这算是楼主的修养问题。

所以,我只能下一个上面已经下过的结论,理屈词穷!

鉴于楼主老是把辩论引向不同的方向,那么楼主的仰天长啸,或者卓越的轻功所进行的闪转腾挪,就不再进行回复,不过如果楼主喜欢这样子进行游戏,那么你自己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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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3-31 08:48:57
yjg30 发表于 2010-3-31 08:42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3-31 08:31
yjg30 发表于 2010-3-31 08:28
鸵鸟已经成了死的了!
呵呵,效用论如日中天,某些论不过在荀延残喘而已。
楼主对天长啸,可惜只有山谷回音。[titter]
呵呵,现在也不知道是那只在那里哀鸣。统治者都在行动上抛弃了你这等所追捧的东西。你就是把嗓子哮出血也没用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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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3-31 08:50:26
yjg30 发表于 2010-3-31 08:47
楼主的表现实在是令人失望,这不是一个认真的探讨问题的态度,而是一开始就把问题引向不同的方向。有理说理,但是如果不能就问题本身进行辩论,那也不要把鸵鸟般的屁股始终暴露于外,而且以自己额外的,或者不如说是自己没有经过大脑过滤的暴躁情绪来影响自己的语言和结论。

所以,我只能下一个上面已经下过的结论,理屈词穷!

鉴于楼主老是把辩论引向不同的方向,那么楼主的仰天长啸,就不再进行回复,不过如果楼主喜欢这样子进行游戏,那么你自己玩吧。
呵呵,
辩论?谁和你辩论了?
讨论要看对象。某些人四六不懂,辩论二字岂不抬举它?

48
yjg30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3-31 08:52:46
你自己玩吧!

49
够不理 发表于 2010-3-31 08:53:42
yjg30 发表于 2010-3-31 08:31
够不理 发表于 2010-3-30 22:51
价值和使用价值是概念错误,或是概念用来说明的词语不当。

      例如,若使用价值不能用价格来衡量的话,就是一个废概念。
      若交换价值肯定是价格。那使用价值是什么?若使用价值要让交换价值来表现的话,使用价值就是废话。
商品有用,而且有价值,这不是概念错误,而是事实。
从事实中找出本质,还是从主观幻想中找出本质。这是两种不同思维方式的结果。

另外,事物内在本质的表现是现象,如果不能从现象找到本质,那么也就不能理解价值的表现是价格这种说法的真理性。
      你这也算是辩论?
      不象。象是给别人做老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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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3-31 08:55:42
yjg30 发表于 2010-3-31 08:52
你自己玩吧!
呵呵,你逃跑了,我没东西可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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