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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论文讨论Nancy T. Gallini and Brian D. Wright(1990,rand)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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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cy T. Gallini and Brian D. Wright ,Technology Transfer under Asymmetric Information, The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 21, No. 1 (Spring, 1990), pp. 14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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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Gallini Wright Brian RIGHT Nancy Brian rand Wright Nancy Gallini

沙发
peyzf 发表于 2010-4-13 19:44:1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提供自己对此文的理解。并提出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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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peyzf 发表于 2010-4-13 19:44:3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许可生产合约有三个重要维度(参数):专利使用费(一次或基于单位产量)、是否具有排它性、利润分成比例。而且,在许可生产合约设计中存在不确定信息,技术拥有方对于合约前的技术具有更多信息,而与合约接受方进行技术交流时会便利接受方的模仿,因而技术拥有者需要通过合约设计,发出技术等级信号。作者讨论了通过单位使用费发出信号,并需要与合约接受方分享利润,同时,作者讨论了排它性契约(线性与非线性)与非排它性契约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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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peyzf 发表于 2010-4-13 19:44:4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研究动机
技术转移与技术创新一样困难。因为在技术转移过程中存在明显的机会主义行为,因为其中涉及到信息不对称,专用性投资以及模仿威胁等。因而,技术供给方需要在给定的机会主义行为下,设定适当的契约,来实现技术转移及利润最大化。作者讨论了这种技术转移契约——许可生产,其中的条款如基于产量的使用费、租金分享、是否具有排它性,而这些条款的设计主要用来解决两个问题,即技术提供方在事前具有对技术更多的信息;合约接受方可能存在事后的“"invent around"”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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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peyzf 发表于 2010-4-13 19:45:3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基于前一信息不对称,合约接受方不愿轻易投入专用性资产,且害怕技术提供方提供不真实的信息,而且有些企业反应技术提供者对于他们的技术过于乐观(Lovell, 1968)。而基于后者的机会主义行为,技术提供方没有激励提供更多的信息(Contractor ,1985)),但同时需要向市场技术等级信号,以解决逆向选择问题。作者认为可以通过明智的合约来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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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peyzf 发表于 2010-4-13 19:45:5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看下作者的文献突破,首先是引入不对称信息,而之前Katz and Shapiro (1985, 1986), Gallini (1984), Gallini and Winter (1985), Kamien and Tauman (1986), and Rockett (forthcoming)等讨论了对称信息下的技术转移。Sappington (1982), Wright (1983), and Bhattacharya and Ritter (1983)讨论了研发者对于技术拥有更多信息,作为信息缺乏的规制者,可以通过一定的契约设计来调动研发者的科研激情。而作者在这里假定研发已经成功,技术拥有者需要通过许可生产的方式将其进行商业化。比较接近的文献如,Bhattacharya and Ritter (1983)考察了企业通过发出信号,来获得研发资金支持,作者在这里讨论研发成功后,技术拥有者通过合约设计来发出信号,并防止事后的模仿行为。从方法上,作者遵循了信号模型的informed principal(Myerson, 1983; Riordan, 1984; Maskin and Tirole 1987)原则,但合约约束与现行的制度与法律框架一致,可以进行具体的讨论,或是发信号模型的一种具体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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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yzf 发表于 2010-4-13 19:46:0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基本框架
模型假设:作者关注的是产品创新与明显的工艺创新,技术的拥有者可以为研究者,研究机构,他们拥有专利,并对相应的技术具有更多的信息,寻找合作伙伴对该技术进行商业化。假设存在多个潜在的合约接受方,在这里不考虑声誉积累,因而合约接受者均是同质的,假定均为风险中性。合约包括三个条款, ,分别代表是否具有排它性,一次性使用费用(up-front fixed payment),基于产量的单位使用费,其中x为可观察的产量水平。假定在给定专利所披露的信息条件下,进行边际模仿是不经济的,企业进行模仿的成本为I。可以对不确定信息进行刻画:假设企业的技术有两种,A,B,技术拥有者具有完全信息,但其它人不知道,但知道两者的分布区间。两技术对应的生产成本为 其中 具有更低的成本(更好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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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yzf 发表于 2010-4-13 19:46:2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问题集中于A如何向市场发出高质量的信号。如果模仿成本高于低成本技术时的垄断利润,A只需用固定费用将被许可方的利润转移过来即可,而作者关注的是更有意思的区间,即模仿成本较低时,A技术通过合约设计来发出信号。博弈如下,技术拥有方提供一合约,另一方决定是否接受合约;如果接受合约,支付合约规定的一次性使用费;接受合约后,接受方决定是否进行模仿,分合约是否具有排它性将存在垄断与寡头垄断两种情形;企业进行生产后,缴纳基于产量的使用费(如果合约要求的话),而产量可以事后观察的,且只有合约双方知道,具有强制力的第三方没有该信息。因而,A的合约设计需要解决两个问题:在合约签订前向社会发出质量信号,同时不透露技术的一些关键细节;同时要解决在技术转移后,技术不会被模仿。因而需要较为精细的合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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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yzf 发表于 2010-4-13 19:46:4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非对称信息下的合约设计
        如果是完全信息,A,B的技术拥有者可以通过一次性使用费将垄断利润进行转移,相应的合约形式为 , ,如果是不完全信息, 不可能为一均衡,因为技术B的拥有者有激励“假冒”技术A,这样,没有合约接受方愿意承受合约 。遵循Myerson ( 1979)的真实报告,作者主要关注分离均衡。技术B的持有者仍然使用合约 ,用固定费用将技术利润转移过来。合约A的设计需要满足三个条件,许可接受方的参与约束、防止技术被模仿、将自己与技术B区分开来。 为参与约束, 为合约接受方的利润水平,p为基于产量的单位使用费。 为防止模仿条件, 合约企业进行模仿的收益。 为信号条件,即拥有技术B的企业不会提供合约s。可以对以上约束进行加细(refinement),分离均衡求解下列系统: ,加上三个约束条件。在这个讨论框架下,可以分别在排它合约与非排它合约框架下讨论分离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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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yzf 发表于 2010-4-13 19:46:5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排它性合约
即n=1,该合约可以由命题1刻画:技术拥有者A可以排它性合约 可以租金 ,如果 (作者将其称为较大的技术改进?),企业可以设定合约 ,其中F为前期的一次性使用费,H为二期固定使用费,当产量超过 。实际上技术拥有者A通过H来发出信号,如果合约接受方发现采用的技术为B,它会减少生产(小于 )从而避免支付二期使用费,这样会使B技术合约拥有者面临事后负的利润,因而B不会提供该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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