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不知道您在说些什么:
我说的就是“旗籍人员”。您一方面说“称奴才和实际的主仆身份是有差别的”,另一方面又说“八旗制度是兵民合一。官长命令既有领主性的又可能带有行政性”,从而旗籍人员在“奴才”的实际身份上根本不可能有任何例外了。
我只问您一点:“兵民合一的八旗制度”是否意味着一切权限都归于内务府?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10&from^^uid=975187
张三李四同志,我也不懂你在说什么。
大概你没弄明白,清朝这个奴才和竹子的关系。首先,皇帝的家族,比如皇太极,当初不过也是若干贝勒之一,八旗的长官旗主和旗民当然是主仆关系,但随着清代的政事更迭,有些旗主已经沦落为贫民,甚至岀旗,原下属旗民有的升到旗主,这时就面临一个问题,主仆关系存在不存在了。
所以口中称奴才的未必是主仆关系。
至于那个所谓旗籍,这个从实际看,最多是个家谱,但是家谱的作用,你说说他的作用有多大。
兵民合一不等于一切权力归内务府,内务府依托的是皇权,实质是个皇室管家。只有对皇室的直接管理的才具有绝对权力。这一点在清代表现极为突出。而这和你的问题有关系吗?
你可有点道学的味道,把这个所谓的旗籍看的如此高明,是那么回事吗。
张三李四同志的逻辑存在问题,第一判断内务府的绝对权力与旗籍不是具有相关性,第二,内务府之权限实质仅限于实际控制的派庄头的田庄才具有绝对权力。第三,内务府的管理权依托的是皇权,因而属于内务府名义至田庄实际归由皇帝、有直接私人关系者控制,这些地方庄头系为世袭。藩王所属田庄事实上的控制权可能几经转移,从集权的角度,年俸和赏银逐渐占据藩王收入的绝大部分,田庄土地在内外条件下最终沦为庄头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