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国退民进”
“国退”应该是国家或者ZF退出市场,而不是国有企业退出市场。当然了,国有企业也可以退出市场,按照市场化的标准优胜劣汰。为什么国企就不能退出呢?另外,即便是国有企业退出市场,也要按照市场化的标准退出市场,要按照市场公允价值退出市场。而目前大家对“国退民进”的理解,主要指的是国有企业退出市场,而且争议的焦点都集中在退出的方式上,认为很多国有企业不是按照正常的市场化的过程退出,是被内部人侵吞了,国有资产流失了,流到了私人的口袋。于是人们把国企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贵买贱卖和监守自盗的现象当成了“国退民进”的靶心,认为“国退民进”是不应该的。这其中以著名经济学者郎咸平关于“国退民进”的言论最为公众所熟知,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和争论。
郎咸平通过“三叩TCL”、“四问海尔”、“七敲格林柯尔”以及著名的“郎顾之争”在社会上激起了千层浪。但郎咸平批评的这种所谓以产权改革之名行掠夺国家财富之实的现象,只是狭义的“国退民进”,它强调的是一些国有企业或者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因为内部人掠夺最终退出,国有企业变成了私有性质的企业。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所谓的“国退民进”是国有企业的退出,而不是国家或ZF退出;二是国有企业只要是根据市场规则来,其实也可以退出。人们争议的焦点是在法律制度不完善的状态下,很多国有资产流到了个人的腰包,既没有体现市场化运作的效率,也显失了社会公平。
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支配权名义上由国家代为行使,实际上这些权力都集中在各级ZF主管部门手中。由于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各级ZF主管部门不可能做到资源的最优配置,也无法充分体现全体人民的福祉。尤其是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大量的国企为腐败提供了温床。如果国企无法通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应有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内部人控制问题比较严重的话,它其实已经不是全民所有,而是既得利益集团所有。这样就违背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思想的唯一内涵,即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这样的“国退民进”显然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再看“国进民退”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运行的结果是资本更加集中于ZF,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民营企业或倒闭或陷于停顿状态,但国家实施的经济刺激计划将大量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时,国有大型企业在这个政策中成为最大的受益主体。在4万亿投资计划中,绝大部分是ZF推动的投资项目,90%的项目被国有大中型企业占有,民营企业几无参与。虽然中央还是强调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现实经济中,民营中小企业仍面临许多发展的不利因素,呈现的是“国进民退”的态势。国企凭借着强大的资本和“政治关联”优势,再加上远超民营企业的再融资能力,其竞争力在这一轮金融危机后进一步提高,并通过收购优质的民营企业,再一次挤压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
“国进民退”的浪潮正扑面而来。在钢铁行业,国企宝钢集团与宁波建龙钢铁签署重组协议,宝钢收购宁钢56.15%的股权,成为宁钢第一大股东。国企山东钢铁与民营日照钢铁控股集团签订资产重组协议,日照钢铁由此成为国有山东钢铁旗下的一个子公司,山东钢铁重组完成“国进民退”。在民用航空业,民营航空公司现在面临的局面是,奥凯航空停航等待重组,东星航空破产清算,鹰联航空被国企四川航空重组,国有航空股份将大规模渗透整个民用航空市场。如果这些都是市场化的行为并无可厚非,可是这其中ZF发挥了强势的主导作用,日照钢铁先被银行停贷,再由山东省长会议决定重组 ;在宁钢的重组中,宁波市ZF和浙江省国资委也是主导性参与;民航总局则在武汉市ZF的要求下对东星航空实施停航,再由武汉市ZF主导实施重组,在东星航空发布不愿接受中航重组声明前夕,中航集团与湖北省ZF就共同签订了框架协议。
在竞争领域,国企也凭借财大气粗与民企抢市场,中粮集团与厚朴投资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入主蒙牛乳业,成为其第一大股东。而最典型的是地产行业的竞争,每一轮圈地运动的身后一直都有国企投资的背影。如此这般的“国进民退”只会加剧行业垄断,它一方面会造成不公平的现象,同时垄断带来的利润会掩盖国企存在的一些问题。这里需要再强调一下的是,不管什么性质的企业,只要经营得好,就无所谓强加一个“进”与“退”的枷锁。但是现实中国有企业往往做得不如人意。比如,中投公司对摩根斯坦利和百事通的投资,中石油、中石化在海外油田的投资,国航、东航的燃油套期保值合约,中信泰富的澳币合同,最终都是铩羽而归。即便国有企业经营乏善可陈,国有资本仍然可以凭借它们得天独厚的“血缘关系”,通过国内市场垄断或者政策扶持获得巨额收益,保持低效率运转。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要经营民间资本不愿意经营的行业,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哪个地方利润丰厚就争着往里挤。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当国家去经营或者筹集资金的效率并不比民营高的时候,就应该让市场去淘汰选择是“国进”还是“民进”。与此同时,国家对能放归市场的企业不再投资,对准公共产品进行部分投入,而仅对公共产品进行重点投资从而使得财政资金能以更有利于全民的方式投入,以求全民获利。ZF要转变管理职能,唯有从利益分割中退出,这样才能做到公正行政,才有利于经济的更好发展。
还市场一个清洁的环境
本无所谓“国退民进”与“国进民退”之争,除了关系国家社稷的一些重要领域外,国企与民企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都可进可退。问题的关键是,国家和ZF不能一面高喊市场经济的口号,一面又插足市场经济本身的运行,运用行政的手段去干预经济,那样的话只会产生国企主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本来把不同组别的运动员置于一个竞技场上已经对民企非常不利了,如果还出现执法不公的裁判,那民企就没有生存空间了。民企不进入也没关系,关键是国企自身由于种种问题并没有很高效地运行,往往凭借得天独厚的“血缘关系”,通过国内市场垄断或者政策扶持,获取高额的垄断利润。如果国企真的是全民所有,那也就罢了,但偏偏国有企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往往成了小部分利益集团的企业,用公共资源成就的国企往往成了既得利益集团内部人的福利,成了寻租的温床,这样就有违社会主义国企的初衷了。
作者:肖作平 苏忠秦 来源:《董事会》201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