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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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价补偿价值论”要点 [推广有奖]

201
hhj 发表于 2011-1-16 21:43:27
资本家所以愿意投资,那是因为他寻找到尽可能优越的投资对路的地方与投资方法。什么才算是“投资对路”呢?就是资本家能够看准市场中由于相应的社会生产率较低,从而价格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上的商品;通过自身努力,资本家能够找到某种方法,通过投资而使自己的商品生产率高于社会平均生产率。这样,他就会投资于此种商品,从而获得心力劳动的收益。可见,这种心力劳动的内容就是寻找投资对路的投资点,而它的实质就是对投资承担着保值增殖的切身责任。如果他没有找到这个投资对路的投资点,或者懒得去找这样的机会,那么他就会退回来与他所雇佣的工人们互相争利,在不断缩小了的利润空间里互相争夺。相反,如果投资对路而获利丰厚,那么不仅资本家可以获利很大,而且雇佣工人也会因此而获得程度不同的更大收益。可见,心力劳动也是一种必须要通过资本家自己不断努力、不断地打破现状而开拓新领域的耗费心力的人类劳动。人类到新大陆探险,看看新大陆有什么发展机会,这种探索本身就是一种劳动,它比在某个机械旁不断操作---这样的狭义性“劳动”所具有的意义更加宽广与深远。

202
hhj 发表于 2011-1-18 07:12:28
这里存在一个矛盾:投资会给每个产品分摊更大的成本,而投资所获得的生产率提高又使每个产品所含成本更低。投资之是否值得,全在于对这个“投资矛盾”的权衡与倾向;如果这个投资矛盾倾向于增大每个产品的成本,那么投资就不值得,如果投资矛盾倾向于减小每个产品的成本,那么这样的投资就值得。作为投资承担者的经营资本家---心力劳动者,他必须把握好这个矛盾,让它尽可能向后者---好的方面倾斜。而他之劳动收益,就在于这种把握上面;因此,我们可以把资本家的心力劳动称为“资本驾驭”,就象汽车司机对汽车的驾驶、飞行员对飞机的驾驶一样。

203
hhj 发表于 2011-1-18 07:15:43
对汽车与飞机等运动工具的驾驶也是一种劳动,并且是一种高级劳动,与此类似,对资本的驾驶又为什么不是一种劳动呢?

204
hhj 发表于 2011-1-19 07:51:53
生产要素能够“创造新价值”,即意味着产品能够以较高价格(或者总产品的较大总价格)出售。假设劳动所形成的新价值使产品价格维持在10元,那么,如果资本能够创造新价值,则产品的价格应该可以维持在10元以上,比如15元,这说明15-10=5元是资本所创造的新价值。同样,土地所创新价值也会使产品价格维持在15元以上,设为18元。还有其它因素能够形成新价值,使产品价格维持在18元以上。等等。这就是生产要素能够创造新价值的意思。这样的话,在各种生产要素的作用下,就不会出现利润率趋向下降的现象,因为价格在这些要素的作用下,在它们创造的“新价值”下,维持着一个很高的价格。但是市场却不承认这种价格越来越高的现象,市场竞争会将一切虚假的价格水分挤压掉,从而使人看到生产要素的一个相反的作用:使价格相反地趋向下降,从而迫使资本利润率趋向下降。

205
hhj 发表于 2011-1-19 07:53:18
低效者为高效者创造价值;即高效者产品具有的交换价值及所获得的利润,并不是他本身(在他本身的生产系统内)所创造的,而是其他效率更低的同类生产者为之“创造”的,因为,低效率者会把相应产品的整个市场价格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高效率者就能够从这一较高价格上获得更大利润。

206
hhj 发表于 2011-1-20 07:34:51
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社会平均生产方式水平”的背景情况,如果这个生产方式背景十分落后,那很好,任何人都能轻松容易地在这样的生产方式背景下赚取较高的利润,相反,如果这个背景十分先进,那不好,只有那些优秀的社会精英(经营者与劳动者)才有可能从中获得相应的利润。

207
hhj 发表于 2011-1-20 07:45:52
在一个自由的市场系统里,一个行业的利润增大、利润率提高,就会引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这个行业。资本进入一个行业的冲动强度与这个行业所具有的利润率空间的大小成正比;利润率越高,资本的这种冲动也就越强。这是一个关键点。而更多社会资本的进入,最终使产量大到需求的扩大所无法抵消的程度,因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对于同一种物品的需求总会随着其数量的增加而减弱。如果需求仍然保持相应的增长,就会存在过大的利润空间,就会持续促进社会资本的进入。这样,社会资本进入该行业从事生产的力量,与市场需求的力量之间,最终只有需求力量减弱下来;而社会资本在行业利润空间仍然很大时它的进入力量就不会减弱下来。

208
hhj 发表于 2011-1-22 07:44:25
理解马克思“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关键在于这个“市场共同体”。假如,某地区的手工业和蒸汽生产方式都生产同类产品,但它们销售时并不处于相同市场中,它们之间并没有一个“市场共同体”,那么马克思所说的这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就不起作用了,而不管手工业者与蒸汽机使用者之间的人身和生产场所相处是远还是近,那怕只是邻居。

209
hhj 发表于 2011-1-22 07:47:48
所以马克思“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必定要通过“市场共同体”才能起作用。当然这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具有一种笼统模糊的意义,即只要在“社会”上建立起市场共同体,那么无论建立起多少个市场共同体,只要这些市场能够充分的互相开放, 都会受到同一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制约。但另一方面,这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要具有完全不确定性才存在这种笼统模糊的意义,如果它坚执于某个固定的“社会时间”,那么它必然会失去这个意义;因此“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中的“社会时间”,是完全不确定的。

210
hhj 发表于 2011-1-22 07:49:08
十分显然,如果英国蒸汽工业产品与手工业产品的销售市场不同,那么尽管这些产品完全相同,但蒸汽工业产品也没有对手工业产品的销售造成冲击。马克思显然没有对他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不同市场的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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