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阿门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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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民主不可能”初探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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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主不可能

从Condorcet Paradox (孔多塞悖论,又称投票悖论)开始,出现了各种非常有趣的 “民主不可能”的理论,其中,以“阿罗不可能”最有著名。

所谓“民主不可能”,它表述的是这样一种意思:

在符合一些合理的条件下,个人的偏好无法导出由这些个人所组成的社会偏好,既:在符合一些合理的条件下,多条个人偏好曲线无法合成一条公共偏好曲线。

这个题目有趣,适合做头脑体操用,俺来做个初探,和爱好者们一起研究研究。

二.现实生活中的投票悖论ZT

15 位同学负责筹办一场同乐会,因为经费和人力的限制,他们决定只提供一种冰饮。至于要提供哪一种,则有三种意见僵持不下:冰红茶 (用 T 表示)、啤酒 (用 B 表示) 还是鸡尾酒 (用 C 表示)。于是他们决定要用最民主的方式解决纷争:不记名投票。大家不假思索地举行了最常见的选举模式:一人一票、投给自己认为最适当的饮料、以获得最高票数的饮料获胜。开票的结果是 T:B:C = 6:5:4,冰红茶获胜。

也许那个筹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下一项讨论了。但是,某个人开始咕哝,另一个人听到了就大声一点儿附和,第三个人也开始埋怨,一股不安的情绪突然就爆发了。投票给冰红茶的人要其它人表现民主风度:「少数服从多数嘛」。可是,有人说:「毕竟有 9 个人不喜欢冰红茶啊」。在骚动中,情绪似乎有点失控,许多人七嘴八舌地嚷嚷着,说他们『最』不喜欢冰红茶。

好吧,大家都是好朋友嘛,别为了这种小事伤了和气。有人提议说他听说过另一种投票方法,比较『公平』,那就是所谓的「两轮制」:把第一轮投票结果中最好的两名取出来,所有人对这两个候选饮料再投一次票。如果能够帮助大家和和气气地达成共识,再投一次票也无妨,于是他们就做了。第二轮的投票结果,竟然就是 B:T = 9:6,啤酒获胜。

这样的结果真的解决歧见了吗?很不幸地,不但没有,他们之间变得更针锋相对!看起来,喜欢喝茶的人一票也没有动摇,但是那些失去了鸡尾酒选项的人全部改去支持啤酒了。赞成喝茶的人难掩气愤之情,说你们这些想要喝酒的人联合起来欺负我们。刚才他们至少还会热烈争辩,现在情况更不妙:他们彼此不说话了。

为了打破那空气中令人尴尬的沉默,又有一个人小心地提议,请大家拋弃成见,再来一次。这一次,他提议一个「最科学」的作法:请每个人给每种饮料一个分数,最喜欢的给两分,次喜欢的给一分,不喜欢的不给分。然后计算每种饮料得到的分数总和,最高分的饮料获胜。这听起来毕竟是一个新奇的作法,所以大家虽然意兴阑珊,还是勉强同意了。 15 个人很小心地在选票上填写了分数,计算的结果是 C:B:T = 19:14:12,鸡尾酒获胜。

有人哀号「怎么会三次结果都不一样?」,有人大叫「我不玩了」。为什么三次投票得到三种结果?是有人搞鬼吗?有一些人要和另外一些人作对吗?有人经常改变主意做墙头草吗?总归来说,是这 15 个人不够理性或是民主素养不足吗?选举理论想要阐述的是:可能这并不是那 15 个人的错,而是不同的选举程序会造成不同的结果。

三.孔多塞悖论OR投票悖论ZT

早在十八世纪法国思想家孔多赛就提出了著名的“投票悖论”:假设甲乙丙三人,面对ABC三个备选方案,有如图的偏好排序。

甲(a > b > c)

乙(b > c > a)

丙(c > a > b)

注:甲(a > b > c)代表——甲偏好a胜于b,又偏好b胜于c。

若取“a”、“b”对决,那么按照偏好次序排列如下:

甲(a > b )

乙(b > a )

丙(a > b )

社会次序偏好为(a > b )

若取“b”、“c”对决,那么按照偏好次序排列如下:

甲(b > c )

乙(b > c )

丙(c > b )

社会次序偏好为(b > c )

若取“a”、“c”对决,那么按照偏好次序排列如下:

甲(a > c )

乙(c > a )

丙(c > a )

社会次序偏好为(c > a )

于是我们得到三个社会偏好次序——(a > b )、(b > c )、(c > a ),其投票结果显示“社会偏好”有如下事实:社会偏好a胜于b、偏好b胜于c、偏好c胜于a。显而易见,这种所谓的“社会偏好次序”包含有内在的矛盾,即社会偏好a胜于c,而又认为a不如c~!所以按照投票的大多数规则,不能得出合理的社会偏好次序。

四.民主不可能的最简单形式:阿门不可能

以二个人的AB二种选择做偏好排序为例,甲选A而乙选B,两个人尖锐对立,则民主已不可能矣,俺们将它叫做“阿门不可能”,是最简单的“民主不可能”形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21 19:31: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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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paradox 阿罗不可能 现实生活 针锋相对 结果显示 初探 民主 原创

沙发
阿门王 发表于 2006-6-21 19:4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五.投票悖论出现的概率问题ZT

好年华网友的研究是:

三个人,三种方案,三级评价,相当于三种球排9个位置:

好 中 差

甲 X X X

乙 X X X

丙 X X X

全部组合的可能性是(3!)^3=216种。在出现阿罗问题时,所有a、b、c不能在同一行及列上重复。因此,

先排甲的a1、b1、c1,分布依然有3!=6种;
再排乙的a2、b2、c2,由于a2不能位于a1下方,故只有两种可能b1、c1下方两种可能;
当a2位于b1下方时,b2不能位于a1下方,只能位于c1下方,否则c2将位于c1下方;
当a2位于c1下方时,b2不能位于b1下方,只能位于a1下方。
故排下a2,其余所有剩余的a、b、c也都唯一确定了。

因此出现阿罗问题的可能性有6x2=12种,概率为12/216=5.6%,不出现阿罗问题的概率为94.4%。

如果考虑a=b、b=c和c=a的情形,“阿罗”的概率更少,如果人数趋向无穷大,则“阿罗”的概率将趋向于0,实际上完全不存在,不必考虑。退一步说,即使碰上“阿罗”,也谈不上损害社会的“总偏好”,因为此时没有一个明确的“总偏好”存在;并且这是在已知方案数目确定的情形下,如果出现一个新方案,则各人的偏好也会改变,“阿罗”又将变成一个极小概率的、可以忽略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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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阿门王 发表于 2006-6-21 19:5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六.投票悖论只是一种阿门不可能的复杂形式


俺觉得孔多塞只是在和俺们搞脑子。

阿门不可能是说甲选A而乙选B,两人的偏好对立,不可能存在社会总偏好。

这是所有“民主不可能”的最简式。

而投票悖论只是稍微复杂一点的阿门不可能。

甲(a > b > c)
乙(b > c > a)
丙(c > a > b)

好年华网友对投票悖论的观察是:所有a、b、c不能在同一行及列上重复。

以上面的这个组合为例,比如,甲选c为下选,丙选c为上选,两人对立,为阿门不可能,而乙选c为中选,可以忽略。

无论对应abc这三个选择中的哪一个,情况总是:一人认为是上选,一人认为是中选,一人认为是下选。

这样看投票悖论,简单如阿门不可能,只是在两人对立中再加了一个中间派。

请大家不要被孔多塞搞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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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阿门王 发表于 2006-6-21 19:5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阿门王到此向钱妹妹、曹国舅、黄老邪、郑大班、若言等地球村老相好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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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myth5141 发表于 2006-6-21 20:2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特殊例子而已,不能因一件事而否定99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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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quhugh 发表于 2006-6-21 21:1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有时候,人们要得不是最好的结果,而是多一些选择。当你只给他提供鸡尾酒时,他会抱怨没有自由、生活质量差。当你同时给他提供鸡尾酒和啤酒时,他可能还是选择鸡尾酒,但是他会认为多了自由,生活质量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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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阿门王 发表于 2006-6-22 01:0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七.博达算法(Borda Count)和偏好强度

对于基本的3人选3方案,孔多塞主张进行两两捉对比较(就把这种选举方法叫做孔多塞方法吧),按照好年华朋友的计算,有12/216的可能会出现悖论,即a > b > c > a这种情况。

要使得选举结果在数学上总是成立,博达(也是个法国佬)想到的方法是给abc以一定的权重。

回到3选3的那个基本的悖论出现的例子:

甲(a > b > c)
乙(b > c > a)
丙(c > a > b)

规定凡上选得3分,中选得2分,下选得1分。

如此选举的结果就成了a=6,b=6,c=6;或者a=b=c。

这个在数学上没有问题了,可以认为选举结果是平局,或者没有公共偏好曲线。

俺们姑且将这种博达算法称为等额权重投票法。

疑问是,为什么要用等额法?上中下三选为什么只差1分?

比等额权重投票法似乎好一点的解决方法是,给选举人10分,让他自由地给他的偏好打分,比如上面的甲(a > b > c)偏好,甲可以给a5分,给b3分,给c2分。

俺们姑且将这种博达算法称为打分权重投票法。

从理论上说,如果选举人足够诚实,不使用博弈策略来对付选举,那么,打分法比等额法更优越,它使得选举人能够更准确地描述自己的偏好曲线,而且它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投票悖论出现的几率。

但是在现实中,选举人很可能使用博弈策略来歪曲自己的偏好曲线以对付选举,那么,等额法似乎又比打分法更可取,但是即使是采用等额法,还是无法回避选举者的博弈策略行为。

两难问题哦。

博达算法还是有其他问题的:

甲的偏好表述如果是a > b > c,那么这里的abc都是序数,只排序,不比较大小;但是采用了博达算法使得a=5,b=3,c=2,那么这里的a、b、c都是基数了,不但可以排序还可以比较大小,这里的疑问是:甲能否真的可以用5、3、2来表述他对a、b、c的偏好?而且,甲的a=5和乙的a=5是不是等价?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如何来界定偏好强度?

如果偏好就是效用,那么,效用学说的基数派和序数派之争,同样也会在这里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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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阿门王 发表于 2006-6-22 01:1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插曲:从“中间投票人定理”看清朝帝位之争

“中间投票人定理”的内容以后再说,刚才看了电视连续剧“江山风雨情”,正播放着皇太极死后发生的帝位之争的故事,大有感触:

民主选举是这样进行的(呵呵,当然是贵族民主)

多尔衮派:多尔衮豪格

豪格派:豪格多尔衮

这个是非此即彼的选择,两派尖锐对立,没有中间道路,当然也就没有了中间派。

这个是典型的阿门不可能问题,恐怕在当时,非采用战争手段而无法解决。

好在有聪明人想到了福临,于是情况变为:

多尔衮派:多尔衮福临豪格

豪格派:豪格福临多尔衮

中间派(福临派):福临豪格多尔衮;或者:中间派(福临派):福临多尔衮豪格

这后两种偏好排列是无所谓的,不影响选举结果。

这个时候,哪怕是多尔衮派和豪格派的选民人数众多,只要两派在人数上势均力敌,那么,结果显然是人数很少的福临派胜出。

民主选举,选出的是人数上的少数派,一笑。

赫鲁晓夫也是这样胜出的。

再引申一下:

华国锋是毛泽东钦定的接班人,但是,如果当时的元老派和极左派势均力敌,那么,走和平选举之路,恐怕可能的结果也是华国锋胜出。

希特勒选在政治上非常弱势的邓尼茨做接班人,是不是也这个意思?

附历史背景资料:

如前文所说,清崇德八年(1643年)八月初九日夜亥刻,皇太极带着“储嗣未定”的遗憾猝死。皇太极在白天还处理政务,夜里就离开人世。他死之前,没有留下任何遗言,也没有交代由谁继位。由于事出突然,诸王贝勒也没有一点准备。经过一段时间的忙乱和哀悼,一场激烈的皇位争夺战在皇宫崇政殿打响。那一天是八月十四日,也就是皇太极死后的第六天。
努尔哈赤有遗诏,规定皇位的继承要满洲贵族来讨论。当时主要有七个人的意见举足轻重:四个亲王,就是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肃亲王豪格;还有三位郡王,就是英郡王阿济格,豫郡王多铎和颖郡王阿达礼。当时,最有希望夺得大位的是肃亲王豪格和睿亲王多尔衮。
豪格(1609~1648年)的有利条件主要是:第一,为皇太极长子,35岁(比多尔衮年长3岁),正值壮年;第二,人才出众,史称他“容貌不凡,有弓马才”,“英毅,多智略”;第三,久经战阵,屡获军功;第四,皇太极生前亲掌的正黄、镶黄和正蓝三旗大臣拥护豪格继位,尤其是两黄旗贝勒大臣更是誓死效忠。
多尔衮(1612~1650年)的有利条件主要是:第一,是努尔哈赤第十四子,皇太极之弟,时年32岁;第二,受到父亲的钟爱。史载,努尔哈赤曾留下遗言:九王子(多尔衮)当立而年幼,由代善摄位。而代善鉴于当时情势,转而拥立皇太极;第三,多尔衮兄弟为正白旗和镶白旗的旗主贝勒,这两个旗支持多尔衮;第四,有二位胞兄弟阿济格和多铎的支持,在上述七王中,多尔衮兄弟占了三个席位;第五,多尔衮多次统军出征,“倡谋出奇,攻城必克,野战必胜”,屡立大功。

八旗甲胄从实力对比看,豪格有正黄、镶黄和正蓝三旗的支持,多尔衮有正白、镶白两旗的支持。那么,其余三旗——代善父子掌管的正红和镶红两旗、济尔哈朗掌管的镶蓝旗——的意见就至关重要。
十四日黎明,两黄旗大臣在大清门盟誓,拥护豪格继承皇位,并部署两黄旗巴牙喇(即护军营,为禁军中护卫皇帝的部队)张弓挟矢,环卫崇政殿。图尔格、遏必隆又传令其牛录下的护军,备好甲胄弓矢,护卫大清门。议商皇位继承人的贵族会议在崇政殿的东庑殿举行,由年纪最长(61岁)、地位最高的礼亲王代善主持。黄旗索尼和鄂拜首先倡言“立皇子”,多尔衮以其资历不够,令他们退下。索尼和鄂拜虽然退出,但两黄旗巴牙喇包围了宫殿。两黄旗暂时占了上风。但两白旗并不示弱,豫郡王多铎、英郡王阿济格弟兄发言,力劝多尔衮即帝位。多尔衮见形势紧张,正在犹豫。多铎声言:“你如果不答应,应当立我。我的名字在太祖遗诏!”多尔衮不同意立多铎,说:“肃亲王(豪格)的名字也在遗诏里,不独王(多铎)也!”多铎又说:“不立我,论长当立礼亲王(代善)!”礼亲王代善表示自己老了,提出豪格为“帝之长子,当承大统”。豪格觉得有两黄、正蓝和两红旗的支持,大局可定。于是,表示谦辞,说:“福少德薄,非所堪当!”他本来是假意谦让,想让众人“坚请不已”,然后顺势登上皇帝宝座,这样不是显得既谦恭又众望所归吗?但是,两白旗并不相让。他内心愤懑,随即暂退。在争执激烈的气氛下,两黄旗大臣佩剑向前说:“我们这些人吃先帝的,穿先帝的,先帝对我们的恩情有天大。要是不立先帝的儿子,我们宁可以死追随先帝于地下!”这时,礼亲王代善见形势不对,以年老不预朝政而离席,英郡王阿济格随后以不立多尔衮而退出,豫郡王多铎沉默不发一言。这就出现“定议之策,未及归一”的僵局。
在这剑拔弩张、互不相让的紧要关头,表面憨厚而内心机敏的郑亲王济尔哈朗,提出一个折衷方案:让既是皇子、又不是豪格的福临继位。多尔衮权衡利弊:如果自己强行继位,势必引起两白旗与两黄旗的火并,其后果可能是两败俱伤;让豪格登极,自己既不甘心,还怕遭到豪格报复;而让年幼的福临继位,则可收到一石三鸟之利——打击豪格,自己摄政,避免内讧。所以,多尔衮说:“我赞成由皇子继位,皇子当中豪格提出他不继位,那就请福临继位。福临年纪小,郑亲王济尔哈朗和我辅政。”豪格也不好反对。
于是,6岁的福临意外地坐上了大清国皇帝的宝座。这有点像天助神佑,但也并非找不出事理的根据来。正如一位哲人说过的,在权力争夺的平行四边形诸力中,两条边的两个不同方向的分力,斗争的结果,既不是这条边的力,也不是那条边的力,而是对角线的力,就是两个分力所产生的一个合力。福临,幸运地成了这条权力斗争中的“对角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22 1:14:2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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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门王 发表于 2006-6-22 01:1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怎么变黑体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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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刈 发表于 2006-6-22 01:3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有意思,和历史结合的很好啊,受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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