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观点 第二十五章 垄断行为
第一级价格歧视是对竞争均衡下的每一单位的商品都征收其能获得的最高价格,此时消费者剩余为零。
第二级价格歧视又称非线性定价,不同数量的产品卖不同的价格,提供一系列数量-价格组合,让消费者自行选择。厂商为激励购买大批量或高质量产品的消费者不转去买少量的或低质量的产品以使厂商自己获取最大的消费者剩余,同时为攫取更多的消费者剩余,厂商会适当将最低限量订得低于购买需求最少的消费者的最大需求量。(其实这里我有问题:即使调整了最低限量,大批量产品的需求者无论买小量还是大量的产品,其消费者剩余是一样的,是什么激励他去买大量的产品呢?)
第三级价格歧视是对不同团体的人卖不同的价格,如学生优惠价、老年人优惠价等等。通常,价格需求弹性大的群体获得的价格低。这可以用成本加成来证。
两部收费制中,第二步收费(娱乐项目收费)等于其边际成本,以使参与整个消费的人数(入园的人数)最多,因为人们考虑消不消费时考虑的是第二步的价格。第一步收费(门票)价格等于竞争均衡下的消费者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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