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wz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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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斯及其门派著作的无用:所谓客观价值、等价交换(一)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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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zxy 发表于 2011-4-10 12:24:18
pengleigz 发表于 2011-4-10 10:14
你和pengleigz一样,纠结于“价格对偏好的反作用或决定作用”上。价格高,则偏好高;价格低,则偏好低。貌似和经验观察相一致,但这恰恰是由于“价格最终是由偏好决定”的结果,而不是相反。

价格最终由偏好决定?由谁的偏好决定?与供给完全无关?
如此看来,对你而言,仿佛我前面什么都没有说。请参看我第111楼的回复。
培根说:“只知哲学的一些皮毛的人,思想会倒向无神论。但是,深入了解哲学,会把人带回宗教。”同样,只知经济学的一些皮毛的人,会相信类似“节俭悖论”之类的谬论,深入了解经济学,则会把人重新带回到普通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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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leigz 发表于 2011-4-10 12:37:13
lwzxy 发表于 2011-4-10 12:24
pengleigz 发表于 2011-4-10 10:14
你和pengleigz一样,纠结于“价格对偏好的反作用或决定作用”上。价格高,则偏好高;价格低,则偏好低。貌似和经验观察相一致,但这恰恰是由于“价格最终是由偏好决定”的结果,而不是相反。

价格最终由偏好决定?由谁的偏好决定?与供给完全无关?
如此看来,对你而言,仿佛我前面什么都没有说。请参看我第111楼的回复。
"在解释市场价格的形成时,需要用到“供求”,但最终取决于“需求”。文章所探讨的,正是这个最初的起点。
另外,提醒一下,在物物交换时,难道供给不也是需求,而需求不也是供给吗?"

解释价格形成时,需要用到供给,不知这个供给起何作用?这个“最终取决于需求”的意思是不是供给的作用相比于需求的作用可以完全忽略不计?
依l兄的意思,似乎是即使供给起作用,那“供给”也就是“需求”。
供给起的作用是不是可以归结为需求的作用呢?倘若是,那真是前所未有的高见了。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153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4-10 12:38:35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1-4-10 11:52
1 你和p兄的前提是:“在效用最大化之后,若白送,你会偏好价格高的物品”;……并且认为“前提成立时,它是合理的结论”。
问题是:这样的前提成立么?你认为在市场环境中,有“白送”价格或效用的行为么?……如果这样的“前提”是不成立的,如何能有“合理的结论”呢?

2 你认为诗客的前提是:“固定收入下的效用最大化”;……并且认为这违背了现代《微观经济学》。
问题是:这个前提成立么?如果在市场环境中,所有的交易行为都是“确定”(固定)收入下的行为——这个前提是成立的;如何就违背了现代《微观经济学》呢?
……莫非先生的现代《微观经济学》,只承认市场环境中“白送”的行为,不承认市场环境中“确定收入”的行为么?
误会啊,误会啊,我是无辜的。

你想啊,效用最大化时:MU1/P1=MU2/P2,我用1元钱买商品1,能买多少单位?是1/P1个单位,那么它能带给我的效用增量是多少?很显然是(1/P1)*MU1,即MU1/P1,它就是我花1元钱在商品1的消费上所能得到的效用增量。那MU2/P2显然就是我花1元钱在商品2的消费上所能得到的效用增量.

从MU1/P1=MU2/P2可以看出,效用最大化时,如果是让你花钱去买,那么你购买商品1或购买商品2,每1元钱所带来的效用增量是相同的。

假设P1<P2,由于MU1/P1=MU2/P2,必有MU1<MU2,即商品1的边际效用小于商品2的边际效用。

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你在达到MU1/P1=MU2/P2的状态后,我如果白送给你1单位商品,让你在商品1与2中选,那么,你若选1(不用付钱),你得到的效用增量是MU1,你若选2(不用付钱),你得到的效用增量是MU2,由于MU1<MU2,所以你必然会偏好第2种商品。

于是,我们得出结论:

你若达到了效用的最大化,那么,在白送的状况下,你必然会偏好价格最高的那个商品。

该结论所依附的前提在上一个帖中有,这可是《西经》教材里的啊,我可没说违背《西经》啊!我认为我西经学得还是说得过去的。

154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4-10 13:25:20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1-4-10 11:39
你认为我之前有必要去明确反对那个条件吗?我在较早的前面的一段话"我们不能替消费者作这个决定,而只能说,消费者认为哪个效用高,消费者才会选择哪个.而不能说,哪个价格高,消费者选择哪个,因为价格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就已经表明了我的观点.更不要说,强单调性只能以好与相对不好来说明,而不能以价格高低来说明.如果你要用价格来说明,必须加一个条件,那就是,在这里价格与效用是等价的并对所有人适用.
我对你们的反驳,与固定收入最大化并不矛盾.
我在59楼说的前提假设并不完全,在149楼有更正。

149楼的前提假设应该没有问题了,比较完整。

在这些假设均成立的前提下,消费者效用最大化时,必有:MU1/P1=MU2/P2=......=MUn/Pn 成立。

这个逻辑是没有丝毫问题的。

如果你认为:在这些前提成立时,我们无法证明效用最大化时有MU1/P1=MU2/P2=......=MUn/Pn 成立

那么,我劝你放心,这是不可能的。

155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1-4-10 13:28:36
153# meishanjia1900
就是说你在达到MU1/P1=MU2/P2的状态后,我如果白送给你1单位商品,让你在商品1与2中选,那么,你若选1(不用付钱),你得到的效用增量是MU1,你若选2(不用付钱),你得到的效用增量是MU2,由于MU1<MU2,所以你必然会偏好第2种商品。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071425&page=16&from^^uid=1123236

先生的西经学识令人望尘莫及!
问题是市场环境中,不存在“白送”的交易行为,只存在“确定收入”的交易行为;
……所以,为什么要以非客观存在的行为为前提,而不以客观存在的行为为前提呢?

156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4-10 13:38:41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1-4-10 13:28
153# meishanjia1900
就是说你在达到MU1/P1=MU2/P2的状态后,我如果白送给你1单位商品,让你在商品1与2中选,那么,你若选1(不用付钱),你得到的效用增量是MU1,你若选2(不用付钱),你得到的效用增量是MU2,由于MU1<MU2,所以你必然会偏好第2种商品。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071425&page=16&from^^uid=1123236

先生的西经学识令人望尘莫及!
问题是市场环境中,不存在“白送”的交易行为,只存在“确定收入”的交易行为;
……所以,为什么要以非客观存在的行为为前提,而不以客观存在的行为为前提呢?
对,你说的很好,不存在白送,但我只不过是在解释pengleigz的“价格高效用高”的观点罢了。

很多人不理解他的意思,而我只是详细解释了他究竟想表达些什么内容而已。

如果你无法容忍白送的说法,那么换一种说法也可以:在我达到效用最大化之后,我花钱各买了1单位商品1与商品2,如果我们不考虑付钱时对我产生的负效用,而只是关注我接受商品时的愉悦感,那么,接受商品2时所产生的效用绝对要大于接受商品1时所产生的效用。

因为我们假设P1<P2嘛,物有所值。

还有,你叫我“先生”我感觉不自在,我年龄小,你叫我小mei吧。

157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1-4-10 13:47:11
pengleigz 发表于 2011-4-10 11:49
这里既没有否定交换,也没有否定消费。在消费和交换并存的情况下,人们还是会选择价格较大者,因为价格较大者可以换回较多的价格较低者。
在这里,说取a舍b,就隐含了ab对等交换的条件,较喜欢a,可以用来解释取a舍b,当然更加可以用来解释取2a舍b,取a舍b不能用来解释ab的交换比例。也就是说,交换比例不是效用能够决定的。
关于这一点,楼主似乎是同意的,他也认为,在两个人交换的情况下,偏好只能确定交换比例的范围。但是楼主否认价值的可测量性,这是我所反对的。因为不管ab的交换比例是多少(不妨设为x:y),那么,交换的结果必然是x个a的价值和y个b的价值相等。也就是说,ab的价值可由观察交换比例测量出来。
如果无限制地扩展条件,那么前面的讨论毫无意义.因为这与问人们是要一百元货币和十元货币没有区别.
关于楼主的问题,我看是你误解了楼主.楼主是在反对那种价值先于主观评价而客观存在的观点,而不是反对主观判断.他所支持的恰恰是后者.我想你应当区分开那种客观价值论与主观价值论.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158
pengleigz 发表于 2011-4-10 14:10:21
我反对的并不是楼主的主观价值论,我反对的是他的价值不可衡量论。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159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1-4-10 14:37:29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4-10 11:54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4-8 14:38
我想说,他说的也有道理。

你们注意,在我的论述中用到了“MRS12=MU1/MU2=P1/P2=35/15 " 这个公式。

这个公式是有适用条件的:

(1)每个人的效用函数均存在

(2)商品无限可分

(3)强单调性成立,即每种商品对消费者都是好的,如果其价格为0,消费者都会无限配置该商品。

(4)效用函数可微

(5)......

其实第2点与第3点就保证了每一位消费者都会配置破书与咖啡这两种商品。

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行为必将使MRS12=MU1/MU2=P1/P2=35/15 成立。

只要该式成立,那么在当前消费配置组合下,增加1单位破书确实要比增加1单位咖啡更受消费者欢迎。

但上式的成立是有苛刻条件的,一旦上述条件不能满足,那么这个结论就不成立。

如果将天涯诗客回复中“市场价,并不是所有消费者都能接受的”这句话看作是对条件2与条件3的质疑,那么他不赞同pengleigz与我的结论也是可以理解的。
以上的前提条件有些问题,接下来要给出更正,所依据的教材是Varian的《微观经济学高级教程》,消费者的偏好满足:

(1)完备性(自己查书,不解释,在原书第99页)

(2)自反性(自己查书,不解释,在原书第99页)

(3)传递性(自己查书,不解释,在原书第99页)

(4)连续性(自己查书,不解释,在原书第100页)

(5)强单调性(若白送,任何东西对消费者而言都是多比少好,是严格的好)

(6)局部非饱和性(自己查书,不解释,在原书第101页)

(7)严格凸性(非常重要的假设,自己查书,不解释,在原书第101页)

另外,我们假设:

(8)商品无限可分

前5个假设可以保证存在连续的效用函数来概括消费者的偏好,我们可以进一步假设:

(9)效用函数可微

凭借第5点、第7点与第8点,消费者会对任何商品都进行配置。

再加上第9点,则消费者实现固定收入的效用最大化之后,必有:

MU1/P1=MU2/P2=......=MUn/Pn
问题不在于理论本身,而在于对它的理解和运用.
还是关于强单调性的问题,我们注意范在谈到这个问题量时的最后一句话"这个假设其实仅是说明物品是有益的,且多多益善."
那么在前面涉及的问题中,当我不认为这本书对于我来说是有益的,情况会如何呢?我们不要忘记,那几条假设是效用函数存在的条件.我指出的问题恰恰是针对P的任何人如何如何以及倒因为果.
再一点.关于那个公式.它必须是针特定的适用对象.从而对于某一消费者而言,价格与商品每一单位变化的边际效用是确定的,消费者惟一要作的,就是选择增加哪一种商品消费而达到均衡的问题.而P兄却在说:"一个简单的例子,两件物品,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都会偏好于价格较高的物品。价格,是人们衡量偏好的客观标准。"他首先无条件扩展了适用对象,其次,楼主是在说价值的大小实是根据个人喜好.在这里喜好或者说效用是前提,然后才能谈得上价值或者说价格问题,于是便成了,价格高而偏好而不是因为偏好而价格高.而我随后的根据就是在指出这一点.基于楼主要讨论的问题,是不能把价格高是因为偏好当成不言自明的的.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160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1-4-10 14:44:49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4-10 13:25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1-4-10 11:39
你认为我之前有必要去明确反对那个条件吗?我在较早的前面的一段话"我们不能替消费者作这个决定,而只能说,消费者认为哪个效用高,消费者才会选择哪个.而不能说,哪个价格高,消费者选择哪个,因为价格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就已经表明了我的观点.更不要说,强单调性只能以好与相对不好来说明,而不能以价格高低来说明.如果你要用价格来说明,必须加一个条件,那就是,在这里价格与效用是等价的并对所有人适用.
我对你们的反驳,与固定收入最大化并不矛盾.
我在59楼说的前提假设并不完全,在149楼有更正。

149楼的前提假设应该没有问题了,比较完整。

在这些假设均成立的前提下,消费者效用最大化时,必有:MU1/P1=MU2/P2=......=MUn/Pn 成立。

这个逻辑是没有丝毫问题的。

如果你认为:在这些前提成立时,我们无法证明效用最大化时有MU1/P1=MU2/P2=......=MUn/Pn 成立

那么,我劝你放心,这是不可能的。
你认为我是在反对这个理论本身么?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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