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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_法律专业论文

发布时间:2015-07-21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析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_法律专业论文

析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内容提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革,婚姻家庭也在悄然地发生变化,婚姻关系的存续与消失的争议焦点都会是家庭经济和财产的归属问题,如果此问题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就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一系列最好的方法就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就“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与大家进行探讨。
关键词:婚前财产公证 办理 利弊 操作 必要性 可行性 《婚姻法》
首先从法律层面上有资料记载:我国早在1980年《婚姻法》中就有婚前财产分立的规定,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是我国法律的里程碑之一,表明法律开始从传统的“一刀切”,转向承认事实的多样性,保护人们的多种自主选择。这是很大的的进步,是很有必要进行推广的。
再次,婚前财产分立,毫无疑问是为了将来可能的离婚做准备,不仅是为了减少离婚时可能发生的悲剧。更重要的是,婚前财产分立,可以鼓励夫妻之间的个人独立性和自主性;鼓励夫妻在单纯的情感维系之外,也增加一些契约的约定;鼓励人们在相爱的同时,也应该按照公平交换的原则来处理双方的关系。
过去,我们许多人信奉“婚姻至上,个体无权”,造成“和和美美地压抑个人”与“不分青红皂白地维系”的局面。现在,它正在被极大地、飞速地改变着。这是我国婚姻的巨大历史进步。
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分立也有利于我们积极改造整个国民性。如果在结婚这样敏感的领域中,个体的权利、利益和意愿,都能够得到承认、伸张与保护,那么过去那种“只有社会,没有个人”与“以群体压个体”的局面,是维持不了多久了。
我希望,人人都能认识到婚前财产公证的重要性,为了公平公正的处理好自己和爱人之间财产问题,认真做好这一婚前必修课。
诚然,任何事物它都是有利有弊的,婚前财产公证也不例外。
有利因素: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它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在法律上,对于日趋上升的离婚现象他是一个理智的做法,有助于家庭的稳定,社会的发展。未来的选择 今天的趋势将如何显示婚前财产公证在未来社会中的状况?让我们在看看发展的前景随着社会在发展,在以后婚姻自由的国度以及人们思想的开放,以及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会不断提高,自己的个人财产也将会增多,像一些高档之类的财产,如汽车,房子,证券等将会增多,这就涉及到财产的归属问题,尤其在结婚以后,由于长期生活,消费等,将原本清晰的财产归属搞的模糊起来,一旦遇到离婚这个问题将是不可避免的会出现, 因为法律规定离婚经济补偿应以“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为前提。不利因素:婚前财产公证与爱情撞击 婚姻是基于双方在相爱,信任,之后产生一种亲情,而结婚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对两个关系的一个界定,没有实质含义。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显得有点多余了。因此就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了,如果两个人一直保持着恋爱关系,感情也一直很稳定,一起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变迁,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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