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3-1-24 16:41
1、家庭的存在并不会导致每个家庭与外界没有联系的单独生活,相反,会紧密的连接在一起形成部落、城镇等生 ...
1、家庭的存在并不会导致每个家庭与外界没有联系的单独生活,相反,会紧密的连接在一起形成部落、城镇等生活。
回复:家庭的存在只能形成今天的私有社会,而不会出现共同生活的共有社会。家庭与家庭之间永远是私有社会,而不会是共有社会。
2、在网上能够查到的几篇报道出来的亚马逊部落显现出了家庭的存在,至于沙漠某个深处这样的说法你认为可以算作举例?
至于山顶洞人、元谋人的化石可以反映出群体生活的情况,但是无法否认小家庭的存在,就如现在的工厂中在食堂聚餐的情况无法否定小家庭的存在一样!————这个,不是你所说的排除小家庭存在的共同生活!
山顶洞人和元谋人的化石无法推定出群婚制度的存在——如果能够推断,就没有现在的争议了!
回复:“今天的食堂聚餐”明显不是共有社会
3、至于你说的兄弟共有妻子的情况,确实存在,这样也确实是家庭式的共有的情况,但是:
我们更需要看到的是,这样的“共有”是不是符合人们的需要?
回复:不符合今天的性爱道德。而共有社会宣扬的就是“性爱对象共有 不允许私有”。
兄弟共有两个妻子或三个妻子,同样不会分家。
氏族人们共同生活就是由于性爱对象共有的原因。
对于兄弟之间,分家后,相互之间就是私有关系了——我们需要看到,他们是希望维护共有关系呢,还是希望形成相互的私有关系呢?很显然,分家的行为显示了人们的需求方向。
回复:他们分家后就是相互私有的关系,没有分家就是共有的关系。
分家不是人们的需求方向,而是这样的性爱方式决定他们必须分家,否则会吵架
而对于共有妻子的男子们来说,他们是希望几个人共有一个妻子呢,还是单独拥有一位妻子呢?
回复:无论几个男人或几个女人,只要没有被私有——就是共有
也可以是10个男人共有20个女人。比个例子:假如你生活在这个社会,这30个人的社会就是你的性爱范围,在其范围内,只要两厢情愿,就能性爱。这里不存在你是谁的丈夫,或谁是你的妻子。如果出现这样的性爱范围,这个性爱范围就是一个大家庭,就是共有社会。
因此说,家庭范围的大小,是由性爱范围决定。今天,咱们的性爱范围仅仅是夫妻之间,出现的必然是婚姻家庭。如果性爱范围限制在一个自然村,那么这个自然村就是一个大家庭。(这个范围是允许性爱的范围,而不是实际性爱范围。如果你没有性爱能力,即使没有与任何人发生性爱关系,你仍然是共有的性爱对象,这仍然是你的家)
为了满足马氏的荒谬理想,非要以压抑人性需求为代价来满足条件去达成目标?
回复:共有社会是人类曾经生活过的社会,不是马克思想象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