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生产率提高后其商品的价格要降低,但是与此同时,社会中其它所有商品的价格要因此而上涨,且上涨总量等降低总量。工资因此而上涨。
这便是价格互动规律,亦称价格第一规律,它表明价格成本不能相互催动,或者说是工资催动成本,且催动的动力是经济总量的增加。这个规律决定四种价格现象:
(1) 凡长期发展较慢的部门(以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为主体的文化知识的更新速度为依据),其商品的价格不断上涨。比如农业、手工业、印刷业、输电业。
(2) 在生产方式相同的前提下,经济落后群体(地区和国家)生产的商品其价格低,经济发达的群体生产的商品其价格高。比如搬运、教书、飞机、卫星。
(3) 同样的劳务支出所挣的工资,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国家高,在经济落后地区和国家低。比如美国与中国的差别,北京与武汉的差别。
(4) 随群体平均生产率不断提高工资水平不断上涨(——即工资与人均GDP成正比),且物价水平不变。
由于此时的工资提高是以人均商品量的增加为前提,所以此时尽管工资水平提高了,但是物价水平不变。也就是说在价格第一规律下不会有“工资价格相互催动”这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