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当然是等价交换,“等价”是指商品的社会平均价值。
而交易发生,是因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个别生产率不同,导致的个别价值不同。
斯密说,人们更倾向于买商品而不是亲自造商品,主要是消费者的自身生产率低于平均生产率。
比如,卖家(专业生产者)生产商品的耗时是1小时,社会平均劳动耗时是2小时,而消费者若生产同样的商品耗时可能是5小时。假设每小时劳动耗时价值10元。 也就是说,在卖家看来,这件商品价值10元(这就是我们说的成本价),而实际售价是20元(这就是社会平均价值);在消费者看来,这商品价值50元(非专业的个别价值)。
我们说的等价交换,是指这件商品的社会价值是20元,是市场的平均价值,不以单个具体的卖家和卖家的意志为转移。
而你所说的“不等价交换”是指,卖家的个别价值10元,买家的个别价值是50元,这两个不相等。
当然,实际成交价格是可以介于10与50之间,未必非得是20元,这就是人们看到的讨价还价。
但无论具体事例的成交价格是13元也好,还是38元等等也罢,这都不影响商品的社会平均价值是20元的客观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