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中间投入(intermediate inputs)(也称中间产品或中间消耗):是一定时期内所有常驻单位在生产或提供货物与服务活动过程中,消耗和转换的所有非固定资产的货物和服务的价值。中间投入一般按购买者价格计算。
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固定资产被视为最终产品,中间投入是中间产品。
国民经济核算中有一个众所周知的GDP概念。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以上GDP概念摘自统计局网站指标解释。
从GDP概念可知,从收入形态看,GDP是创造并分配的收入之和。
我们给出GDP的收入法计算公式:
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固定资产折旧
其中劳动者报酬对应劳动者收入,生产税净额对应ZF收入,营业盈余和固定资产折旧对应企业收入,这是初次收入。
GDP是新创造的新增加的收入或价值。GDP也可以称为新增收入、新增价值或新创价值。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说固定资产与中间投入。
显然,固定资产是价值相对较高使用寿命相对较长的产品,中间投入是价值相对较低使用寿命相对较短的产品。
为什么增加值计算只扣除中间投入而不扣除固定资产呢?
固定资产有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情况,对于计算增加值而言,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而建设或购置的。也就是说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价值很高。统计局的固定资产投资只统计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一般在1年以上,像厂房等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更是几十年。
我们知道,核算一般是每月核算一次,这在会计原则上为及时性原则。核算不及时,1年以上核算一次失去了核算的意义。
大部分中间投入在一个月内已经消耗掉了,很少一部分中间投入在一年内没有消耗掉。中间投入的价值也相对较低。一般而言,相对于中间投入新产品会有增值。但如果新产品相对于中间投入与固定资产投入之和则不会有增值。据此,人们在计算增加值时仅仅扣除中间投入而不扣除固定资产。
中间投入的价值在当月的生产中一般就得到了补偿,而固定资产的价值不知需要多少年才能得到补偿——甚至无法补偿。在理论上新产品总价值如果不能补偿中间投入(即新产品价值低于中间投入),企业应该停产。也就是说可以正常生产的企业都会有相对于中间投入的新增价值的创造。
固定资产毕竟也是企业为生产而投资建设的,而且也会损耗,也应该计入产品成本,否则产品利润过高,增加企业所得税开支。有人发明了固定资产折旧,将价值很高的固定资产分期分批进入产品成本。这样产品利润会减少。但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在核算期并不是真正需要花钱外购的成本——只是虚拟的成本,在一定条件下(收付全部实现等)固定资产折旧就显现为企业的净现金流量的一部分(另一部分为净利润)。
净现金流量是计算企业投资回收期的一个关键指标。在一定条件下,投资本金收回就是靠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因为增加值核算区分了固定资产和中间投入。有些人很纠结,为什么某种物要被计入固定资产,为什么不计入中间投入?为什么某种物要被计入中间投入而不计入固定资产?根据会计的谨慎性原则,能够计入中间投入的尽量计入中间投入不计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和中间投入,一对让人有些迷糊的概念,不知笔者分析之后,有些人能否清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