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18-6-29 11:29
我的逻辑难道是你可以乱编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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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说,你要在馒头和劳动力上使用不同的逻辑了?
那就是说,你要在馒头和劳动力上使用不同的逻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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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的逻辑只有一个:A换B,则A值B。
你不是连劳动力这个词都反对使用吗?怎么还会承认“劳动力值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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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对是因为“劳动力”这个词纯属劳动的马甲,是多余的,是扰乱视听的。
但劳动既然值100,劳动力这个马甲当然也值100呀,没有错啊。
货币100元,作为交换手段,换得的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当然可以劳动12小时,就像1元换得的馒头的使用价值可以充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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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馒头值一元;充饥功能值1元;12小时劳动值100元;维持12小时劳动的劳动力值100元。
都对,但是意义有重复。
但是作为价值的货币表现,100元表现的却是劳动力本身的价值,是耗费在劳动力中的6小时劳动量,
而不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劳动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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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说100元表现的是劳动力本身的价值,我也可以说表现的是劳动本身的价值啊,对马甲都适用的话,怎么对正主就不适用了呢?
至于表现的“是耗费在劳动力中的6小时劳动量”,那是你的臆想而已。
就像买馒头的1元只是馒头价值的货币表现,而不是馒头使用价值——充饥功能的货币表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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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是馒头价值的货币表现,也是充饥功能的价值的货币表现。
因此,“12小时劳动值100元”这个表达在学术上是很不严密的,没有严格区分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与价值,容易引起歧义,我当然要用严密的方式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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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12小时劳动仅仅理解为使用价值,那是你自己的问题。
劳动是一个商品,它有自己的价值。
歧义是你们自己造成的,马克思枉顾事实不承认劳动是商品,不承认劳动可以买卖,是造成歧义的根本原因。
再说,商品的价值,也可以说成是使用价值的价值啊,马克思自己就是那么说的。
倒是你,极力反对我用严密的方式来表达,却要故意使用这种容易引起歧义的不严密表达,你害怕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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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严密个屁呀,工资买卖作为商品的劳动,才是最贴切的说法!也正因如此,经济学从来都是这么说的。
只有马克思心术不正,弄了个马甲混淆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