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u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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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讨论与批判:关于我对经济学家的评价与思考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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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对经济学家的评价与思考

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达到0.47、这种分化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甚至有可能升至0.6的可能。中国也存在有一个特困群体,国企改革走了很多很长的一段弯路,(从开始“承包制”的十多年)在国企改制的过程中也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其它方面的改革如:住房改革、医疗改革、教育改革中的问题也很多。因此,质疑主流经济学家所提出的问题有一定的事实基础和群众基础。我以为,这是社会转型矛盾凸现期的一种突出现象。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我们还应看到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改革之初的1978年,绝对贫困人数就有2.5亿,占当时中国人口的14。现在3000万绝对贫困人数仅占总人口的140。改革20多年来,一边是人口年均增长,二是绝对贫困人数年均下降。消除贫困方面成效显著,另外,改革使绝大多数人获益这一点也必须承认。基本上实现了帕累托累进。国际经济界对中国的经济发展也进行了充分地肯定。

我感到疑惑的是,社会对此有所不了解,对经济学家恶骂是可以理解的。但作为人大经济论坛的会员大多是学经济的,有的还是有相当深专业功底人,难道就不知道这一点吗?如果也是运用的骂的武器,这就让人有点匪夷所思了。对改革中的问题要有历史观,就是要总体权衡。两利之比取其大,两害之比取其轻。改革不可能没有成本。只要收益大于成本,改革就是成功的。应该说,中国的经济学者们作用于中国经济转型期的改革,统称之为改革经济学家似乎更为恰当,他们非但无罪,反而有功。这一点学经济的人都应该知道。

因此我建议一:大家用社会学理论、经济学理论、博弈论解释经济学家过错、失误或成绩,整理出让这些经济学家们心服理由。

建议二:用经济学理论或博弈论解释改革路径的选择,这样让大家正确理解经济学的本质特征,用理论进行批判……

我知道,人大论坛是藏龙卧虎之地,有见地的人相当多,如果能用理论进行批判,或指出更恰当的改革路径,如果能,这于国于民都是莫大的幸事。

理性、理智、理论一些,这是我的观点。敬请网友们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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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学家 经济学 主流经济学家 人大经济论坛 国有资产流失 评价 经济学家

沙发
leabai 发表于 2006-2-11 11:0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呵呵,用单一的基尼系数指标来评价整个经济系统也未必准确,就象用单一的GDP一样。不过,近两年来,我从基层矛盾纠纷来看,经济类纠纷也不在少数。当然,对现在经济发展的全面否定也不对,就好象对过去计划经济体系的全面否定一样。另外,我个人认为,发展是矢量,是有方向性的,有正向发展、负向发展和零向发展。下面帖一篇我写作的文章,仅供大家参考。

新时期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思路探索
李志刚 姚达武

江泽民同志指出:“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人民内部矛盾会明显增多,有的还会日益突出起来,这是新时期的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正确解决的重要政治课题。” 江泽民同志的讲话精神,要求我们在做好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正确认识新时期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变化,进一步探索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新思路、新方法,统观全局,精心谋划,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随程度协调统一起来,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在改革、发展中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推动我区法制环境踏上新台阶。
一、 福田区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工作基本情况
当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司法、公安、街道、社区等各部门积极行动,加大社会综合治理力度,我区大的恶性刑事案件大幅下降,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然而,基层各类群体性矛盾时有发生,涉及社区群众日常工作及生活的方方面面,给社区稳定和发展带来了诸多隐患。为及时化解矛盾,将各种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我局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各辖区司法所、调委会、广大调解员,开展了大范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了“抓早、抓小、抓苗头”,有力地维护了我区的社会稳定。
今年第一季度,我区司法局在各街道司法所、调委会和广大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耐心细致的调查了解,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32宗,成功调处104宗,调解成功率达到78.8%。其中,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纠纷37宗,邻里纠纷36宗,赡养抚养纠纷1宗,继承纠纷2宗,房屋宅基地纠纷4宗,劳务劳资纠纷5宗,物业管理纠纷8宗,房屋租赁纠纷4宗,业主委员会选举纠纷4宗,市政建设引发的纠纷2宗,其它纠纷29宗。其中群体性纠纷13宗。对一些重大的纠纷隐患,各基层调委会人员做了及时调处和汇报,司法局领导经常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参与调解,有效防止了纠纷的激化。
在排查调处期间,我局还开展了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挂案督办,效果非常明显,其中处理了香梅北片区居民因不满市国土局修建立交桥而多次上访示威的案件,福田街道天泽花园、黄洲、皇城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的纠纷,新大好、大百汇商场、华强北创景名店坊等商业城的租赁合同纠纷,福民新村、下梅林股份公司业主(股民)与管理处(股份公司)之间的纠纷等多宗矛盾纠纷。
在基层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有些矛盾纠纷已经成功化解,如新大好、大百汇商场的租赁纠纷已基本解决,其它纠纷也在进一步的跟踪处理中。
二、新时期福田区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新特点
1.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新政策时考虑不全面或不完善,对相对人利益造成一定冲击,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
随着社会各项改革逐渐深入,各阶层存在利益再分配和平衡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在出台新政策和行政行为实施前应充分考虑各阶层的利益,尽最大可能照顾到各方的利益,尤其是涉及到群众的利益,该补偿的要补偿,有的事情一时办不到要及时解释清楚,以免产生不利影响,及时安抚群众稳定民心。因此,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措施,在实施这些政策和方案时,对相关人的利益造成冲击是难免的。如香梅北片区居民反对修建香梅立交桥事件警示政府的行政行为应更加缜密。
2.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城市建设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改造带来了大批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给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如噪音扰民等,从而在居民和建筑单位之间造成了不少纠纷。因房屋拆迁安置带来的纠纷、居民因购买商品房发生的纠纷、居民与物业管理部门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比较典型的是天泽花园业主委员会选举纠纷、下梅林股份公司股民与股份公司因管理和分红问题而引发的纠纷、香梅北片区业主反对修桥事件,这些事件中涉及到诸多利益纠纷问题,解决起来有很大的难度。
3.城市居民收入两级分化,造成特困低保人员上访情况严重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政策不完善,一些特困低保人员上省进京上访情况比较严重。市三建公司职工王治平、陈芳红夫妇在全国“两会”期间,偷偷跑到北京上访,后被劝回的事件,反映出一些困难群体,当其利益受到侵害时,往往在信上不信下、信大不信小、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息,闹大事态,甚至专门挑选“两会”和其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进行,故意制造不良政治影响,以期得到上级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和解决。据调查,我区目前有特困户、低保户328户,户数比往年有所增加,因此需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帮扶,实施关爱工程,司法部门要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让法律的阳光覆盖到弱势群体。
4.矛盾纠纷程度增强、性质加剧
随着人民群众矛盾纠纷从隐蔽到显露,矛盾纠纷程度增强已成为当前群众矛盾纠纷的一大突出特点。从信访情况看,过去上访的群众大多情绪比较温和,多数只在本企业、本系统、本社区反映情况或静坐等,现在则多是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不少人认为“找企业不如找政府,找政府不如堵公路”,“小化大”,动辄封桥堵路,冲击党政机关,要挟党委和政府,甚至出现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意在把矛盾推向社会,扩大事态,以引起上层关注,其性质在逐渐加剧。
5.经济性矛盾纠纷日益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在资源分配、市场占有、土地合作经营、生产经营、劳务关系分配收入等方面的经济矛盾纠纷逐步显现出来。由于旧的计划经济体制被打破,而新的市场经营体制还不成熟,法制不健全,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管理方式落后、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等原因,致使矛盾纠纷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到深层的经济利益关系上来。
6.人民群众矛盾纠纷主体的外延进一步扩大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在政治领域,思想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一些实发性矛盾纠纷事件的参加主体由改建旧城把农民转为城市居民、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逐步扩大到在职职工,个体业主、退伍军人,甚至还有干部、教师、学生等;相近的血缘和地缘,共同的利益和情感往往将相关群体聚集起来;现代化的通讯联络手段容易将不同地域的人联系起来。如近来,团体聚集上访,家族势力死灰复燃,甚至开始插手和干预基层组织的政务活动。种种迹象表明,人民群众矛盾纠纷主体的外延在扩大。
7.人民群众矛盾纠纷与其它矛盾纠纷进一步交织
近年来一些具有“帮派”特点的社会势力与政府中某些掌权人物勾结起来,形成一种对社会的控制力量——社会恶势力。他们为非作歹,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使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这方面的案例在新闻媒体上已经屡见不鲜。另一个突出表现是一些勾结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如民族宗教问题,人权问题等等,煽风点火,造谣中伤,混淆是非,甚至台前幕后策划,意在造成社会动乱,从中渔利。
8.待业、下岗职工引发的纠纷和外来务工人员与雇主的纠纷日益增多
随着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的增加,很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很不好,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乃至破产;还有很多企业为了片面增强竞争力,纷纷改制、减员增效。因此,下岗职工日益增多,再就业的难度也很大。同时,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也不完善,不少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有些在岗职工也因为拖欠工资导致生活水平的下降。从而,职工与企业的纠纷,下岗职工的婚姻家庭纠纷都大量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农村来深务工人员的增多,务工人员与雇主之间的经济纠纷也愈来愈多,如工资纠纷、工伤纠纷等。
(二)原因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社会转变型加快,社会经济结构的不稳定性导致矛盾纠纷发展的趋势更加复杂多变。各种群众性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往往既有历史原因、政策原因、经济利益原因,也有处理方法不当的原因;既有群众要求合理的一面,也有群众对党和国家政策不了解,不理解的一面;既有基层干部素质较差、管理方式落后、处理问题简单粗暴的一面,也有群众要求过高、不顾大局的一面;既有传统法制积淀与现代法制意识冲突的面,也有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思维定势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建设不适应的一面。各种矛盾纠纷成因交织在一起,加重了当前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复杂性。我们认为,总的来看,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区居民法制意识淡薄
目前,从福田区的主要居住人群来看,一部分是当地的农民和渔民,一部分是外地迁移来的农村人口,一部分是原工程兵及其家属,还有一部分是外来的务工人员,这些务工人员也大部分是外地农民,因而社区居民法制意识比较淡薄,比较容易形成群体性事件和对抗性矛盾。
2.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在资源分配、市场占有、生产经营、劳务关系、收入分配等方面的矛盾纠纷逐步凸现。旧的计划经济体制被打破,新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法制不健全,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使各种矛盾纠纷都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到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层次原因上来。
3.收入分配不公,造成居民收入两极分化
分配不公是当前我区经济领域人民群众矛盾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人民群众内部的物质利益矛盾纠纷突出地体现为“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为主要特征的社会分配不公。在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和“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下,出现了一些新的不公平和矛盾纠纷,高低收入人群差距悬殊。
4.干群关系的影响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某些干部的素质较低、思想工作乏力、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不高等,党群之间、干群之间的鱼水关系、血肉关系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甚至有关系紧张、矛盾增多的趋向,突发性事件屡屡发生。有些干群纠纷完全是因为一些干部以权谋私,办事不公,缺乏民主作风,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甚至滥用职权、以权代法造成的。
5.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居民收入两极分化,特别是当地农民和渔民转为城市居民后,一些居民由于房屋拆迁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还有一些公司,如原建设兵团职工的子弟在中学毕业后,由于文化素质上的原因,一时找不到工作,整天就在社会上东游西荡,容易误入歧途,据调查,象这样的情况,在香蜜湖街道就达120多人。目前,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对这些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不够。
6.司法信息工作不畅通
目前,我区司法局的信息工作启动的时间不长,司法信息员的队伍还在建设之中,也只仅落实到街道司法所这一级,还没有拓展到各个社区之中去,信息网络体系还很不健全,社区的群体性事件难以得到及时的反映,影响了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及时、迅速解决。
三、新时期正确处理福田区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思路
新时期的人民群众矛盾纠纷调处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因而,正确处理这些矛盾纠纷要综合考虑,标本兼治;既要坚持原则,也要具体问题做具体分析,针对不用矛盾纠纷寻求不同的解决方法。
(一)处理原则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关系的调整,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种矛盾,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变化。这些新情况和新变化体现居民间纠纷上,就表现为纠纷类型的复杂化、纠纷主体的多元化等。若不能正确、及时地化解和处理,势必会激化社会矛盾,造成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增多以及民转刑案件的增加,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和深圳经济的发展。
首先,我区应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的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努力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创新,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发展,扩大调解工作领域,完善调解组织网络,树立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的调解工作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司法系统的工作水平。
其次,在基层街道党工委和司法所的指导下,各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每个人民调解员要深访调查,了解分析新时期人民群众纠纷的新特点及产生原因,区别不同情况,寻求解决纠纷的有效办法,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妥善地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群众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再次,在排查工作中要突出重点,注重对社会上一些深层次的较复杂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特别是要做到“两个加强”(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排查,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排查)、“四个防止”(防止自杀事件,防止刑事案件,防止群众械斗,防止群体性上访)。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毛泽东同志在创立人民内部矛盾学说时,将解决人民内部的思想是非争论问题所采用的方法,归纳为一个公式,即“团结——批评——团结”。在新形势下,在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的“三讲”教育,取得了很好的经验。我们要善于把这些成功经验运用到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去,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特别是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法。
(三)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关键在于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事实充分证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如果干部素质不高,不仅不能有效地化解群众之间矛盾,而且自身也会成为矛盾产生的根源。只有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提高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才能有根本保证。这是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根本条件。
(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大特点,就是提倡民主法治,实行依法治国。一个国际化城市,必然也是一个文明法治的城市。深圳只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才能建立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按照国际标准打造城市新形象,提升城市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建立文明的法治城市,要求我们城市的每一位市民人人知法,人人自觉守法。社区是现代城市的细胞,只有抓好法律进社区工作,才能更有效地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营造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社会。
我们认为,我区一方面应以法律进社区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认真做好各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思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法律知识宣传进户,法律服务进家庭,法律咨询进社区成员单位,在理念上、机制上、重点对象上、依法治理上、法律服务上和文化上有所突破,在全区欣起一个爱法、学法、守法的新高潮,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依法治社工作;另一方面,应以营建公共服务型政府为契机,增进基层法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节的作用,切实解决辖区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升级和激化,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依法维护企业和居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才是新时期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治本之策。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工作
依法治区要从基层做起,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只有化解在基层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并要求我们在依法治区过程中大力推广成熟的经验,从而使人民调解工作由传统调解向制度的法制化,规范化转变。这是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基本方略。
(六)进行体制创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充分保障社会主义人权
20多年的改革实践为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创造了良好的基础,现在要求我们必须拿出一往无前的勇气,大胆探索,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在法制体制改革上和创新上下功夫。我们要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自已的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创造人民自己的幸福生活。针对我区的生产生活的实际,作为基层组织,我们要让广大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分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这是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
(七)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府的立法协调工作,进一步改进区政府各部门的政策制定工作
我区司法局要在解决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具体实践工作中,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将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工作经验整理成具体的立法建议,提供给市人大、市政府、市司法局作为制定新的地方法规和完善现有法规的实践性依据。同时,要加强与区政府各部门的有机联系,从法律角度积极指导各部门的政策制订和修订工作以及行政行为执法工作,促进政策和行政行为充分考虑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减少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发生和事态的扩大,从而大大减少政府工作上的纰漏和失误。
(八)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城市改革的深化,街道社区党的建设越来越重要。原来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承担的许多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功能,逐渐转到社区上来。各种社会组织在社区落户,离退休人员、待业人员、外地务工人员大理涌入社区。因此,完善社区组织制度就成了解决处理群众内部矛盾的首要问题,这要靠大力提高社区居民的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进行,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这是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重要保证。
(九)妥善协调人民群众经济利益方面的关系
要解决这一问题应从以下两个角度做起:
1.调整产业结构,增加社会就业,缩小贫富差距
实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两个根本性转变,保持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努力迎接WTO的挑战,增进国际竞争力,不但是我们在新世纪之初经济发展的大思路,也是我们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坚实的经济基础。我们认为,我区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形成自己的特色产业、优势产业、规模产业,提高经济效益。具体做法是,一是发展新的高科技产业,为社会提供新的就业机会;二是发展带有高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大规模增加社会就业能力,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广大弱势群体的经济利益和生活困难,实现经济自救;三是加强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以便他们能够尽快转移到新的行业、新的工种之中去,适应新的工作,开拓新的工作机会。
2.促进进一步完善我市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安全的“稳定器”、经济正常运行的“喊震器”和现实社会公平的“调节器”,是社区稳定、人民生活安居乐业的根本大计。我局一方面要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协助市司法局,积极与市民政部门和社保、劳动等部门沟通,将我区人民群众社会保障需求及时如实上报,推进我市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政策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我区各街道的社会保障所的服务窗口的建设,完善社区保障服务窗口程序,实施“费随事转”的有效办法,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将社区服务窗口电脑与街道、区司法局联网,接受企业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的档案,促使员工尽快由“企事人”向“社会人”转变,缩小社会保障服务的时间差,实现离退休人员、下岗人员的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也为社区内的其他参保职工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便利服务,进一步完善基层社区的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性保障服务体系。
(十)建立和完善司法信息工作体系、突发性事件处理机制
司法信息工作体系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是使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得以及时、有效解决的可靠保证。我局应建立区司法信息中心,健全司法信息网络体系,加强司法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区司法局、街道、社区三级司法信息体系,要将司法信息员落实到全区每个社区,强化信息的搜集和研究工作,建立灵敏高效的预警机制。我们应建立覆盖社会面的情报信息网络,广泛收集影响社会稳定的社情动态,及时发现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和苗头,切实提高综合分析、查证、甄别和利用情报信息的能力,对群体性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同时,我局还应建立突发性事件处理机制,健全信息反馈网络、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是预防和处理突发性事件的有力保证。我局应考虑设立突发性事件应急小分队,与各街道司法所、各社区形成联动机制,一旦接到纠纷消息,要排除一切不利因素和干扰,不顾疲劳和恶劣天气条件,立即行动,尽快赶到纠纷现场,面对险情,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当事人情绪;当场处理完纠纷,仍要做好回访工作,防止纠纷出现反复。
今年是我区进入“三大”落实各项工作的实干年、关键年。我们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泽民同志讲话精神为指导,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牢把握大局,与时俱进,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坚持“两个务必”和“五个力戒”,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创新思路、推动工作、提高水平,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保障社会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




李志刚的联络方式:
电话:0755-81045860
电子邮箱:leaba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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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tzx2000 发表于 2006-2-11 16:4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楼主发言有道理.支持.我认为经济学界应当是百花齐放的领域,在学术上应当提倡争议,不主张漫骂.至于对经济学家的评价标准,应当在楼主所说中,加上一条学术道德和社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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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quanzhou 发表于 2006-2-11 18:2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大家要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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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laudon 发表于 2006-2-11 20:5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经济增量的部分,我以为是正是经济改革的成果;老百姓真正不满意仍是“存量的部分”带来的问题,(将专题分析)而这是政治改革没有及时补充到位所造成的。(正如社会学研究的结论:社会进入转型期有四个显著特点:1、人们格外关注经济利益;2、社会骚动不安;3、犯罪显著上升;4、官员腐败严重。——这同时也印证了2楼版主调研分析结果)现实政治配套改革可归纳为二个问题,一是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问题,二是政府应及时运用经改增量部分加大对公共品的提供,而这些问题并不是那些致力于改革的经济学家们力所能及的。我想借用原广东省委书记任仲夷在接受记者时的三段话(原载《南风窗》)

对政、经配套改革问题;他说:我看政治改革还是要像经济改革那样,学习借鉴人类一切先进的东西。用十六大的提法就是“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来社会稳定,经济发达,生活富裕,这说明他们管理国家积累了丰富的、成熟的经验。这是人类的文明,肯定有好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对权力制约监督问题;他说:现在腐败得不到有效的遏制,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立法、行政、司法这三种权力,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社会主义国家也存在,“三权分立”指的是这三种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平衡,它的本质就是制约权力的滥用。西方国家几百年的实践已证明,“三权分立”对制约权力遏制腐败非常有效。就像市场经济能有效配置资源一样,这是人类创造的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有效工具,是人类创造的政治文明,不应是资本主义的专利。

对政治改革滞后的原因;他说:政治改革之所以滞后,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怕乱,其实政治改革不会大乱的。因为,中国绝大多数人都不想乱,老百姓都希望生活安定,都痛恨腐败,人心思变。这也是中国的国情。有了这个基础就好办,当初拨乱反正政策几乎来个180度转向,但社会仍然安定。只要政策、步骤、方法对头,今天政治改革一样乱不了。因为这是顺民意得民心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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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nie 发表于 2006-2-12 09:0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加为精华,欢迎继续讨论。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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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don 发表于 2006-2-12 21:0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上帖并非要将要经济改革中的问题归咎到政治改革方面来,——我只是认为改革必须是配套的改革。当前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一个矛盾,是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供应严重不足的矛盾,另一个矛盾是公众要求公平与公正诉求,与提供公共服务政府少作为与低效率引发的矛盾。具体一点说,行政权力参与市场化分配产生的不公平,政府公共服务效能低下。而经济改革的目的是“富民与强国”,当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不匹配时,矛头的指向自然转移到承担为“富民强国”出谋划策的经济学家身上来。这是遭骂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是,有些经济学家道德的缺失(3楼网友的意见对),为一己之利,或帮企业集团代言,或就为出高额“出场费”产业鼓噪,在运用话语权时的“身份不明”。电影艺术明星们做广告,从广告中就可以知道明星们为谁说话,商家与民众信息相对来说是对等的。但经济学家的“身份不明”本身就是一种误导,不知是“广告”还是政府政策走向或其它,这种误导“消费者”危害甚大,老百姓受损了他们能不骂么?

我以为,这样的经济学家并只是其中的少数。现有将经济学家划为“主流”“非主流”、“左派”“右派”并无充足的根据,除极个别外,经济学家对改革的取向是一致地,都有一个共识,即经济要继续改革,改革才有出路。但在学术观点上、在改革路径的选择上,有不同的见解。这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们如同85年一样,我们又走到了一个关键口上,需要集众家之长,这也正说明了经济学术界的“百花齐放”,这对下阶段改革是件好事,在争议中求得共解。再来一次“巴山轮会议” ,这将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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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崖吹风 发表于 2006-2-12 21:2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其实,从我国历史上看,每一个新建立的王朝,只要懂与民休息,其国民经济都会在开国后短期内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这一点连不懂经济学原理的李世民都做得很好,消除贫困方面成效也是非常显著,也使绝大多数人获益,也基本上实现了帕累托累进。

中国的御用经济学者有功劳吗,有。功劳在于劝政府把束缚国民的手放开。有罪过吗,也有。罪过在于劝政府把公有物化为少数人私有,让多数人替少数人打工,还美其名曰“层层渗透”。当然了,如果把政治精英看成国家主人,那么这些御用经济学者绝对是有功无过的。

只有管理不善的政府,没有胡作非为的国民。 国家资产的全民所有原则; 国家财政的全民分红原则; 国家领袖的纠错竞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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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el6988 发表于 2006-2-13 09:1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laudon在2006-2-11 10:19:00的发言:

关于我对经济学家的评价与思考

应该说,中国的经济学者们作用于中国经济转型期的改革,统称之为改革经济学家似乎更为恰当,他们非但无罪,反而有功。这一点学经济的人都应该知道。

几点疑问:

1. 楼主断定改革经济学家非但无罪,反而有功。请问,何为功?何为罪?如何从历史的角度评判中国改革经济学家的功过?

2. 请问经济学家“话语权”的行使有没衡量的标准?是不是茶余饭后随便在某个报刊媒体说两句话就叫行使“话语权”了?

3. 改革虽使大多数人受益,却也使部分人绝对受损,这能叫满足帕累托改进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13 9:39:24编辑过]

[I]In a time where the sun descends alone I ran a long long way from home to find a heart that\'s made of stone I will try I just need a little time to get your face right out of my mind to see the world through different eyes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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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jjio 发表于 2006-2-13 11:2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新左派和极端的自由主义者对于经济的改革的观点是截然相反的。新左派主张对经济实行民主,对私人产品实行公共选择。这对于极端的自由主义者而言,是不可能接受的,但是在转轨时期,实行经济民主是必要的,需要对公共事务进行公共选择,但是对于私人产品实行公共选择就不合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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