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浦东上班,总是找个犄角旮旯违章停车,虽然多次被罚,依然如故。问其为何,朋友给我算了本帐:
他所在的写字楼车位月租是1500,折算成每天大约为70块。违章停车被抓一次是200块,就算平均每三次违停被抓一次,还能省10块。实践检验下来,大约一个多星期被贴1次条,算1个月4次好了,也不过是800块。
难怪马克思说: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世间一切法律。瞧瞧,就为了节省每月区区700块,我朋友居然就大胆违章停车,造成他人行车不便。
趋利避害,这不仅是资本的本性,更是人的本性。消灭资本家很容易,灭绝人性恐怕难上加难。
经济学的一个著名假设前提,就是经济活动中的每一个人都是自私自利的理性人。脱离了这个前提,就不是经济学了,而应该叫做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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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吧,他自己的例子就先不说了。
“ 难怪马克思说: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世间一切法律。”
这句话可不是马克思说的,而是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引用的别人的话,并且是放在第一卷829页小注里的,原文是《评论家季刊》上的:“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托.约.登宁《工联和罢工》1860年伦敦版第35、36页)”
“趋利避害,这不仅是资本的本性,更是人的本性。消灭资本家很容易,灭绝人性恐怕难上加难。”
“经济学的一个著名假设前提,就是经济活动中的每一个人都是自私自利的理性人。脱离了这个前提,就不是经济学了,而应该叫做乌托邦。”
我想作者是并不了解什么“人的本性”,因为他连“人”究竟为何物都不晓得。
政治经济学的鼻祖了,亚当.斯密就写了一本《道德情操论》,对于人来说,没有无道德的存在物。人,本质上,是道德的存在物,而不是法律的存在物。
没有道德的市场只会泛滥三聚氰胺、瘦肉精、塑化剂,没有道德的市场,只会成为一个非人性的市场。如果说,个人的活动是为了自己的存在,那么在社会中,他在为自己存在的时候也必须为社会存在,他必须首先是一个社会的存在物,然后才是个人的存在物,他首先必须为了社会存在,才能为了个人存在。
可以有保护“贩卖奴隶”的法律,也可以有保护“卖淫”的法律,可以有保护独裁的法律,也可以有滥杀无辜的法律,但是所有这些反道德的,反社会的,因而反人性的,最终导致的结果都是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是最不“经济”的。
“与其试图用道德教化去改变人性,还不如多在法律制度上想些办法。”
这一句话已经被他所引用的例子推翻了,"法律是可以被践踏的"。
“在经济学家眼里,所有东西都可以定价,当然也包括法律”。
不知道作者是想让法律改变人性,还是让经济学家改变人性,但一个眼里“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定价”的经济学家,唯独没有看见他的人性。
“我朝砸烂了一个旧世界,却试图建立一个用道德教化提高人们自我修养的新世界。”
作者甚至没有明白,没有一个世界不是建立在“道德教化”上面的,但每一个民族和国家都只能走适合自己“道德教化”的路。
“让人看到一些希望的是,正统的经济学终于又回归到大学课本中来了”。
事实上,没有一个经济学家能拯救一个世界或国家,世界和国家也从来不把经济学家看做自己的救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