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在流通中会在不同的主体那里沉淀下来,为不同的主体所持有。比如,我们可以像人口普查那样搞一个“货币普查”:2011年1月1日0时,商业银行持有货币多少,央行持有货币多少,其他市场主体持有货币多少,以了解货币在不同主体间的分配状态,这就是货币结构。这种调查虽然在实际上不可能进行(因为涉及到隐私),但这种状态是客观存在的。
在上一节中我们提到过,货币结构要涉及到两类货币、三类主体、两个循环。下面分别来谈。
1、两类货币。货币分为基础货币和派生货币(本帖中就是指银行信用)。基础货币是强制流通的,在体系内和体系外具有同样的效力。当基础货币在“央行-商行”这个体系内循环流动时,我们称之为准备金,当基础货币在“商行-其他市场主体”这个体系循环流动时,就是现金。其中准备金中的超额准备金随时都可以兑换为现金,准备金中的法定准备金则是处于静止状态的、不能流动的货币。银行信用只能在“商行-其他市场主体”这个体系外循环中存在。如果央行持有商行信用,实际上相当于央行增发基础货币的行为,而不是商行的信用在“央行-商行”体系中流通。
2、三类主体。货币主体是一个金字塔结构。就一个国家来说,央行只有一家,位于这个金字塔的顶层,商行若干家位于中间层,而其他市场主体无数,位于底层。其中上层主体的信用(其所发行的货币)下层主体必须无条件接收,而下层主体的信用对于上层主体无法定效力。比如,居民要存款就得拿现金,不能写个白纸条存入银行。整个经济系统中,货币量的增加,总是货币由上层主体流向下层主体的过程;相反,货币量的减少,总是货币由下层主体流向上层主体的过程。
3、两个循环。货币在“央行-商行”体系中流通,表现为基础货币的增减,或者准备金中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比例的变化。货币在这个体系中流动的作用只是用基础货币的供给调节派生货币(商业信用)的供给,而不是媒介商品交易。货币在“商行-其他市场主体”体系中流动,表现为商业信用的增减,或者现金和商业信用的流通。其主要功能是派生货币的发行和媒介商品交易。媒介商品交易,发挥货币交换中介的功能,是这个系统中货币流通的目的。派生货币的发行,按照西经的说法,也是为了这个目的服务的。
因此,各个主体和系统都有自身的货币结构(注意:外币、各种证券等准货币资产这里不予讨论,因而无需记入),比如:
a、央行的货币结构:法定准备金总量+超额准备金总量
b、商行的货币结构:超额准备金(存于央行账户)+居民和单位存款+库存现金
c、个人(或单位)持有的货币结构:银行存款(存于商行账户)+持有现金
d、“央行-商行”体系的货币结构(与央行的结构相同):法定准备金总量+超额准备金总量
e、“商行-其他市场主体”体系的货币结构:存款总额+流通中的现金总量(含银行库存现金)
个别商行、单位和个人的货币持有结构不属于本帖的讨论范围,又因为央行的货币结构实际上就是“央行-商行”体系的货币结构,所以,我们重点讨论上述的d、e两种货币结构,及其二者之间的关系。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