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货币乘数与货币发行——揭开货币创造的神秘面纱(三)
在以前的讨论中,我们假定只存在央行和一家商行,本帖增加商行的数量和其他市场主体,探讨货币结构和流动机制。
从货币流通的角度,不考虑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货币流通涉及到三类主体、两个循环:中央银行 ← → 商业银行 ← → 其他市场主体。
其中,央行和商行组成一个货币循环体系,一般称之为银行体系。货币在这个体系内流通,我称之为(银行)体系内循环;商行和其他市场主体之间形成的货币循环体系,我称之为货币的(银行)体系外循环,或者称之为货币的市场流通。通常我们所说的货币流通大多是指后者(目前的货币银行学并没有在理论上对这两种货币循环作出明确区分)。中央银行作为唯一的政策性银行,非经法律许可,不得与其他市场主体发生货币流通关系。商业银行既参与前一个循环又参与后一个循环,从而把货币的这两个流通体系有机的链接起来。
从此前的讨论中我们知道:货币分为基础货币和准货币,基础货币分为准备金和现金,准备金分为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基础货币中,准备金只能在银行体系内流通,现金既可以在体系内也可以在体系外流通;法定准备金正常情况下不允许商行提取,超额准备金则可以随时变现。准货币则只能在体系外流通。
上述各种货币的存在状态和相互关系我称之为货币结构。这样,两类货币、三类主体、两个循环就构成了货币流通的复杂体系和结构。下面我们首先以例子来简要说明货币流动机理,了解一下这个体系结构的运作方式。
当丙银行将10亿元存入央行准备金账户时,货币(此处是基础货币)由商业银行流入中央银行。此种货币流动一方面是货币体系内的流动,另一方面,也意味着货币退出外部循环进入内部循环(因为央行不参与体系外循环,货币流入央行等同于退出流通)。
当A企业从丙银行贷出50亿元,货币(此处为派生货币)由商业银行流入体系外市场,到达A企业手中。此货币流动属于体系外流通,即通常所说的市场流通。此处,货币的体系外流通虽没有引起货币的体系内流通,但却引起了央行货币结构的变化。由于A企业从丙银行贷出50亿元,并当即转化为A企业在丙银行的存款。根据准备金制度,丙银行必须在央行存入5亿元的法定准备金。因此,此前丙银行在央行的10亿元存款,其中的5亿元转换为法定准备金,余下的5亿元仍然作为超额准备金而存在。即丙银行在央行的存款结构发生变化。也就是说,由于准货币在体系外的商行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流动,造成了体系内货币结构的变化,部分货币的存在状态发生变化。
A企业与B企业发生商品交易,A企业要支付B企业的货款1亿元,而B企业要将得到的1亿元存入丁银行。为了搞清楚问题,我们分两种情况来谈。
一、A企业用现金支付。丙银行在不动用库存现金的情况下,必须从央行取回1亿元现金支付给A企业,A企业支付给B企业,B企业得到现金,存入丁银行。丁银行由于库存现金充足,它会把1亿元现金存入央行。此时1亿元现金货币的流通情况为:央行→丙银行→A企业→B企业→丁银行→央行,完成一次循环。这种情况下,货币在体系内和体系外都发生了流动,且此处的流动是基础货币,没有准货币发生流动。此时,体系内的货币状态也发生变化,丙银行在央行的准备金减少1亿元。同时由于A企业提现,丙银行的存款减少1亿元,所以其法定准备金会减少了0.1亿元。所以,其在央行的9亿元准备金中,4.9亿元为法定准备金,4.1亿元为超额准备金。丁银行存款增加1亿元(现金),这1亿元现金存入央行以后,其中的0.1亿元为法定准备金,0.9亿元为超额准备金。我们可以看出,央行的存款准备金总量并没有改变,仍然是10亿元(丙银行9亿,丁银行1亿),结构也没有变化,法定准备金5亿元(丙银行4.9亿,丁银行0.1亿),超额准备金5亿元(丙银行4.1亿元,丁银行0.9亿元)。而体系外的准货币总量也没有发生变化,丙银行贷款减少为49亿,丁银行存款增加1亿,总量还是50亿元。
二、A企业用丙银行的支票支付。丙银行开出1亿元支票交给A企业,A企业支付给B企业,B企业将支票存入丁银行。此时1亿元货币(支票,准货币)的流通情况为:丙银行→A企业→B企业→丁银行,完成一次循环。在这种情况下,体系外流动的是准货币,丙银行存款减少1亿,丁银行存款增加1亿,未发生现金流动。现在来看一看体系内货币流动状况。丙银行存款减少1亿元,所以其法定准备金减少0.1亿元;丁银行存款增加1亿元,所以其必须上交0.1亿元的准备金。但是,丁银行接收的是丙银行的支票,不是基础货币,所以无法从中拿出0.1亿元的准备金。由于支票是丙银行开出(相当于丙银行的债务),所以丁银行要求丙银行提供0.1亿元的准备金,作为丁银行接收丙银行支票的条件。因此,丙银行须从央行准备金账户提取0.1亿元转入丁银行在央行的准备金账户。也就是说,体系内发生了0.1亿元准备金的流动:丙银行准备金→丁银行准备金。此时,体系内的货币状态也发生变化。丙银行在央行的准备金减少0.1亿元,变为9.9亿元。其中,4.9亿元为法定准备金,5亿元为超额准备金。丁银行在央行的法定准备金增加0.1亿元。同样,央行的存款准备金总量并没有改变,仍然是10亿元(丙银行9.9亿,丁银行0.1亿),结构也没有变化,法定准备金5亿元(丙银行4.9亿,丁银行0.1亿),超额准备金5亿元(丙银行5亿元)。而体系外的准货币总量也没有发生变化,丙银行贷款减少为49亿,丁银行存款增加1亿,总量还是50亿元。此时,丁银行持有丙银行的1亿元支票,相当于拥有丙银行1亿元的债权。
比较上述两种情况,它们所起到的媒介交换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完成A企业和B企业的同一笔商品交易,而且都可以达到这种效果。第一种情况下,货币流动链条为一条,贯穿体系内和体系外,且都是现金的流动;第二种情况下,货币流动链条为两条,体系内和体系外各有一条,而且都不涉及现金流动。第一种情况下,丙银行和丁银行没有发生直接关系;第二种情况下,丁银行接收了丙银行的的支票,发生了信用联系。
实际上,第一种情况在实际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因为法律禁止大额交易采取现金形式(大额货币采取这种流通形式既不现实也不经济),实际存在的只能是第二种情况。
由上述的例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货币的两个循环体系之间是相互影响的,货币媒介商品交易的作用是在体系外循环中发挥出来的,货币体系内循环虽不承担媒介商品交易的的作用,但它通过商业银行这个中介反映货币体系外循环的状况。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基础货币在两个循环体系之间的流动,利用体系内的货币循环调节体系外的货币循环。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