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劳动的等效计量
于德浩
2016.4.24
马克思定义,商品的价值是其所耗费的抽象劳动。人们应该这样去正确理解,抽象劳动是对不同形式的具体劳动的一种等效计量比较。
比如,一件商品A的价值是10元;两件商品A的价值就是20元。这种具体劳动相同的抽象劳动是可直接算术累加的。而对于不同形式的具体劳动,比如商品B就得进行折算比较,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劳动复杂度。 如果我们认定劳动复杂度相同,即使具体劳动耗时相同,但必定抽象劳动的等效耗时不一样。 比如,门卫1小时工资是20元, 而讲师1小时工资是100元。我们可以认为,讲师的劳动复杂度是门卫的5倍;或者也可以认为,两者复杂度相同,但讲师的抽象劳动时间是等效5小时,而不是具体的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