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价格会偏离价值,那么资本家出售商品时,就可以在价格高于价值时多卖,价格低于价值时少卖。那么价格偏离价值产生的利润是不是剥削所得呢?
如果是,为什么?如果不是,那么剩余价值理论(资本利润只能来自剥削)就不能成立,“消灭私有制”的思想就失去了理论基础。
另一方面,既然斯密想当然不能成立,足以说明仅仅劳动时间、劳动量、甚至生产成本一个因素,不可能决定商品交换比例。那么,即使商品的价格存在一个波动中心(价值),它也不可能是生产成本等生产者单方面的投入所能决定的。
楼主: hj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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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画的图,更清楚地看出斯密想当然的荒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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