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是否可以当价值尺度的问题,我认为是可以的。
首先,电力的分配与资本分配高度类似,是种哪里需要哪里去的可流动的社会资源。另外,电力与劳动也高度相关,一度电里含有多少劳动是可以计算的。这样仅仅一个电力维度,就可以把资本和劳动的特点全部弥合起来。
而且更重要的是,人们对电力的所有,不代表是对整个工业系统的所有。电力可以为私,但整个工业系统可以为公。这就成了私有与公有的“纠缠态”。这种公私所有的结合才真正是水乳交融。避免了非公即私的公私对立。
有人问电力如何储存?电力是无需储存的。只要配给一定额度就可以了。你多需就多用,少需就少用。说你领有多少电力,不必你非得储存这些电力,这不过是个会计问题。
以后可以这样设想——生活与生产完全统一了。所有人共享整个工业系统,而所有人同样可以自由联合——无需资本进行自由联合,只需各自配给的电力就可以实现联合。比如说乔布斯创立互联网企业,他不需要找投资,而只需要筹集电,在工业共享系统里建立自己的空间,无需资本参与,即可实现互联网公司运作。这样在生产上就实现了按需分配。说白了,这就是公有给票,提供使用权。
而在生活消费方面,同样可以发行电票,明码规定具体生活用品耗费了多少能源单位。这样产品本身价格就极为稳定,不再会有通缩或者通胀。这就是该产品的自然价格而已。
这些都是可以自洽的,这里就没有资本的积累。而生活消费乃至生产都是社会化的。人们无需储蓄,也无需投资。这不是商品经济,而是产品经济,共享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