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只是在寻找资料中偶然发现的本论坛,却被充斥其间的谬论弄得心烦意燥,忍不住注册了一个账号前来发表一下个人观点。
马克思经济理论中关于剩余价值的部分或有些许瑕疵,但并非完全没有理解透彻的人就可以妄加评论的。
剩余价值理论,实际上说的是分配的问题。由于理论性的东西实在难以简单表述清楚,为了能更直观简洁地说明问题关键,马克思便采用了一个假设。这只是一个概念而已,却有人针对这个表述钻牛角尖,并据此来驳斥该理论的正确性,实在可笑之极。
生产资料通过劳动产生产品,产品经过一系列的过程之后以一定的价格售出,这就是生产的全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除了生产资料的本身价值外,一切价值都需要通过最后一个环节,产品的售出来实现其价值,而价值与价格本身又是不对等的,这就造成了界定的困难。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固执地认为劳动本身是有价值的,比如有个人在地上挖了个坑,他做了劳动,产生什么价值了吗?就是因为劳动的价值是通过劳动的受体而体现出来的,因此才如此不好界定。
而产品价格又是一个会随时浮动的指标,因此而产生的利润自然也是一个区间的大概数值。(这里的利润指的是毛利扣除生产资料之后的那部分,而不是剩余价值。)
另外,由于产品生产出来之后的储存运输销售没有产生价值,但又是实现产品价值不可或缺的部分,自然要参与到分配当中来。
在综合了上述几个部分之后,由于各部分的职能不同,产生的作用又因为难以衡量而变得模糊不清,如何分配利润就成了一个难题。
因此,分配就只能在秉承相对公平的条件下进行。
而由于资本主义是生产资料私有制,拥有生产资料的一方绝不可能在掌握绝对有利条件的情况下跟无产阶级公平分配。于是,分配就必然倾向于资产阶级一方有利的方向发展。少劳多得是绝对的。这多得的部分就是剩余价值。是从无产阶级的劳动中攫取的。
只有当生产资料变成了公有制,才能遏制这种情况的发生。
好比员工只有拿着工资干活的份,股东才有资格坐在圆桌上和经营者谈分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