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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适用)

金陵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适用)

  金陵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江苏省外适用)

  ◆院校名称:金陵科技学院

  ◆院校代码:11048(国标)

  ◆院校性质: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

  ◆校  址:江宁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211169)

   幕府校区:江苏省南京市和燕路行知园(210038)

  一、录取规则

  (一)、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等三个专业只招收英语科目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110分(满分150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二)、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清”的方式录取,即在投档考生中专业一志愿不满时,可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安徽、江西两省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单考且专业成绩合格,按总分(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则按文化成绩加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规定外,对相关专业提出以下补充要求。

  1、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者不宜就读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

  2、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不宜就读旅游管理、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等专业。

  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网上远程录取,并经省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网站及时向考生公布。

  二、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代办费用。我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一)、学费:艺术类本科专业6800元/生·年

  普通类本科专业4600元/生·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6440元/生·年

  (二)、住宿费:800-1500元/生·年(视学生所在校区并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住宿条件确定)

  三、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毕业文凭

  (一)、学校地址: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

      幕府校区:南京市和燕路行知园

  (二)、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三)、学制:本科:四年、五年(建筑学专业)。

  (四)、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并经电子注册的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四、监督

  (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相关网站或有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二)、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整个招生工作,并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其他

  (一)、金陵科技学院国家招生代码:11048

  (二)、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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