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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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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会计工作离不开法律)[摘要]会计法律制度是调解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国家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为了保证会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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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 (会计工作离不开法律)
[摘 要]会计法律制度是调解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国家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会计法律制度调整和规范各种会计关系。
[关键词]会计关系 会计法律责任 会计责任的承担 会计处罚原则
前言
会计与社会生产的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会计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人们对生产活动进行管理的客观需要。会计是一项综合性的经济管理工作,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任务的全面完成,会计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会计本质
会计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管理活动,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会计与社会的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会计的产生于发展离不开人们对生产活动进行管理的客观需要。
1、会计关系的本质
会计的本质是符合限定条件的一种经济管理(会计实践)和相应的知识体系(会计理论)。
会计的本质职能是指会计作为经济管理工作具有的功能或能够发挥的作用应当概括为两个:核算与监督。只有在经济业务活动进行正确核算的基础上,才可以提供可靠地资料作为监督的依据;同时,也只有搞好会计监督,才保障经济业务安规定的要求进行,并且达到预期的目的。
2、会计法律的性质
《会计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为了加强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会计工作在维护国家财政和财务制度、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而制定,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制定其他一切会计法规、制度、办法、手续、程序等的法律依据。
3、会计结构的特性
会计结构特性以目标为向导而形成为一套相关联、协调的理论。它是会计实务工作者确定、计量、记录和报告企业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依据,也是会计准则者选定会计和报告方法的基础。会计监督结构可以有一种对外开放,对内协调,不断进化的会计模式,既有压力,同时有动力的前提下来提高它的灵活结构。
二、会计体系监督的问题
1、内部监督机制问题
会计监督要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包括事后监督、事中监督以以及事前监督。会计的事后监督是对已经发生的经验活动以及相应的核算资料进行审核、分析;事中监督是对正在发生的经济活动以及取得的核算资料进行审查,并以此纠正经济活动进程中的偏差及失误,促使有关部门合理组织经济活动,使其按照预定的目的及规定的要求进行,发挥控制经济活动进程的作用;事前监督是在经济活动开始前进行的监督,即审查未来的经济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令、政策的规定,是否符合商品经济规律的要求,在经济是否可行。
2、国家监督、社会监督问题
会计监督的依据有合法性及合理性两种:合法性依据是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合理性依据是客观经济规律及经营管理方面的要求。会计监督的目的就是保证企业会计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会计工作环境问题
1、国家法律的逐步确立与现实环境的差距
各单位必须接受审计机关、政治机关和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2、公司企业单位负责人员只对单位重大决策负责
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就是有许多单位把风险推给下级,级别不明确,所有的好都是个人的,所有的错都是别人的错。分工明确化更好的合理管有效的控制内部,约束会计行为。
3、会计人员只对其会计核算负责
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能,也就是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在现实环境中几乎都认知到了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因此,将大部分的时间都投入到核算业务中,而忽视了单位内部监督,再者,由于会计人员在各单位上级的管理下,对工作评价、报酬、关系受到决策者的重大影响,要使其依法行使难度很大。 4、对虚假会计信息存在的误区
会计中追究会计法律责任时,关键的一步就是要确认会计信息是否属虚假。会计依据合法性及合理性:合法性依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合理性依照是客观经济规律及经营管理方面的要求。所在的角度不同,看到的结果就了然不一样。
四、会计法律责任
1、假账的预防
预防总是胜于救济。内部控制按照国家以及公司、企业依据制定的法律程序进行执行,权限正确行使岗位控制职能,如果内部会计不能合理正确的履行自己的职能而超越岗位职能,滥用职权,蓄意营私作弊,即使是在完善的内部控制也不会合理发挥它的作用。
2、假账的治理
会计中的假账已成为在现实中造成重大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危害。我国会计假账治理混乱并成为社会公害的源头,在于没有一个真正合理有序的会计假账的法律责任,过多的注重行政法律责任。认为必须健全以假账的民事责任法律规定的主要性,以假账的刑事责任为主导,来补充假账法律责任规定体系。
3、虚假会计信息的危害
会计假账是人们最大追利本性的表现,基本由会计信息产生,没有合理的依法建立:一没真实性:二没可靠性。在法律的关系中权益部在平等,会计假账无论在任何角度上都带来极大的危害:经济危害;政治危害;社会危害(导致微观决策失误;宏观调控错误判断;市场经济不完善)
4、责任与会计法律责任的承担
会计工作的各项法规、法令、条例、规则、章程、制度等规范性文字。它以会计理论为基础,根据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将会计工作所应遵循的各项原则和方法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保证会计工作按照一定目标进行。
会计必须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法律责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是法律制裁。它是一种通过对违法行为惩罚来实施法律规则的要求。《会计法》“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两种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二,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它包括(犯罪与刑罚)。
5、民事责任的分担
虚假的会计账务中,绝大多数情况有多位单位负责人以及单位主体领导干部:法人单位、单位主管、以及中介机构均负有责任,也存在着如何将法律法规责任在责任人中分担。从法律的惩罚角度中来看,各责任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惩戒是不能相互替代(如:共同造假,过多过度咋骗行为)。
6、会计法律责任的承担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责任分别:1、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其认为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3、关于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行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4、关于刑罚。根据我国《刑法》一些规定,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有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决定。
三、结论
会计人员是在会计法律法规的指导和约束下从事会计工作的,他们从事会计工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运用会计法律政策法规处理会计事务。
会计在市场经济现代化社会环境中,会计信息规范复杂化,必然就会体现出利益、权益方面的冲突,从而运用法律手段的强制性来规范会计行为,时期、现状的不断变化,因此。会计目标的分明必然会产生相应的会计法律漏洞问题。
参考文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徐洁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0年
2、《初级会计学》 朱小平 徐泓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四版
3、《对公司财务管理的思考》 王韦晶 2008
4、《关于公司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 欧鹏 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
5、《财务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2004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于1999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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