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站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分享大学、考研、论文、会计、留学、数据、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统计学、博弈论、统计年鉴、行业分析包括等相关资源。
经管之家是国内活跃的在线教育咨询平台!
获取电子版《CDA一级教材》
完整电子版已上线CDA网校,累计已有10万+在读~ 教材严格按考试大纲编写,适合CDA考生备考,也适合业务及数据分析岗位的从业者提升自我。
留学
- 日本留学 | 在日本留学心得
- 日本留学 | 日本留学生活必需 ...
- 日本留学 | 【留学日本】2015 ...
- 日本留学 | 日本海外留学8年来 ...
- 日本留学 | 日本留学费用_日本 ...
- 日本留学 | 求在日本留学的师 ...
- 日本留学 | 日本留学的有没有 ...
- 日本留学 | 日本留学
TOP热门关键词
扫码加入经济学习群![]() |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广西城市职业学院,英文名称:Guangxi City College,院校代码:13920。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六条 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广西城市职业学院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和院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招生工作。招生办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普通高考招生日常事务。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院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院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八条 学院纪委直接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 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继续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学院调阅各省(区)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10%~120%的比例范围内,同时根据各省(区)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相关降分的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我院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联考(统考)成绩或艺术考生在该省其他院(系)取得的艺术专业成绩
第十五条 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及民族成份要求。
第十六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七条 录取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进度和结果将会及时公布在校园网上,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第四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九条 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费用标准:所有收费严格按照广西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每个专业的收费标准请查阅《2010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或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建有较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对经济困难学生将分别采取“奖、勤、助、贷”等各种政策和措施,以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各种政策详细信息见今年招生简章及我院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地址:广西扶绥县扶绥大道339号 邮编:532100
学院网址:http://www.gxccedu.com
电子信箱:gxcczsb@126.com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zs.gxccedu.com
联系人:廖老师、汪老师
联系电话:0771-7515016 7515003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章程、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以往条款即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免流量费下载资料----在经管之家app可以下载论坛上的所有资源,并且不额外收取下载高峰期的论坛币。
涵盖所有经管领域的优秀内容----覆盖经济、管理、金融投资、计量统计、数据分析、国贸、财会等专业的学习宝库,各类资料应有尽有。
来自五湖四海的经管达人----已经有上千万的经管人来到这里,你可以找到任何学科方向、有共同话题的朋友。
经管之家(原人大经济论坛),跨越高校的围墙,带你走进经管知识的新世界。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注册APP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本站推荐的文章
人气文章
本文标题:广西城市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本文链接网址:https://bbs.pinggu.org/jg/daxue_guangxichengshizhiyexueyuan_5723313_1.html
2.转载的文章仅代表原创作者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该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若;
3.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