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站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分享大学、考研、论文、会计、留学、数据、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统计学、博弈论、统计年鉴、行业分析包括等相关资源。
经管之家是国内活跃的在线教育咨询平台!
获取电子版《CDA一级教材》
完整电子版已上线CDA网校,累计已有10万+在读~ 教材严格按考试大纲编写,适合CDA考生备考,也适合业务及数据分析岗位的从业者提升自我。
留学
- 日本留学 | 在日本留学心得
- 日本留学 | 日本留学生活必需 ...
- 日本留学 | 【留学日本】2015 ...
- 日本留学 | 日本海外留学8年来 ...
- 日本留学 | 日本留学费用_日本 ...
- 日本留学 | 求在日本留学的师 ...
- 日本留学 | 日本留学的有没有 ...
- 日本留学 | 日本留学
TOP热门关键词
扫码加入数据分析学习群![]() |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院名称: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727)。
第四条 办学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660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第六条 学制:三年。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院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全面招生工作;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7、配合、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院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2016年招生省份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山东、河南、安徽、浙江、湖北、四川、云南、贵州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总量为3510,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2016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填报志愿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学院录取投档比例为: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2、录取时,以高考总分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3、基准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专业按数学、英语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文史类专业按语文、英语和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录取时不对男女考生比例进行限制。
5、学院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学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关于照顾分数的相关政策,但该分数只在考生进档时有效,在决定是否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在专业分配的问题上,对政策上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按原始成绩排队分配专业,不享受加分。
第十四条 除外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
第十五条 学院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
第五章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第十七条 学院奖贷学金的评定与发放,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校享有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习奖学金、社会赞助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的奖贷学金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 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九条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网址为:www.nkzy.org.cn
E-mail为:nkzyzsc@163.com
咨询电话为:0451-88127996、88127993、88127995、88127997
第二十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免流量费下载资料----在经管之家app可以下载论坛上的所有资源,并且不额外收取下载高峰期的论坛币。
涵盖所有经管领域的优秀内容----覆盖经济、管理、金融投资、计量统计、数据分析、国贸、财会等专业的学习宝库,各类资料应有尽有。
来自五湖四海的经管达人----已经有上千万的经管人来到这里,你可以找到任何学科方向、有共同话题的朋友。
经管之家(原人大经济论坛),跨越高校的围墙,带你走进经管知识的新世界。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注册APP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本站推荐的文章
人气文章
本文标题: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本文链接网址:https://bbs.pinggu.org/jg/daxue_heilongjiangnongkenzhiyexueyuan_5405586_1.html
2.转载的文章仅代表原创作者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该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若;
3.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