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经管之家官网!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 收藏本站
您当前的位置> 大学>>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发布:高考咨询 | 分类: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本站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分享大学、考研、论文、会计、留学、数据、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统计学、博弈论、统计年鉴、行业分析包括等相关资源。
经管之家是国内活跃的在线教育咨询平台!

获取电子版《CDA一级教材》

完整电子版已上线CDA网校,累计已有10万+在读~ 教材严格按考试大纲编写,适合CDA考生备考,也适合业务及数据分析岗位的从业者提升自我。

完整电子版已上线CDA网校,累计已有10万+在读~ 教材严格按考试大纲编写,适合CDA考生备考,也适合业务及数据分析岗位的从业者提升自我。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
扫码加入经济学习群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19,法人代表:廖长林。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

  第三条 学校为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对象: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湖北省技能高考的考生。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六条 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招生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北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招生联系电话:(027) 87588880,87588821,87588226,87588921传真(027)87587800。网址:http://www.hubstc.com.cn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湖北、河北、山西、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1省(市、自治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 在录取工作中,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情况适当调整各科类招生计划。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2016年普通高考(或技能高考)。同时,艺术类考生还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2016年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各科类投档比例均按当地省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对单科成绩无特殊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无分数级差,根据高考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网站或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各专业的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当年确定的标准执行并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新生。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体检等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校还设有学校奖学金及其它专项奖励。

  第二十二条 家庭经济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高校助学补助金(20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按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凡取得学籍的学生,经本人申请,院(部)推荐,用工单位考察,学工处审核后,可获得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达到毕业标准,将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经管之家」APP:经管人学习、答疑、交友,就上经管之家!
免流量费下载资料----在经管之家app可以下载论坛上的所有资源,并且不额外收取下载高峰期的论坛币。
涵盖所有经管领域的优秀内容----覆盖经济、管理、金融投资、计量统计、数据分析、国贸、财会等专业的学习宝库,各类资料应有尽有。
来自五湖四海的经管达人----已经有上千万的经管人来到这里,你可以找到任何学科方向、有共同话题的朋友。
经管之家(原人大经济论坛),跨越高校的围墙,带你走进经管知识的新世界。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注册APP
本文关键词:

本文论坛网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5767275-1-1.html

人气文章

1.凡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转载的文章,均出自其它媒体或其他官网介绍,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2.转载的文章仅代表原创作者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该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若;
3.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处理。
数据分析师 人大经济论坛 大学 专业 手机版
联系客服
值班时间:工作日(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