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经管之家官网!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 收藏本站
您当前的位置> 大学>>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高考介绍 | 分类: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本站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分享大学、考研、论文、会计、留学、数据、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统计学、博弈论、统计年鉴、行业分析包括等相关资源。
经管之家是国内活跃的在线教育咨询平台!

获取电子版《CDA一级教材》

完整电子版已上线CDA网校,累计已有10万+在读~ 教材严格按考试大纲编写,适合CDA考生备考,也适合业务及数据分析岗位的从业者提升自我。

完整电子版已上线CDA网校,累计已有10万+在读~ 教材严格按考试大纲编写,适合CDA考生备考,也适合业务及数据分析岗位的从业者提升自我。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名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059  第二条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  第三条办学地点:厦门市  第四条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 ...
扫码加入经济学习群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059

  第二条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

  第三条 办学地点:厦门市

  第四条 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普通高职学制三年。

  第七条 招生专业:2010年我校开设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图形图像制作、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应用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通信、微电子技术等11个专业。

  第八条 学校以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为宗旨,紧贴地方经济发展设置专业,具有鲜明独特的专业优势和雄厚的教学实力,培养实用型应用性的各类技术人才。

  第九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学校实行网络远程录取。

  2.学校执行各省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3.学校志愿投档执行福建省的招生录取政策,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科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

  4.对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可按福建省高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在考分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分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无专业加试要求。

  6.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市教育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1)软件技术、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通信、微电子技术等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

  (2)电子商务、应用英语专业学费7500元/学年。

  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民办学校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规定: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指缴费时学院未开学)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凡因违纪受到学院开除学籍的学生,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一律不予清退;代办费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后退还;退费计算从学生提出申请之日算起。

  第十二条 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阳光招生”,招生接受各级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 毕业文凭: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我院颁发国 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验印,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十五条 组织机构

  1.厦门软件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招生有关问题。

  2.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完成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

  3.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学校党委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全过程。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网址: www.xmstc.cn

  电子信箱:zhaos@xmstc.cn

  咨询电话:0592-5531111、5591111 申诉电话:0592-6276789

  传真:0592-6276777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 邮编:361024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经管之家」APP:经管人学习、答疑、交友,就上经管之家!
免流量费下载资料----在经管之家app可以下载论坛上的所有资源,并且不额外收取下载高峰期的论坛币。
涵盖所有经管领域的优秀内容----覆盖经济、管理、金融投资、计量统计、数据分析、国贸、财会等专业的学习宝库,各类资料应有尽有。
来自五湖四海的经管达人----已经有上千万的经管人来到这里,你可以找到任何学科方向、有共同话题的朋友。
经管之家(原人大经济论坛),跨越高校的围墙,带你走进经管知识的新世界。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注册APP
本文关键词:

本文论坛网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5755827-1-1.html

人气文章

1.凡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转载的文章,均出自其它媒体或其他官网介绍,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2.转载的文章仅代表原创作者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该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若;
3.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处理。
数据分析师 人大经济论坛 大学 专业 手机版
联系客服
值班时间:工作日(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