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经管之家官网!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 收藏本站
您当前的位置> 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

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发布:经管之家 | 分类:西华师范大学

关于本站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分享大学、考研、论文、会计、留学、数据、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统计学、博弈论、统计年鉴、行业分析包括等相关资源。
经管之家是国内活跃的在线教育咨询平台!

获取电子版《CDA一级教材》

完整电子版已上线CDA网校,累计已有10万+在读~ 教材严格按考试大纲编写,适合CDA考生备考,也适合业务及数据分析岗位的从业者提升自我。

完整电子版已上线CDA网校,累计已有10万+在读~ 教材严格按考试大纲编写,适合CDA考生备考,也适合业务及数据分析岗位的从业者提升自我。

西华师范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 ...
坛友互助群


扫码加入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


    西华师范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师范大学,属于公办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华师范大学(中文名)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
    学校国际代码:10638
    第四条 办学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牵头,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 录取要求:我校根据各省投档情况设置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单科限制分,不设置男女比例限制,除英语专业和对外汉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一条 学校的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录取数的120%。
    第十二条 学校调档后,按照高考总分、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虑,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并在普通类专业录取时设置专业级差分数(不超过5分),艺术体育类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分数。
    第十三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能否投档到我校,我校执行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五条 艺体专业录取办法:填报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控制分数线后,凡报考我校美术学、绘画、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总分(文化成绩与我校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体育教育、装饰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音乐教育、主持与播音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凡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四川省的艺术考生,我校认可四川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统考的专业成绩;对于四川省以外的艺术考生,原则上认可我校单独举行考试的专业成绩;我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的成绩。
    第十六条 西华师范大学对于运动训练单独招生事宜,依据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学校运动训练招生简章执行。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华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
    第五章 招生咨询
    第十九条 咨询电话:0817-2568373、2568301、2568273(兼传真)
     学校网址:www.cwnu.edu.cn
     招办信箱:cwnuzs2011@126.com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扫码或添加微信号:坛友素质互助


「经管之家」APP:经管人学习、答疑、交友,就上经管之家!
免流量费下载资料----在经管之家app可以下载论坛上的所有资源,并且不额外收取下载高峰期的论坛币。
涵盖所有经管领域的优秀内容----覆盖经济、管理、金融投资、计量统计、数据分析、国贸、财会等专业的学习宝库,各类资料应有尽有。
来自五湖四海的经管达人----已经有上千万的经管人来到这里,你可以找到任何学科方向、有共同话题的朋友。
经管之家(原人大经济论坛),跨越高校的围墙,带你走进经管知识的新世界。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注册APP
本文关键词:

人气文章

1.凡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转载的文章,均出自其它媒体或其他官网介绍,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2.转载的文章仅代表原创作者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该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若;
3.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处理。
数据分析师 人大经济论坛 大学 专业 手机版
联系客服
值班时间:工作日(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