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学习笔记(35)-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经管之家官网!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 收藏本站
您当前的位置> 会计>>

会计基础

>>

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学习笔记(35)-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学习

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学习笔记(35)-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学习

发布:经管之家 | 分类:会计基础

关于本站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分享大学、考研、论文、会计、留学、数据、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统计学、博弈论、统计年鉴、行业分析包括等相关资源。
经管之家是国内活跃的在线教育咨询平台!

经管之家新媒体交易平台

提供"微信号、微博、抖音、快手、头条、小红书、百家号、企鹅号、UC号、一点资讯"等虚拟账号交易,真正实现买卖双方的共赢。【请点击这里访问】

提供微信号、微博、抖音、快手、头条、小红书、百家号、企鹅号、UC号、一点资讯等虚拟账号交易,真正实现买卖双方的共赢。【请点击这里访问】

第五节 会计档案的销毁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1、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应当 ...
扫码加入财会交流群


第五节 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2、专人负责监销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监销。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例题?单选题】武汉市财政局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时,应由( )派人监销。
A、武汉市财政局会计处
B、湖北省财政厅
C、武汉市审计局
D、武汉市财政局监督处
[答案]C
3、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以及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例题?判断题】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销毁。( )
[答案]×
【例题?多选题】保管期满,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有( )。
A.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B.正在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的有关会计档案
C.超过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
D.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答案]ABC
[解析]对于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以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有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选项A、C属于这种情况。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也不得销毁。
【例题?判断题】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
[答案]√
「经管之家」APP:经管人学习、答疑、交友,就上经管之家!
免流量费下载资料----在经管之家app可以下载论坛上的所有资源,并且不额外收取下载高峰期的论坛币。
涵盖所有经管领域的优秀内容----覆盖经济、管理、金融投资、计量统计、数据分析、国贸、财会等专业的学习宝库,各类资料应有尽有。
来自五湖四海的经管达人----已经有上千万的经管人来到这里,你可以找到任何学科方向、有共同话题的朋友。
经管之家(原人大经济论坛),跨越高校的围墙,带你走进经管知识的新世界。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注册APP
本文关键词:

人气文章

1.凡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转载的文章,均出自其它媒体或其他官网介绍,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2.转载的文章仅代表原创作者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该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若;
3.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处理。
经管之家 人大经济论坛 大学 专业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