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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讲理与蛮不讲理。文明社会的理想是逻辑至上,这意味着,既不以多数(民众)为王,也不以少数(权威)为王,而是以逻辑为王,合逻辑就是合理。所以,亚里士多德说: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谁都不代表真理,老师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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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讲理与蛮不讲理。
文明社会的理想是逻辑至上,这意味着,既不以多数(民众)为王,也不以少数(权威)为王,而是以逻辑为王,合逻辑就是合理。所以,亚里士多德说: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谁都不代表真理,老师不一定有真理;真理高于一切,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逻辑去领悟真理。
蒋庆鼓吹圣人崇拜,他说,“圣人的话就是100%真理,只允许大家背诵与崇拜,绝对不允许后人来质疑与探讨。”蒋庆就是蛮不讲理。因为:真正的讲理,只有两个标准:第一他是以经验事实为证据的,第二他是按照逻辑规则来思考、讲话的。
“中国逻辑”就是不讲逻辑的诡辩,为了能赢而胡搅蛮缠,立场高于是非,站队高于真相,感情高于真理。传统文化的特色是情大于理,讲理就会伤感情。比如,你反对父母的观点时,他们不和你论理,而是直接指责你说:“爸爸妈妈都是为你好,你怎么一点都不领情?这让父母伤心(伤感情)”。华人讲情就是动之以情的感情至上。但如果情不是建立在理的基础上,往往是不公平的情。它总是一方得好处,另一方做出牺牲或受委屈。正因为不合理,所以这种情要反复讲,如同忠君主义教育很难有长效。这在逻辑上叫诉诸感情的错误。当讲亲情不能凑效的话,此时,就只能强制“韭菜”了。也就是,让实力来说话。这在逻辑上往往叫诉诸强力或诉诸恐惧。讲情、讲力这两条很有用,但其实已经超过了逻辑的范围,违反了逻辑,是逻辑的悲哀。而其他那些诉诸传统、诉诸权威、……都不是在讲理,而是强词夺理。为什么许多人爱强词夺理?因为没人教讲理得逻辑,也没人敢教逻辑。一个懂逻辑的人,是非常强大的,他可以独立思考一切问题。这意味谁也骗不了他,谁也控制不了他。哪个骗子会喜欢被骗者懂逻辑呢?
2.强盗逻辑的丛林。
逻辑是超越了具体思维内容的纯形式研究。亚里士多德的纯形式就是上帝,就是超验正义和神本正义!可见,正义是逻辑的前提!如果不以正义为前提,而是以弱肉强食为前提,以暴力万能论为前提,那就不可能走进逻辑,而会走进“强盗逻辑”的丛林。人要么服从逻辑理性达成的契约,要么象动物一样地服从暴力。辩证法是原始思维,由于不懂逻辑,所以无法达成共识形成契约。既然没有共同的契约来让大家服从与遵循,就只能服从暴力。辩证法就是暴力崇拜的思维法,最早辩证法家赫拉克利特鼓吹“战争是万物之王”。黄帝是战争的胜利者,大禹屠杀并吃了迟到者防风氏,孙武杀人立威,秦始皇杀人如麻,杀到人们服从为止,产生了崇拜帮主的帮派辩证法。辩证法之所以反对逻辑,就是要消灭达成共识的逻辑,当你失去了逻辑引导,你自然就服从帮主的暴力统治,成了“上善若水”的刍狗或螺丝钉了!
强盗逻辑鼓吹强权即真理,弱肉强食乃宇宙真理。严复在引进逻辑前就引进了进化论,他把逻辑仅仅看成富强的工具而不是正义的工具,说明他一开始就偏离了正道。严复在阐述新国民精神时,用了“力、智、德”三个字。“力”是第一位的,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力”都是进化的动因,这个力就是“弱肉强食”之“推动力”;“智”就是科学及其逻辑;“德”就是道德。梁启超认为:既然宇宙秩序决定社会秩序,那么,宇宙真理的弱肉强食就决定了道德。吴思把“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包装成为“暴力元规则”和“血酬”,鼓吹“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就是奥尔森称所说的强盗逻辑!“强盗逻辑”是以蛮不讲理的方式作出的强词夺理的推断。强盗逻辑实质上是反逻辑,因此就通过暴力、权势、情感的渲染营造成“乍一看没问题”的忽悠人的结论。儒家以“亲亲为大”,让血缘亲情压倒社会的正义,而吴思先生让暴力压倒了一切,成了元规则。这些都是强盗逻辑的体现,犯了诉诸情感(情感至上)、诉诸暴力(暴力至上)的思维错误。
3.诉诸恐惧的双标思维。
诉诸恐惧指的是通过激起人的恐惧心理来迫使人接受其主张的谬误。当人们在恐惧的时候,他们会惊慌失措,失去判别能力,失去思考和计算的能力。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验,当面对恐惧的时候,就会呆愣当场,不知所措,甚至有病乱投医。所以要控制一个人,就要先让他们恐慌,焦虑。比如告诉他们,你即将有血光之灾,马上归天;比如告诉他们,他们身患绝症,不日而亡;比如告诉他们,他们即将与一大笔财富擦身而过………这里有个操作性的问题,那就是普通人这么说,你肯定会说他疯了、有病,滚一边去……所以说这些话的人一定不能是你熟知的人,但一定要从你熟悉的人嘴里传给你。
辩证法的双标思维——比如有一千人求子,你告诉五百个人一定是男孩,另五百个人你告诉一定是女孩,那么你最少有一半的猜对,那些猜对的,你告诉他们那是你神机妙算;那些猜错的,你就说是他们不虔诚。总之,猜对的都是因为你,猜错的都是他们不虔诚。再比如说,治好了病,都是中医的功劳;治不好的病,都是病人的身体不行了。这样,你就总是对的。利用信息和知识的权威,你告诉他他有绝症,你看他不吓个半死,正所谓有病乱投医,你说啥他就信啥,你让他倾家荡产,他就得倾家荡产,还要双手奉上全部家产。把他弄死了他还要感谢你八辈祖宗。只要让对方恐惧、焦虑、臣服……那么他们就会任你摆布。大部分人都能被你玩弄于股掌之中,爽不爽?
双标是歧视,违反了公正平等的原则,搞“双标”的人通常不会承认这一点,如《潜规则》作者的吴思公然把抢劫的赃物称为血酬,抢匪说“你家当然应该是我的,这叫‘血酬’,否则我这血不是白流了?”吴思居然把强者欺压弱者说成是如同狼吃羊一样,有维护生态平衡的正面作用。所以,叫“合法伤害权”!这就是暴力元规则:“谁的拳头大谁是爷”或“强权即公理”或“实力决定正义”。这就使社会的正义底线荡然无存而更加暴力化,酷爱暴力的辩证法族就是最弱智的族群。辩证法的实质就是变,从而否定了永恒的神本正义即绝对的正义底线。“辩证法是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对任何事物的“既肯定又否定”必然对道德底线“既肯定又否定”,这会使人成为毫无道德底线的非人。2020年8月22日中午,王某和女友李某身穿防蜂服,驱车到某村,路边的一樟树上有一直径长30-40厘米大蜂窝,二人遂摘取回家。不久,赵某从树下经过,被蜂群蜇伤。赵某被送四川威远县新店镇卫生院治疗,最后心脏骤停而亡。赵某去世后,法院判决王某和其女友二人赔偿123780.69元给赵某家属。这峰子不会搞双标思维,搞的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封杀人类的“类”思维。而王某和李某二人却像狗一样双标思维,对自己防护有加;对其他人则不加告示,致使他人误入“蜂狂”的陷阱而亡。(关于辩证法的特点就是双标思维,就是违反了同一律,是我最先强调的。参见:双标违反同一律 https://bbs.pinggu.org/thread-10624173-1-1.html
4.诉诸暴力的具体形式
诉诸恐惧也叫做诉诸强力或诉诸暴力。在论证的过程中不是借助于逻辑的力量,而是借助于逻辑之外的某种强力,就称为诉诸强力的谬误。如有人说:“你不听我的,我就揍你”。
1)直接诉诸暴力。暴力有直接的,还有间接的。直接诉诸强力是诉诸恐惧的粗野形式,指不正面陈述理由去论证其观点,而是利用暴力迫使他人屈服。所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强权胜于公理”等都是诉诸强力的谬误。“诉诸暴力”的枪杆子者,他们的价值观就是“成王败寇”。成功就是真理;败了就是谬误。因此,殷海光说:“枪杆多者,大不讲理;枪杆少者,小不讲理”;枪杆愈多,讲理愈少。使用强力实际上就等于放弃理性,也就等于承认自己输了理,以至在理性上无计可施。20世纪意大利有一位法西斯哲学家曾说:“我们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工具来彻底说服对方,讲道理是其中一种,大棒子是另外一种。一旦对方真正给说服了,用什么工具也就无所谓了。”
人类的进步源于市场理性,即:如果一个人想要获得幸福,那他就必须先使别人获得幸福。可见,市场理性就是普世正义的亚里士多德逻辑,就是人类理性的公约数,当然会被大家认同。公平交易,买卖双方各取所需,对大家来说都有价值,才是社会“可以分享”的理性。
抢劫,对于强盗来说非常有价值,但对被劫掠的人的来说却是可怕的梦魇,所以没有公共价值,不属于共享的理性。2007年5月吴思在人民大学演说:“远古的时候,物质养不活人了。这时候就有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就是抢劫他族。这是第一反应,所有的动物第一反应都是抢,最后发现对方很强,打不过,这时候才会出现第二个方案——生产。”“所有的动物第一反应都是抢”——这是以偏概全,把弱肉强食说成了公理。狮子会杀死非己的幼狮,有同类相残的基因。但这并非所有动物都同类相残。专家观察到,在雁类社会中,领头雁是推选产生的,领头雁的待遇与其它个体一律平等,不存在抢同类的情况。抢人钱物的强盗是抢的是同类,却振振有词地说:“谁他妈叫你的钱不藏好?”他的意思是,你有钱,我没钱,我又比你强,弱肉强食乃天理,你居然露财给我看到,我不抢你抢谁?是你活该,不是我的错!明明是个强盗,却把抢劫的罪错归咎于受害者,还把抢到的赃物美化为“血酬”,就是“公私不分”,“以一己之私为天下大公”的谬论。
人类本质有许多说法,从来没有人类本质就是抢的说法。人类与动物最大的区别是,人有理性有正义感,反对对人类搞“弱肉强食”,这是抵制暴力元规则的基础。因此,古代的土匪最喜欢以“替天行道”的旗号来包装自己,有了“道”的护身符,杀人就可以理直气壮了。现代暴力派吴思连“替天行道”也不要了,干脆用暴力创造出一全新的“宇宙真理”——暴力元规则、血酬、合法伤害权。吴思说:“我深受马影响。但马没说暴力,我讲了暴力,寻求暴力收益的最大化,我能算得比他明白”。
众所周知:弱肉强食是动物的生存法则,是基因自私性的表现!动物的暴力基本上是一种个体暴力,猴子每隔几年就搞一次猴王争霸赛,全是个体的武斗行为。而人类暴力具有群体性,表现为家族暴力、民族暴力、黑社会帮派暴力和国家暴力。在暴力集团内部,武功不行的宋江能呵斥武功深厚的李逵,李逵乖乖服从,说明:某种情义或道义原则高于暴力!人类不可能像猴子一样搞100%的暴力元规则,这就说明了吴思的懒惰和浅陋。抛弃了一切道义的吴思,却又鼓吹“血亲至上”(原始的帮派道义)的儒教,这不是很可笑吗?
盗跖带着9千匪徒,抢牛马,奸妇女。《庄子.盗跖》云:“柳下季之弟,名曰盗跖。盗跖从卒数千人,横行天下,侵暴诸侯。孔子往见盗跖,盗跖乃方休卒太山之阳,脍人肝而餔之。”盗跖威胁他,“再不滚开就把你的肝也挖来煎”。孔丘面如死灰地落荒而逃。盗跖认为:孔子“矫言伪行,以迷惑天下之主,而欲求富贵焉,盗莫大于子。天下何不谓子为盗丘,而乃谓我为盗跖?”用现代汉语说,监狱里的抢劫犯也许只盗了可数的钱,而达官贵人如袁世凯们所盗的是整个国家,是盗国贼。盗跖说:“黄帝不能致德,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流血百里。尧舜作,立群臣,汤放其主,武王杀纣。自是以后,以强凌弱,以众暴寡。汤武以来,皆乱人之徒也。”看来,“制度派”的吴思在价值判断上不如盗跖诚实。
2)间接诉诸强力是以组织的名义说话,就是一种间接暴力。拿笔杆子的御用文人仗着后台的枪杆子,以各种威胁如良心的谴责、上帝的惩罚、替天行道、经济的损失、健康的威胁、优势的丧失、安全的隐患、灾祸的降临等吓唬对手。他们“打棍子、扣帽子、抓辫子、装袋子”——“如你反对市长的政策,你将失业。”这种借助恐吓所形成的论证就是诉诸恐惧的精致形式。恐吓论据的一个例子是政府规定“谁敢在学校教授进化论,谁就要被罚钱”,因为在其中政府试图用罚钱的方式,强迫学校教师反对进化论。在日常生活中,从讲恐惧故事哄小孩睡觉,到利用使人恐惧的镜头促销商品……是随处可见的。如:某百货大楼的化妆品柜台曾经放了几台显微镜,让顾客观看皮肤里寄生的“螨虫”,成千上万不停蠕动的小虫让人看得头皮发麻。解决的办法是什么?购买某种化妆品来清除你皮肤里的“螨虫”。
“诉诸暴力”实际上等于放弃理性,也就等于承认自己输了理,只好以诡计愚人。司马迁说:“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持鹿献于二世,曰:马也。二世笑曰:丞相误邪?谓鹿为马。问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马以阿顺赵高。”这就是最高明的强盗逻辑,因为赵高大权独揽而秦二世是个昏君。所以,群臣或默不作声或者赶紧附和赵高。赵高便以每个人的表现给予奖惩而建立自己的团队。汉语早就充斥着“指鹿为马”的诡辩术。公孙龙就是典型,白马与马之间的关系是种属关系即包含于关系,马是高一级的属概念,白马是低一级的种概念。“马”包含了“白马”,白马只是马的其中一种。按“白马不是马”的思路,套用起来就可以说“黄色的人不是人”,“你妈不是妈”。这不是诡辩术是什么?还被一群辩粉捧为著名理论,这不是愚民术是什么?
如果以成王败寇论英雄,如果以弱肉强食作为核心价值标准,如果整个民族千百年来,都是在崇拜暴力(权力)元规则,如果大家相信为了结果的成功,可以不择手段……那么,谁又会在乎死多少人,所以才会有李毅的“死4000人等于0”的辩证法说法。没有了人性,必然反逻辑。当然,诉诸强力模式不必然都是谬误。例如,警察对酒醉后驾车的司机实行强制性约束,“非典”时期对患者进行强制性隔离……并不属于诉诸强力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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