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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博弈论相关例子

    需要两个相似的例子:第一个:一个秘书办公室有秘书们处理文案工作,他们的工作是弹性的,可以通过小组协商来确定每个秘书的工作时间,但是要保障最低出勤率,所以每个秘书在什么时间工作是确定的。有时有的秘书会因为个人原因不能来工作,但是有些秘书不愿意去替班,这个就导致同事关系紧张。办公室领导决定利用合同条文来促使秘书之间相互合作互相帮忙,合同是:每个秘书在一个固定的时间范围内多次旷工而且不请假,将会被辞退。秘书要利用考勤表来证明自己的出勤率。第二个,一个项目开发办公室,有两个开发员,他们的工作热情决定了项目能否顺利完成,如果一个开发员工作热情很高,另外一个人不高只是例行公事,这个项目也能完成,但是每个人都这样想这个项目就完不成,这个例子与上一个例子的不同在于不能通过合同去约束,因为工作热情不像出勤率一样被证明,所以领导分别找他们谈话,告诉他们,他们的工作对这个项目的成功起决定作用来促使他们都努力工作。请博弈论大神赐两个例子吧

  • 罗伯特·奥曼的博弈论及其经济理论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简介: 罗伯特·奥曼(robertj.aumann)1930年6月出生于法兰克福,1950年毕业于纽约大学并获数学学士学位。之后,又于1952年和1955年在麻省理工学院分别获得数学硕士学位和数学博士学位。1966年,罗伯特·奥曼被选为经济计量协会会员,现任耶路撒冷希伯莱大学数学研究院教授、纽约州立大学斯坦尼分校经济系和决策科学院教授以及以色列数学俱乐部主席、美国经济联合会荣誉会员等。他担任多家专业杂志社的编辑,如《国际对策论杂志》、《数理经济学杂志》、《经济学理论杂志》、《经济计量学》、《运筹学数学》、《应用数学和博弈和经济行为的siam杂志》等。罗伯特·奥曼作为一名杰出的经济学家,在决策制定理性观点方面有着杰出的贡献,对博弈论和其他许多经济理论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乃至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他于1983年获得了以色列技术机构颁发的科学技术哈维奖,1994年获得了以色列颁发的经济学奖。本文就他在博弈论方面的贡献以及相关思想作一评析。    一、弈论:交互式条件下“最优理性决策”    一般认为,博弈理论始于1944年。数学家约翰·冯·诺伊曼(johnvonneumann)和经济学家奥斯卡·摩根斯坦(oskarmorgenstern)合作出版了《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概括了经济主体的典型行为特征,提出了策略型与广义型(扩展型)等基本的博弈模型、解的概念和分析方法,奠定了经济博弈论大厦的基石,也标志着经济博弈论的创立。    那么,什么是博弈论?奥曼认为,较具描述性的名称应是“交互的决策论”。可以看到,奥曼对博弈论的定义是十分简洁凝练的。因为博弈论是研究决策者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的,就是说人们之间的决策与行为将形成互为影响的关系,一个经济主体在决策时必须考虑到对方的反应,所以用“交互的决策”来描述博弈论是再简洁不过的了。奥曼还以经济主体的理性为分析的出发点,认为博弈论是交互式条件下“最优理性决策”,即每个参与者都希望能以其偏好获得最大的满足。如果仅有一个参与者,通常就会产生划分明确的最优化问题。而在多人参与者的博弈论中,一个参与者对结果的偏好等级并不意味着是他的可能决策的等级,这个结果也取决于其他参与者的决策。    奥曼还分析了一般和特殊模型中的“解概念”,指出,就社会科学的理性方面而言,博弈论是一种概括或“统一场论”。这里的“社会”是广义的,包括人类和非人类的参与者(如计算机、动物、植物等)。与探讨像经济学或政治学等学科的他种方法不同,博弈论不利用个别的、特定的结构讨论各种具体问题,如完全竞争、垄断、寡头垄断、国际贸易、征税、表决、威慑等等。更确切地说,博弈论发展了原则上应用于所有交互情形的一套方法,并进而探讨这些方法在每一具体应用中所导致的结果。从一般博弈论方法得到的结果与用较为特殊的方法得到的结果之间,常常出现密切的联系。然而在其他的情形下,博弈论方法会得出一些其他方法未能得出的新见解。    二、完全竞争经济:参与者连续统模型    众所周知,完全竞争经济模型描述了一种存在着许多参与者(居民和厂商),并且每个参与者的影响都是微不足道的市场情形。就是说,在完全竞争的经济状态下,每个居民或厂商的交易量相对于市场总量来说是很小的,任何一个人交易的商品数量并不会影响总供给和总需求。然而,奥曼认为:“事实上,只要仅存在有限多的参与者,个别参与者对经济的影响就不能被忽视。因此,适合于完全竞争的直观上的概念的数学模型必须包括无限多的参与者。我们认为适合这个目的的最自然的模型包括了参与者连续统(continuum),类似于一条线上点的连续统或流体中粒子的连续统。”    在经济理论中,“连续统”观点的引入对经济学的学科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奥曼指出,连续统可以被看作接近于存在许多但是数量有限的粒子(或经济主体,或策略,或可能的价格)的真实情形。采用连续统的粗略估计的目的是使称为“分析”的数学分支的强有力的、精确的方法得以应用,而使用有限的方法将会更困难甚至是无望的。古典经济学假定每个人接受既定的所有商品的价格(单个居民或厂商的决策不能影响价格)。为了使经济处于稳定的状态,价格必须使总需求等于总供给,这就是瓦尔拉斯的竞争均衡(walrasiancompetitiveequilibrium)。奥曼证明了它的存在,并用商人连续统的市场作了明确的说明。    奥曼还考虑了称为联盟的团体和它们之间以互益的方式进行的交易。竞争均衡定义假定厂商允许市场力量决定价格,他们根据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对埃奇沃思著名的“契约曲线”(contractcurve)进行概括的博弈论概念的核心,则认为这个核心由在此之上没有联盟可以有所进步的所有分配组成,它忽视了价格机制,仅仅涉及参与者之间的直接交易。奥曼指出,竞争分配的核心和模式与厂商连续统的市场相一致。奥曼通过精确表达完全竞争观点的连续统模型,成功地使最初由埃奇沃思提出,经许多其他模型改进的理论精确化,并从此成为经济理论的基本准则之一。

  • 博弈论能解决中国外汇储备这个难题吗?

    有一天一个外星人到地球参观,看到地球上有两棵果树,一棵种在欧洲,一棵种在中国,都结了果子,外星人很眼馋,对地球人说:“我要买你们的果子吃。”地球人说:“好,但要先确定你到哪里去买,到中国去买,1人民币1个,到欧洲人去买,用1欧元1个。”外星人说:“那我用1欧元买一个好了。”地球人说:“且慢!其实你不用花钱就可以,你先从中国借一个果子,到欧洲去换1欧元,拿1欧元到中国去,就可以换10个果子,拿一个果子还给中国人,你就白得了9个果子,你再拿9个果子再去换9欧元,在到中国去换90个果子,再拿这90个果子再去换90欧元,在到中国去换900个果子----这样下去中国的好东西都被你买光了!”外星人说:“哪有这样的好事!那中国人为啥不到欧洲去卖个好价格?”地球人说:“中国有关方面规定10人民币=1欧元,就是规定了10个中国的果子=欧洲一个果子!因为中国认为只要能出口赚外汇,就是胜利,不管损失多少资源,现在很多人在把中国的商品廉价倾销给外国,就是利用了这个差价,他们不求用欧洲的最高价格出手,只求最快,但已经有巨额的利润空间,不管浪费多少中国的商品,只要自己能赚到钱就行,赚到钱立刻再到中国进货,就是这个道理。”外星人说:怪不得中国的外汇储备世界第一!那中国有了外汇起到了啥作用呢?地球人说:“啥作用也没起到!中国人根本就不敢花!因为如果中国把这个钱花在外国,就起到只能买一个果子的作用,就是说本来手里有10个果子,一交换就变成只有1个果子,再交换一次就变成0.1个果子,再交换一次就变成0.01个果子……那这样以前的交换就都白交换了,越交换越穷。另一方面,如果中国把这个钱花在国内,就必须换成人民币,这也不行,因为果子都被外国消灭了,代表果子实物价值的人民币却在中国增加,人民币会越来越多,引起通货膨胀。”外星人说:看来中国的外汇只能烂在锅里,自己没法花,只能交给外国人,再来买中国的果子了!地球人说:“中国没有一个人懂经济,于是请了欧洲人来给中国人讲课,欧洲人夸赞中国的汇率好,如果升值,农业会倒霉,殊不知农民完全可以只靠劳作和打工就自给自足,于是全中国人都在听这个欧洲人的话。”外星人说:“怪不得中国人越来越穷,啥东西也买不起,把最好东西全部都出口奉献给外国人,就是为了换外汇呀!只可惜换的代价太大,15万亿的东西只换来了1.5万亿的外汇。”并且,在当前因美元滥发而不断贬值的情况下,这些外汇不过是一些不断贬值的货币符号而已。

  • 用博弈论分析考试作弊

    博弈论作为经济学中一种重要内容,不仅仅在课本中可以学到,在学习,生活中也处处存在.下面就用博弈论来分析一下考试作弊.例:话说小华和小明是某所大学的学生,在一次期末考试中两人因合伙作弊被监考老师逮住,但由于处理及时老师也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们两人就是作弊者.于是考后老师把两人分别叫到办公室进行询问并向他们说明惩罚措施.那么结果回如何呢?1,假设两人坚持统一口径没有作弊,老师因证据不足只能让他们两人回去,而且成绩依然有效.2,假设两人中任何一者承认了作弊另一人不承认,那么承认的一人只是被取消成绩,而不承认的不仅要取消成绩还要被记过.3,假设两人都承认了作弊,那么两人都会被取消成绩和记过.因为由于两个人都互相猜疑,都想取得最大的优势,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小明和小华都承认了自己作弊的行为.而老师也因此得到了自己想要得答案.初次运用博议论,有不到之处还望多多指教.

  • 博弈论小游戏:《诈欺游戏》第二季——天使与恶魔游戏的策略破解

    这是一个优秀的博弈游戏——天使与恶魔游戏,它来自于一部很优秀的电视剧《欺诈游戏》(第二季)它的具体玩法是:天使与恶魔游戏的具体玩法描述如下:12人参加的游戏中开始时随机指定2人为“恶魔”,其余人都为“天使”,但人们不知道自己的身份,除非他们进入“审判之间”,那里会显示个人的身份及十字架的数目。但每个人只能通过“审判之间”知道自己的情况,无法判断其余人的身份。在游戏当中人们可以随时进入那里查看自己的情况。开始时所有人的十字架数都为0,但天使与天使接触可以各自产生一个十字架。同样的一对天使组合只能接触一次,之后再接触则不产生十字架。游戏结束时拥有4个或4个以上十字架的天使可以胜出比赛。这里注意,不仅要求十字架数目不低于4,而且要求胜出者的身份只能是天使。在接触时其游戏规则如下:(1)2个天使相接触,则各自身份不变,且各自都会增加1个十字架。这对天使再次接触是不会继续产生十字架的(2)天使与恶魔接触,则原来的天使转变为恶魔,而原来的恶魔如何转变则取决与对方所拥有的十字架数量。如果原来的天使没有十字架,则恶魔无转变,仍为恶魔。若对方有十字架,则恶魔自动消耗掉原天使一方的1个十字架并转变为天使,而恶魔自身的十字架数量不发生改变,减少的只是对方的十字架(3)2个恶魔相接触则无变化(4)有十字架的恶魔可以按下手表上的按钮消耗自身的一个十字架从而转变为天使,而不需非得与拥有十字架的天使接触游戏分3个回合,每个回合中人们都可以自由接触。回合是限时的,到时间后该回合终止,进入短暂的休息时间,此时接触无效。在休息时间中事务所会在大屏幕上显示12人中天使与恶魔的数量,但不透露更多信息。休息结束后进入下一回合,直到第3回合结束为止。这里需要进一步介绍的是:“接触”的具体过程由双方所带的电子表的近距离对碰完成,其信息将会综合发到事务所的电脑设备中,然后按规则改写双方的记录,但接触双方不知道接触结果,除非他们进入“审判之间”进行查询,但每个人只能查询自己的身份及十字架数目,却并不了解别人的情况。关于“消耗自己的十字架转化为天使”这个动作,则由每个人所带电子表上的按钮完成,只要按一下就可以了,但电子表不会显示任何关于十字架数目及当前身份的信息,还是一句话,要查就得进“审判之间”。关于开始时恶魔及天使的指定,确实是由事务所完成的,但其结果并不直接公布,还是一句话,个人要查只能进“审判之间”,所以,你只清楚自己的身份,却不清楚别人的身份。游戏进行到最后会非常复杂,每个人都怀疑对方的身份,每个天使在获得了4个十字架后都想退出游戏,而不管剩下的同伴的接触请求,因为趁早逃离才能确保安全。如何在这个游戏中寻找优秀的策略?有没有必胜法?这是我想到的必胜法,已发到博弈论的上传下载区了,有附件,可免费下载: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1018531-1-1.html欢迎感兴趣的人来讨论一下。我的策略主要是上来先摧毁“审判之间”,只有这样才能遏制不利的信息扩散,从而使大家都获益。具体策略见链接里附带的word文档。希望大家能踊跃讨论。

  • 博弈论古诺双寡头模型的习题求解(关于一致策略与纳什均衡)

    题目如下:假设有n个厂商。各厂商同时并独立地选择提供给市场的产品产量。厂商i的变量超市为qi它必须大于等于零。所有的产品都可以卖出,但市场上的统一价格取决于这个行业中的总体产量,表示为Q=q1+q2。假设价格由p=a-bQ给出,同时假设每个厂商都以边际成本c进行生产。厂商没有固定成本。假设a>c>0,b>0。请注意每个厂商i的利润由ui=p(Q)qi-cqi=(a-bQ)qi-cqi给出。用Q-i来表示除厂商i以为的所有公司生产的产量总和,我们得到ui=(a-bqi-bQ-i)qi-cqi。每个厂商都最大化它们自身的利润。(a)通过描述策略空间和得益函数来表示这个标准型博弈。(b)求出厂商i的最优反应函数,它是Q-i的函数。并画出这个函数曲线。(c)计算这个函数的纳什均衡。写出均衡的产量、价格与总体产出。提示:将不同参与厂商的最优反应函数进行加总会对解答本体有所帮助。(d)证明在古诺双寡头博弈中(n=2),可理性化集合与纳什均衡集合是等同的。

  • 纳什博弈论的原理与应用

    1950年和1951年纳什的两篇关于非合作博弈论的重要论文,彻底改变了人们对竞争和市场的看法。他证明了非合作博弈及其均衡解,并证明了均衡解的存在性,即著名的纳什均衡。从而揭示了博弈均衡与经济均衡的内在联系。纳什的研究奠定了现代非合作博弈论的基石,后来的博弈论研究基本上都沿着这条主线展开的。然而,纳什天才的发现却遭到冯·诺依曼的断然否定,在此之前他还受到爱因斯坦的冷遇。但是骨子里挑战权威、藐视权威的本性,使纳什坚持了自己的观点,终成一代大师。要不是30多年的严重精神病折磨,恐怕他早已站在诺贝尔奖的领奖台上了,而且也绝不会与其他人分享这一殊荣。  纳什是一个非常天才的数学家,他的主要贡献是1950至1951年在普林斯顿读博士学位时做出的。然而,他的天才发现———非合作博弈的均衡,即“纳什均衡”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1948年纳什到普林斯顿大学读数学系的博士。那一年他还不到20岁。当时普林斯顿可谓人杰地灵,大师如云。爱因斯坦、冯·诺依曼、列夫谢茨(数学系主任)、阿尔伯特·塔克、阿伦佐·切奇、哈罗德·库恩、诺尔曼·斯蒂恩罗德、埃尔夫·福克斯……等全都在这里。博弈论主要是由冯·诺依曼(1903—1957)创所立的。他是一位出生于匈牙利的天才的数学家。他不仅创立了经济博弈论,而且发明了计算机。早在20世纪初,塞梅鲁(Zermelo)、鲍罗(Borel)和冯·诺伊曼已经开始研究博弈的准确的数学表达,直到1939年,冯·诺依曼遇到经济学家奥斯卡·摩根斯特恩(OskarMorgenstern),并与其合作才使博弈论进入经济学的广阔领域。  1944年他与奥斯卡·摩根斯特恩合著的巨作《博弈论与经济行为》出版,标志着现代系统博弈理论的的初步形成。尽管对具有博弈性质的问题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世纪甚至更早。例如,1838年古诺(Cournot)简单双寡头垄断博弈;1883年伯特兰和1925年艾奇沃奇思研究了两个寡头的产量与价格垄断;2000多年前中国著名军事家孙武的后代孙膑利用博弈论方法帮助田忌赛马取胜等等都属于早期博弈论的萌芽,其特点是零星的,片断的研究,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很不系统。冯·诺依曼和摩根斯特恩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中提出的标准型、扩展型和合作型博弈模型解的概念和分析方法,奠定了这门学科的理论基础。合作型博弈在20世纪50年代达到了巅峰期。然而,诺依曼的博弈论的局限性也日益暴露出来,由于它过于抽象,使应用范围受到很大限制,在很长时间里,人们对博弈论的研究知之甚少,只是少数数学家的专利,所以,影响力很有限。正是在这个时候,非合作博弈———“纳什均衡”应运而生了,它标志着博弈论的新时代的开始!纳什不是一个按部就班的学生,他经常旷课。据他的同学们回忆,他们根本想不起来曾经什么时候和纳什一起完完整整地上过一门必修课,但纳什争辩说,至少上过斯蒂恩罗德的代数拓扑学。斯蒂恩罗德恰恰是这门学科的创立者,可是,没上几次课,纳什就认定这门课不符合他的口味。于是,又走人了。然而,纳什毕竟是一位英才天纵的非凡人物,他广泛涉猎数学王国的每一个分支,如拓扑学、代数几何学、逻辑学、博弈论等等,深深地为之着迷。纳什经常显示出他与众不同的自信和自负,充满咄咄逼人的学术野心。1950年整个夏天纳什都忙于应付紧张的考试,他的博弈论研究工作被迫中断,他感到这是莫大的浪费。殊不知这种暂时的“放弃”,使原来模糊、杂乱和无绪的若干念头,在潜意识的持续思考下,逐步形成一条清晰的脉络,突然来了灵感!这一年的10月,他骤感才思潮涌,梦笔生花。其中一个最耀眼的亮点就是日后被称之为“纳什均衡”的非合作博弈均衡的概念。纳什的主要学术贡献体现在1950年和1951年的两篇论文之中(包括一篇博士论文)。1950年他才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写成题为“非合作博弈”的长篇博士论文,1950年11月刊登在美国全国科学院每月公报上,立即引起轰动。说起来这全靠师兄戴维·盖尔之功,就在遭到冯·诺依曼贬低几天之后,他遇到盖尔,告诉他自己已经将冯·诺依曼的“最小最大原理”(minimaxsolution)推到非合作博弈领域,找到了普遍化的方法和均衡点。盖尔听得很认真,他终于意识到纳什的思路比冯·诺伊曼的合作博弈的理论更能反映现实的情况,而对其严密优美的数学证明极为赞叹。盖尔建议他马上整理出来发表,以免被别人捷足先登。纳什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根本不知道竞争的险恶,从未想过要这么做。结果还是盖尔充当了他的“经纪人”,代为起草致科学院的短信,系主任列夫谢茨则亲自将文稿递交给科学院。纳什写的文章不多,就那么几篇,但已经足够了,因为都是精品中的精品。这一点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国内提一个教授,要求在“核心的刊物”上发表多少篇文章。按照这个标准可能纳什还不一定够资格。  

  • “三足鼎立”高校自主招生进入结盟时代的博弈论分析(续)

    不久前,在真实的世界经济学板块发了题为:“三足鼎立”高校自主招生进入结盟时代的博弈论分析(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970628-1-1.html),受到广大会员的支持,今天继续这个广受争议的话题。在东方早报/羊城晚报上:"北约""华约""同盟"3大联考不撞车联盟联考时间“华约”7校2011年2月19日“北约”13校2011年2月20日“同盟”9校2011年2月26日备受关注的三大联考考试时间已敲定,为了避免“撞车”,考试时间没有安排在同一天。根据安排,“华约”7校自主选拔统一报名时间为今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统一初试时间将在2011年2月19日进行,复试时间各校将尽量错开。“北约”13校将联合考试时间定为2011年2月20日,报名工作将于今年12月1日开始。“同盟”9校联考将在2011年2月26日进行,报名时间初定为今年12月10日至30日。昨天18时,同济大学等“同盟”高校宣布,重庆大学也加入该联盟,“同盟”由8校扩容为9校。联考统一报名时间初定为今年12月10日-30日。考生可以同时填报9校中2所高校。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设两个科目,涵盖语文、英语、数学、物理等相关学科内容。为方便考生,联考将在全国大部分省市设立考点,考务由协议高校分片负责。9所高校各自的选拔录取方案将于近期公布。“华约”7校联考昨起接受报名。交大今年将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中的A档加分增至40分,和去年的20分相比增了一倍。2011年交大自主选拔录取试验拟在江浙沪招生700人,其中上海市500名、江苏省100名、浙江省100名。获得预录取资格的学生,高考成绩作为正式录取的参考,一般要求达到本地高考一本线,高考成绩优秀者可获新生优秀奖学金。2011年,交大将继续以“学业测试+面试”方式,自主选拔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测试方面,交大将与联盟学校合作,共同进行“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面试和特色测试方面,由交大组织专家专门进行。测试科目有公共科目:阅读与写作(含中文、英文)、数学。理科学生加试自然科学(物理、化学),文科加试人文社会(历史、地理、政治)。点评:根据这些学校的要求,有些同盟是只允许考生报内部的三所学校,这样岂不是有集团厮杀变成内部厮杀?博弈的结果岂不是变成了内部博弈,既是一场高校实力的大比拼,也是一场制度的伟大博弈,中国的高考必将由此发生重大转折?

  • 诺奖回归博弈论

    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个现象莫过于个体(或组织)行动之间的相互影响,这种影响不外乎两个方面:一种是互利的相互依存,另一种则是冲突的矛盾斗争。现代经济学的开山鼻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不乏田园诗色彩地描绘了人类活动的第一种关系:“通过追求个人的自身利益,他常常会比其实际上想做的那样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被过滤广告被过滤广告  然而,这种关注双赢互惠的和谐视角显然并不能完整把握社会发展的动因。原因在于,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往往会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甚至有时会严重损害他人利益,也就是说,人类活动有着持久冲突的一面,而合作通常也是在冲突中达成。由此,对“冲突”和“合作”的理解阐释构成了整个社会科学领域中最富挑战性的工作。然而,直到20世纪中期博弈论的出现,人们才找到了一种独特而有效的分析视角。  瑞典皇家科学院2005年10月10日宣布,将本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理性研究中心的罗伯特·奥曼教授、美国马里兰大学经济学系和公共政策学院的托马斯·谢林教授,以表彰他们“通过博弈论分析而增进我们对冲突和合作的理解”。经济学界的“奥斯卡”桂冠再度垂青博弈论学者足以彰显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以及经济分析的力量。  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奥曼  白髯飘飘的罗伯特·奥曼现年75岁,拥有以色列和美国双重国籍,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作为在当代博弈论理论领域中的“四君子”之一,他的名字早已蜚声国际经济学界。作为权威的《新帕尔格雷夫大辞典》中的《博弈论》长文词条的撰写者,和百科全书式的《博弈论及其应用手册》的主编,奥曼对博弈论做了全面系统甚至可以说是包罗万象的处理。博学多才、精力充沛的他基本上涉猎了博弈论的全部领域,在基本概念、学科发现、理论形成、工具运用、方法革新等各个层次都留下了他独具匠心的思索。  奥曼认为,博弈论较具描述性的定义应是“交互的决策论”,他的这个经典定义用清晰简洁的语言表述了博弈论的精髓所在,并在诺贝尔评奖委员会的致辞中得到确认。奥曼还以经济主体的理性为分析的出发点,进一步认为博弈论是交互式条件下的“最优理性决策”,即每个参与者都希望能以其偏好获得最大的满足。那么什么是理性的呢?他认为:“如果一个参与者在既定的信息下最大化其效用,他就是理性的。”  为此,他考察了“知识”和“信息”这对博弈论中最为核心的概念。奥曼证明,如果人们能够充分交流,而且都是理性的,那么人们之间不可能对给定事件的判断存在不一致。根据这个结论可以进一步证明的是,在人们都是风险规避的前提下,不可能在有共同的事先概率的情况下做相反方向的投机,因而只有在交流不够、信息不充分,或者人们并不理性的情况下才可能存在投机,否则投机是不可能发生的。这就是所谓的“无投机定理”。奥曼的关于共同知识的观点和结论对博弈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也为理解市场经济中的许多现象和问题提供了钥匙。  不过,奥曼最耀眼的贡献在于他的重复博弈理论对于解释复杂纷繁、充满冲突和合作的现实世界具有重要意义。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颂词中所说:“罗伯特·奥曼是正式对所谓‘无限重复博弈’作全面分析的第一人。他的研究准确确认了依赖于长期关系,一段时间内可以维持什么样的结果。”  我们知道,在现实世界,长期关系比短期关系更加容易合作,并且具有效率更高的博弈结果,因此一次性博弈往往有失偏颇,奥曼通过对重复博弈原创性的全面研究,很好地诠释了长期中的合作行为。重复博弈加强了我们对合作条件的理解:为什么在参与者越多、互动越不频繁、关系越不牢固、时间越短、信息越不透明的背景下合作越难维持?这些问题都能从重复博弈中得到启发,这些启发对于我们理解贸易战、价格战、公共产品管理效率等现实问题不无裨益。而在重复博弈的发展史中,奥曼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重复博弈最早讨论的是完全信息的情形。从1950年代起,博弈论专家逐渐形成了以下被称为“无名氏定理”(thefolktheorem)的观点:在一个无限重复博弈中,如果参与者有足够的耐心的话,许多原本不是静态纳什均衡的行动都将可能成为均衡的结果。该定理把多阶段博弈的非合作行为与一次性博弈的合作行为联系了起来。而奥曼敏锐地指出,完全信息的重复博弈论与人们之间相互作用的基本形式的演化相关。  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奥曼和其他合作者一起,发展了不完全信息的重复博弈论,使博弈论研究更接近实际。不完全信息下,行为人可能不会拥有被重复着的一次性博弈所具有的一些相关信息。在这种情况下,重复博弈的重要性在于能使行为人从其他行为人的行为中获取并了解到信息。不完全信息博弈的许多重要观点已被应用于许多经济学科,诸如寡头垄断、委托人与代理人、保险等等。  第二届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罗·萨缪尔森曾总结出三条提高获得诺奖概率的秘诀:足够长寿;在芝加哥大学、哈佛大学等名校有过教职;最好是英美人士。托马斯·谢林幸运地具备了上述所有条件。托马斯·谢林,美国公民,现年84岁,在哈佛大学读完经济学博士之后曾在美国哈佛大学的肯尼迪学院教学长达20年,并获得退休名誉教授的称号。之后他还在美国马里兰大学公共政策学院和经济系担任教授,并获得退休名誉教授称号;1991任美国经济协会主席;1995年任东方经济协会主席。  谢林的合作观  如果说奥曼教授的贡献更多的是廓清了博弈论体系和提高了数学分析水平的话,那么谢林教授对博弈论的主要贡献在于对博弈论的精妙应用。于是,当因为粗心的诺贝尔奖工作人员弄错了他家的电话号码而较晚才得知自己获奖时,谢林谦逊而不无幽默地说:“奥曼才是名副其实的博弈论理论大师,而我只不过发现了他的理论很有用,并将它运用到了我的分析中。”  然而,在众多专业人士眼里,谢林无疑是非数理博弈理论领域的先驱。普林斯顿大学教授阿维纳什·迪克西特说,谢林分类整理并解释了战略行动的奏效原理。他说谢林早就该获得这个奖项了,“我期待这一天已经有15年到20年了。”谢林著述颇丰,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有《冲突战略》、《武器与影响》等,其中前者被公认为冲突经济学的开山之作,展现了他将博弈论作为社会科学的统一分析框架所具有的远见卓识。依托冷战背景,谢林在书中发展出了他的“谢林定理”,他证明“主动约束自己随意性和自主性反而会增强自我主动性”。这一看似矛盾的结论成立的奥妙在于,有些策略行为会像项羽破釜沉舟一样,通过自断后路从而使自己的承诺足以令对手相信,这正好与“欲将取之,必先与之”、“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中国智慧不谋而合。同时,谢林指出,为了达到威慑效果,博弈的一方必须向对手保持一定的透明度。谢林在1960年的一篇书评中设想了一场“意外战争”:苏联拥有一种发射核弹的自动装置,但美国不知道,这种先进装置没能起到威慑作用,于是两国爆发战争。受他这一思想的启发,1970年代美苏开通两国首脑热线电话,彼此增进了对对方的了解,战争的危险性便降低了。  在对战略冲突合作的研究中,谢林的另一重要贡献在于,基于其独到的“讨价还价”(bargaining)理论,他原创性地提出了自己的“合作观”(ideaofcooperation):为了尽最大可能缩小双方利益的差异或冲突程度,必须尽最大努力寻求冲突双方的共同利益;使得“双方确保摧毁”的核威慑得以有效的关键,不是“如何使用核武器”,而是“如何使对方相信你将如何使用核武器”而必定造成对方无法接受的损失。而“双方确保摧毁”的威慑状态本身则是诱导双方去寻求共同利益,即避免两败俱伤的源泉。对此,诺贝尔经济学奖评委会评价说,这些见解“已经证明与化解冲突和努力避免战争有着相当大关联”。  我们总是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同类型的人喜欢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特定的群体,但这个群体形成的条件是什么?其规模究竟多大才合适?在另一本名著《微观动机和宏观行为》中,谢林通过探讨美国各个城市白人和黑人对居住地的选择这个个案问题,进而给出了一般性的解答。他发现,大多数美国人并不反感种族混居,但事实上却是白人和黑人分别集中居住,这是出于种族歧视还是出于其他原因?谢林教授运用“有界的邻里关系模型”分析了非组织的个人动机如何转变为集体行为,并以此说明种族隔离是个人选择的自然结果。个人不同的动机和感觉能导致个人和社会都不愿意看到的种族隔离行为。在黑人、白人混居的社会里,如果白人和黑人都想避免成为“少数人的身份”,那么完全的种族隔离才是惟一稳定的均衡点。  这两位新科得主巨大的学科跨度(奥曼甚至还是一位颇有名气的哲学家)使得如上概要只能提及其理论贡献的冰山一角,不过这让我们足以窥见其理论的博大精深,并确认他们的获奖乃实至名归。实际上,早在1994年,适逢约翰·冯·诺依曼和奥斯卡·摩根斯腾合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这一奠定现代博弈论基础的巨著诞生50周年之际,在最具竞争力的6位候选人中,除获得当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三位经济学家约翰·豪尔绍尼(John Harsanyi)、约翰·纳什(John Nash)和莱因哈德·泽尔藤(Reinhard Selten)外,还包括当时以微弱优势落选的奥曼和谢林。而继非合作博弈领域授奖之后,合作博弈领域很理所当然地就成了博弈论中的下一个授奖热门。只不过,这个理性预期直到11年后的今天才被验证。有趣的是,他们得奖还真是时候,正赶上美元兑瑞典克朗贬值,1000万奖金可以兑换130万美元,这等于奖金“暴涨”了30%。  值得提及的是,2002年罗伯特·奥曼与约翰·纳什一同被聘为山东青岛大学名誉教授,这似乎让中国这个诺贝尔奖情结“严重”的国家多少与诺奖有了点联系。

  • 中国宗法社会的制度变迁:基于博弈论框架的解说

    中国宗法社会的制度变迁:基于博弈论框架的解说2010年12月15日22:52西北大学学报本文摘自《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4期作者:胡健董春诗原题为:中国宗法社会的制度变迁——基于博弈论框架的解说20世纪末期以来的制度经济学研究,对制度结构的解释大都沿用了诺思(DoulasC.North)意义上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结构划分,而对制度演进过程的描述,尚未能突破林毅夫早期关于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分析框架。实际上,诺思的制度结构理论是基于西方社会主要是欧洲市民社会的制度结构和制度演进轨迹的总结,而中国社会(包括受其文化辐射的东亚社会)就其历史传承而言,是一种宗法社会。由于宗法社会的制度生成与演进根本上有别于西方市民社会,从而诺思的制度结构理论难以揭示宗法社会的制度结构和内涵。至于林毅夫的制度变迁分析框架,一方面未能摆脱新古典范式的种种弊端,另一方面,其制度变迁的二分法在原生意义上仍然是西方市民社会制度演进轨迹的刻划,因而也不能充分解释宗法社会制度演进的独特内在逻辑。纵观近年来国内的制度经济学研究,除少量的局部创新外,总体框架上依然是对诺思等人制度结构和制度变迁学说的简单模仿,究其原因,是未能深入探讨中国宗法社会有别于西方社会的制度结构和制度变迁过程及其对当代中国社会的影响。本文将依托博弈论分析工具,对中国宗法社会的制度结构和制度演进的具体形式进行初步考察。一、中国宗法社会的双层结构和“双重博弈”假定尽管具有典型意义的宗法制在春秋战国时期就逐步瓦解了,但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属性依然是宗法社会。本文所讨论的宗法社会是指中国西周以来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家族为基本单位的社会。中国宗法社会的基本结构体现为双层结构。从基础层面上看,宗法社会可视为宗族社会。宗族大多采取结集形态聚族而居在同一区域里,宗族聚居,少则数十、数百家,多则数千家,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社区。由于宗族社会内人们的主要社会关系是血缘关系和宗族聚居而形成的地缘关系,宗族内人们彼此熟悉,社会交往频繁,基层宗族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从国家层面上分析,中国http://res.news.ifeng.com/attachments/2010/12/15/14fb14faff650d81d1172ae248020672.jpg施不是来自**强制力的约束,仍是来自基层宗族组织集体行动逻辑的选择,就宗族这一小社会而言,这个强制是宗族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因此,在基层宗族社会内部,礼始终是自动实施的制度。礼的这一基本特征是我们理解礼的内涵及其演进轨迹的不可忽视的方面。(三)礼治秩序的形成与礼的制度内涵礼的实质是人们合作策略的选择,礼的形成过程又是礼治秩序的形成过程。在礼的指导下,基层宗族社会中人们的行动更加协调一致,宗族社会呈现出鲜明的自治特征。宗族组织的自治行为不但体现在宗族内单个成员的自我约束和洁身自好,还体现在宗族组织领导下的祭祀祖先、维护治安、执法、举办教育、互助救济等活动。需要指出的是,作为自治联合体,宗族组织相对独立,结构稳定,很少受历代王朝兴衰的影响,并在强大的冲击(如13世纪蒙古族的入侵)之后仍能复原。中国宗法社会所有的制度与治理信息都隐藏在基层宗族社会的礼治秩序中。作为一种历史传统,基层宗族社会的自治特征及稳定结构正构成了当代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随着基层宗族社会自治联合体的出现,作为维持宗族社会这一自治组织运转的行为规范,礼解决了基层宗族社会内部包括血缘关系、经济关系在内的几乎所有社会关系的冲突和协调,涵盖了政治、经济、宗教、教育、生产、生活等各方面,不但包括了诺思所说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中的意识形态、伦理道德、文化传承等因素,而且还涵盖了诺思意义上正式制度安排中全部经济合约和大部分法律合约的内容。同时,作为基层宗族组织集体行动逻辑的选择,随着宋明后大量家法族规的产生,礼的强制性实施特点又进一步凸现出来,从而具备了法的特征。宋明后流传至今的家法族规、乡俗民约等历史文献就说明了这一点。例如明代万历刊本《长沙檀山陈氏族谱》所附族约非常具有典型意义,就深刻地揭示了礼的法律内涵。鉴于此,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ChariesLouisdeSecondatMon-tesquieu)在对中国文化考察后说:“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中国基层宗族社会中一切行为准则无不包容在礼制规范中。礼承担了法的主要职能,从而在中国宗法社会制度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三、法的产生及其演进(一)礼的制度边界与法的起源1.礼的制度边界与“霍布斯自然状态”礼在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制度边界?基层宗族社会自发生成并自动实施的礼能否应用到国家层面上?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由于国家层面上宗族之间的博弈体现为一次博弈,一次博弈的解是“非合作”解。这意味着,宗法社会国家层面上的合作秩序不能自发形成,礼的有效区域只能是基层宗族社会内部,将礼扩展至国家层面上,“非礼”终将战胜“礼”。国家层面上礼的失效意味着宗法社会国家层面上的合作秩序无法实现,它主要表现为宗法国家的分裂割据甚至军阀混战。17世纪欧洲哲学家霍布斯(ThomasHobbes)进一步设想了一种以战争为特征的“自然状态”来描述与此相类似的情况。在霍布斯看来,整个社会范围内的非合作行为必然导致战争。“霍布斯自然状态”对国家层面上非合作格局做了社会学意义上的解释。2.法的起源:国家层面上合作秩序的诉求毋庸讳言,在以战争为特征的“霍布斯自然状态”下,宗法社会总效用水平将是最低的,这就产生了国家通过法的制定和实施以维持国家层面上的合作格局,跳出霍布斯自然状态,创造一个人造秩序的需要。这就是法产生的理由。法是在超出礼制边界之外的空间,由国家制定并强制性推行和实施的行为规范。从中国历史上看,法很早就产生了。史载,夏有《禹刑》,商有《汤刑》,周有《九刑》。春秋战国时,中国宗法社会的立法活动更为频繁。郑国子产“铸刑书”,晋国“铸刑鼎”,尤其魏国李俚集春秋以来各国立法之大成,编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初具体系的成文法典《法经》,对中国宗法社会的法制演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秦以后,为了维持宗法国家的合作格局,每个王朝都重视法的制定,并随着儒家思想正统地位的确立,引礼人法,确立了儒家化的法律体系。唐高宗时颁布的《唐律疏议》标志着宗法社会刑法体系的完备。(二)宗法国家的特征与法的制度内涵宗法社会的法的制度内涵是由宗法国家的特征和类型决定的。宗法社会的土壤里将生成什么类型的国家?根据霍布斯的观点,“霍布斯自然状态”对应于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这个国家的目的是维护国家层面上的合作秩序,其权力是绝对的。霍布斯的国家学说描述了“霍布斯状态”下国家兴起的理由与其权力分布,虽然能够部分地解释中国古代宗法国家的特征,但它描述的毕竟是欧洲市民社会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国家兴起的一般情形,而宗法社会基层宗族礼治秩序的特征决定了宗法国家的兴起将走向有别于霍布斯式国家类型的路径选择。勿庸置疑,宗法社会国家层面上的“霍布斯自然状态”将导致宗法国家的中央集权和专制特征,但由于基层宗族社会自发形成的礼制,已经解决了宗族社会内部包括经济关系在内的几乎所有社会关系的冲突和协调,宗法国家权力的触角则不必延伸到基层宗族组织内部。与霍布斯式“利维坦”的权力的绝对集中和专制不同,宗法国家将相当大的一部分的国家权力保留在基层宗族组织中,由此形成了宗法国家的权力分布状态,即国家层面上的集权和基层的分权同时并存。在古代中国,**设置止于州县,而州县以下的社会秩序由宗族组织来维护,就说明了这一特征。宗法国家的权力分布状态决定着法的作用区域只能在国家层面上,与礼丰富的内涵相反,宗法社会法的制度界限被大大地压缩了。基层宗族内的合作秩序主要是由礼而不是法解决的,基层宗族社会的礼就是“法”。宗法社会法的职责只是维持宗法社会国家层面无法自发形成的合作秩序。在宗法社会,礼和法各有分工,各司其责,礼解决了基层宗族内的合作问题,法的作用区域则是在宗法社会国家层面上,其职能是惩罚人们不遵守礼的行为。因此,与欧洲市民社会强调公正的法律传统不同,中国宗法社会中的法多以刑或律的形式存在,其基本特点是重视刑罚。先秦的法谓之刑,秦汉后的多称为律。刑兼有法和罚的双重含义,律侧重于人们的行为规范,“律以定罪名”,违律者要定罪科刑,律在本质上就是刑。中国宗法社会法的刑罚特点体现在几乎所有的以刑或律冠名的法律典籍中。四、中国宗法社会制度演进的基本框架:礼法并举上文的分析演绎了中国宗法社会制度演进的轨迹:一方面,基层宗族社会的重复博弈自发生成礼,并在礼的指导下进一步形成哈耶克式的礼治秩序;另一方面,源于维持宗法社会国家层面上的合作格局的需求,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创造了在法约束下的人造秩序。礼法并举构成了中国宗法社会的制度框架。礼法并举是说在宗法社会的制度框架内礼法相容互补,它并非意味着礼和法处于对等的地位,而是以礼统法。首先,由于礼是自发形成和自动实施的制度,礼处于支配和主导地位。宗法社会的法律规范多渊源于礼制规范。礼制规范是立法和司法的灵魂。在中国历史中,除秦以外,没有哪一个朝代不把礼制奉为圭臬,凡礼所不容的,法多加禁止,凡法所取缔的,自然是礼所难容的。《后汉书·陈宠传》中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夫礼则人刑”,可见礼不仅在法之上,而且渗透于法之中。其次,宗法社会的礼还反映了齐家与治国的统一。礼是齐家的准绳,以礼的精神治国便是“仁政”。法的治理需要强制与暴力,将基础宗族层面上的礼的精神扩大到整个宗法国家层面,为法的强制性治理蒙上一层温情的面纱,将使国家政治生活融洽而和谐。秦汉以降的宗法国家都主张德刑并用,以德为主。德是国家治理的主要手段,而刑只是德的辅助手段。刑是工具,而道德教化则是目的。刑罚的实施必须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并体现道德教化的要求。当然,在礼法并举的制度框架内,以礼统法,不是说法是可有可无的,法是礼必要的补充。法解决了不但维持了宗法国家合作秩序,还促进了礼的正式化。周公制订周礼,标志着这一过程的开始,春秋时孔子“述而不作”、“克己复礼”实际上是打着周公的旗帜对礼进行的大规模改造,再经过汉、唐、宋、明以来的儒家学者们的发挥和推崇,礼法并举走向礼法一体化的更高级形式。五、结论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制度变迁的实践和当代中国的制度经济学研究就隐含了这样的理论逻辑:一方面将对西方市民社会的“先进”制度的学习和移植看作中国制度创新的惟一内容,中国近代以来的制度变迁,无论是改良,还是革命,无论是建国后计划经济体制的设计,还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进行的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莫不如此;另一方面,在制度经济学研究中,忽视经济学理论的适用条件,无条件地将产生于市民社会的制度经济学理论视为正统,并以此为样板规划中国未来制度创新的可行性路径。这两种倾向都割裂了传统与现代的联系,忽略了当代制度创新对古代宗法社会制度演进的路径依赖。显然,中国近代以来这种嵌入式的制度变迁,在对西方先进制度的模仿和移植过程中,由于没有考虑到与中国以礼为主要内容的非正式制度的融合,形成了制度变迁中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的脱节,大大增加了制度运行的成本。上述分析表明,中国宗法社会的制度变迁轨迹是从根本上有别于西方市民社会的制度演进轨迹的。宗法社会的礼涵盖了欧洲市民社会法的大部分内容,从而宗法社会的非正式制度发挥和体现了正式制度的功能,这是宗法社会制度演进的重要特征。因此,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必须充分考虑古代宗法社会礼制变迁路径依赖的约束效应,外来正式制度的引进和借鉴还应从传统宗法社会的礼治秩序中汲取养分。以礼为核心内容的非正式规则是正式规则的制度基础,二者在同一个制度框架内的互动演进应成为未来中国社会制度建设的可行性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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